這都是因為貪婪...看到別人容易賺大錢,我就覺得不平衡,別人給錢就拿。每次都是別人發了壹遍又壹遍才收到的,和自動要錢幫人辦事不壹樣。如果知道行賄要花10年以上,我死也不會拿這筆錢!——彭迎賓
本報訊(記者朱妍)利用在招標過程和采購中的主要決策地位,北京市地稅局財務處原副處長彭迎斌涉嫌4年向3家單位收取“利息費”654.38+0.86萬元。昨天,彭應斌在東城法院受審,否認受賄事實。
大部分偷來的錢都買了古董。
昨天上午9點半,彭應斌被帶進法庭。他已經50多歲了,頭發花白,有點駝背。法庭評估在最大的法庭進行。在他身後,有100多名國家工作人員旁聽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彭應斌在北京市地稅局招標、政府采購過程中,收受3家公司負責人給予的“好處費”654.38+0.86萬元,已構成受賄罪。
彭應斌表示認罪。在審訊過程中,他說話很慢。回答訊問時,他身體前傾,幹脆彎成了壹個拱形。
關於贓款的去向,他說我有收藏古董的愛好,收到的贓款大部分用來買玉器和紫砂壺。“剩下的吃喝玩樂,補貼家用都用完了。”
案件偵查期間,彭迎賓退贓20余萬元。
檢方建議量刑從11到13年。
彭應斌的辯護律師表示,在招標過程中,彭應斌選擇的公司資質都很高,保證了質量,沒有因行賄給國家造成損失。其中,該項目還獲得了兩個獎項。“他的被動受賄也和社會時尚有關。”
公訴人反駁了律師的自首觀點,認為保證質量是彭迎賓的工作,不能免罪或從輕處罰。他的行為不屬於自首,因為反貪人員把他帶走時,已經掌握了受賄事實。對於他暴露的問題,反貪局當時也是控制的。
公訴機關發起法庭判處11至13。
彭迎賓聽到這裏低下了頭。他向法官求情,說父親80歲,需要人照顧,希望盡快回歸社會,以免“子欲養而親不在”,西餐廳也加入進來找倫伯爵。
該案未當庭宣判。
■會計
2005年期間,彭應斌為北京市地稅局稅務檔案項目的建設和結算提供了幫助。某建築工程公司總經理王送40萬元。
49萬2008年至2009年,彭應斌在政府采購招標和審計結算過程中,通過資格預審,贊助鐘向專家推薦鐘的公司,並幫助該公司入圍。鐘分兩次給了彭迎賓20萬和29萬的銀行卡。
2005年至2009年間97萬人
彭迎賓為北京大瑞偉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政府采購和招投標過程中提供幫助。公司負責人李大為(已被東城法院以受賄罪判刑)給予好處費97萬余元。
■背景
老板受賄案牽出彭英斌。
彭迎賓1976參軍,在部隊待了20年。1996退伍後在工商局下屬單位工作,2003年加入北京市地稅局。
據了解,彭應斌案與其上級市地稅局助理巡視員任受賄案有關。2007年初,任受北京耀輝達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王某、劉某的委托,召集在招標小組中有決策權的下屬彭迎賓,為該公司中標提供幫助,任收受賄賂550余萬元。事發後,彭應斌被帶了出來。目前,他已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目前,許多地方稅務系統的腐敗案件浮出水面,其中許多人利用招標收受賄賂。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原局長王紀平仍在接受調查。在彭應斌案中,行賄人之壹的鐘經介紹,彭應斌因的個人關照幫助鐘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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