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商品可以分為二部分內容:
第壹,就是最熟悉的朝貢給賜貿易。
外國派使者團到明廷進貢,進貢品被稱之為稱為“正貢”,也就是比較正規的貿易商品。正貢是送獻給明朝王室的寶貴財富,如有瑪瑙、象牙、琉璃制品、玳瑁、盔甲、孔雀、犀牛、金銀器物、長頸鹿等珍稀動物,還有壹些龍延、檀香、蘇木、胡椒等當時中國珍貴的香料、調料等。
之後,明代也贈送了壹些禮物給外國使者團,如國王的金印、國王的皇家服裝、日歷、金銀鈔票、精美的絲綢制品等。
自朱元璋以來,明代以厚而薄的原則為基礎,多獻貢品,既表現出皇帝的慷慨,又滿足了皇帝的虛榮心。這部分,如傳統觀點所示,沒有任何經濟利益,只是政治上和外交上的壹種禮物交換,壹些中外領導人在我們的領導人來訪或接待外賓時,為了表達他們的善意而互相贈送禮物。
第二,朝貢中的附進物品貿易。
進貢使者所進貢的商品貿易,其中少部分商品被稱之為“附至番貨”或“附搭貨物”,這些貿易商品可以在京師會同館或者市舶司等地方進行二次交易。但並代表所有的貿易商品都可以二次交易,在當初明政府是針對不同的物品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正常老講:就是有明政府出錢購選壹些所需的物品,其它都會交給當地市場自由貿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