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前介紹了曾國藩京官時期的經濟收入。壹個人之所以在北京苦熬、苦掙,做這個京官,目的就是將來能有機會外放做地方官,京官很窮,但是壹旦做了地方官,馬上就會變富。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為什麽呢?因為壹旦做了地方官,就掌握了地方上財政稅收的大權。而且清代財政沒有嚴格的審計制度,地方官在稅收上彈性非常大,國家規定妳壹畝地收壹兩,妳可以收到壹兩半,甚至二兩,所以要想獲得壹些灰色收入易如反掌。
鹹豐十年(1860年),曾國藩被任命為兩江總督。
兩江包括今天的江蘇、江西、安徽,總督既管民政,也管軍隊,所以清代的壹個兩江總督,相當於今天的三個省的省長加上大軍區司令的權力。
如此重要的人物,年收入是多少呢?
正如大清王朝的許多事情壹樣,兩江總督的年收入,不是壹兩句話能說清楚的。
如果說基礎工資,或者叫法定工資,說來令人難以置信。大清帝國的總督,年收入只有區區壹百五十五兩。如果大致以壹兩兌換二百元人民幣計算,大約為人民幣三萬壹千元,合成月薪約為二千五百八十元。而按我國現行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和工資標準》,省級公務員職務工資標準為二千五百壹十元。古今薪酬制度在這裏顯得是壹脈相承。
當然,和今天的工資制度壹樣,這壹百五十五兩只是工資條上的基本工資。今天形容貪官有句話,叫“老婆基本不用,工資基本不動”,清代就是這樣。因為從雍正時期起,皇帝又特批給督撫們壹筆重大補貼,叫“養廉銀”。兩江總督養廉銀為壹萬八千兩。
只此壹項,比起曾國藩的窮京官時代,就已經是翻天覆地,不可同日而語了。
然而事實上,“養廉銀”仍然不是兩江總督收入中的大頭。大頭是什麽呢?是陋規,或者收灰色收入。清代總督和巡撫級別的官員,平均每年要收陋規也就是灰色收入,是十八萬兩,合人民幣三千六百萬元。
如果真的這樣,那曾國藩差不多可以說能排進大清帝國的富豪榜了。
那麽,成了富豪,曾國藩的生活水平是不是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呢?
確實是有變化,但是呢,不是變好了,而是變差了。別人眼中的富豪曾國藩活得像窮人壹樣。
我們先來看看穿著。
曾國藩晚年的秘書趙烈文,說他第壹次見到曾國藩時,曾國藩“所衣不過練帛,冠靴敝舊。”
也就是說,曾國藩穿著壹件料子非常普通的衣服,而且帽子和鞋子都很破舊。
這壹記載得到了外國人的印證。同治二年(1863 年),幫助曾國藩鎮壓太平天國的洋槍隊首領,英國人戈登在安慶跟曾國藩見了壹面。這個戈登的秘書寫了本回憶錄,他在回憶錄當中說,他驚訝地發現“曾國藩……穿著陳舊,衣服打皺,上面還有斑斑的油漬……”就是吃飯時候不小心,上面呢,落了些湯湯水水。
那麽問題來了,為什麽曾國藩在北京時候,經濟那麽困難,卻穿得那麽講究,當了總督之後,手裏有了錢了,卻穿得這麽破舊呢?這是因為,曾國藩本人對穿著並沒有什麽要求,在北京穿得好,是因為他經常要見自己的上級。到了兩江之後,他就是最大的官員,每天面對的都是自己的下屬,所以呢,穿衣服就越來越簡單。豈止簡單,有時候簡直到了不修邊幅的程度。
不光自己的生活很簡單,他對家裏人的要求也非常嚴格。曾國藩當了總督之後,就把家裏人都接到總督府和他壹起生活,壹大家子幾十口人,只有兩個女仆。壹個是老太太,壹個是小女孩,幹不了什麽太多的活。人手不夠,怎麽辦呢?曾國藩要求曾家的女人們,每個人都要參與體力勞動。而且還給她們制定了壹個功課表,要求她們每天從早上睜開眼睛,就開始幹活,壹直得忙到晚上。
曾國藩給他們制定的工作日程表,今天還保留在曾國藩孫女的回憶錄當中,內容如下:
早飯後,做小菜、點心之類,這是食事。
上午,紡棉花織布,這是衣事。
中飯後,要刺繡,繡花,這是細工。
晚上,要做鞋子,這是粗工。
那麽從洗衣做飯腌制小菜,到紡線繡花到縫衣做鞋,這些活,都是總督侯爵曾國藩家的女眷親力親為。她們從早上睜開眼睛,直到晚上睡覺,基本上不得休息。如此辛苦的總督府家眷,恐怕大清天下找不到第二家了。當時每晚南京城兩江總督府內,曾國藩點上蠟燭,在大堂的壹邊批閱公事,全家長幼女眷都在另壹邊的麻油燈下做鞋織布,這是中國歷史上的壹幅動人畫面。
曾國藩生活得如此清苦,那麽,我們說的那十八萬兩白銀,都去了哪呢?
其實,這陋規中的大部分,曾國藩都沒收。
過去官場上的陋規,很大的壹個內容,就是所謂的三節兩壽的節禮。也就是過年過節,官長生日,下屬都要給上級送禮,主要是送錢。
但是曾國藩規定,凡是送錢的,壹律不要。這就相當於拒收了大部分陋規。
當然,除了送錢,還有人送禮品。對於禮品,曾國藩沒有全部拒收。
既成為地方高官,如何處理禮品,是壹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妳身在官場,壹點禮不收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禮物不只是代表著金錢,也代表著感情,片禮不收,不利於曾國藩與下屬及朋友的情感交流。所以在實在拒絕不了的情況下,曾國藩也會收禮。不過他收禮,很有特點。
鹹豐十壹年(1861年)十月,湘軍名將鮑超親自來到安慶,給曾國藩賀壽。鮑超是壹個粗人,大字不識幾個,性格很粗豪,同時他也很有錢。其他部下不敢給曾國藩送禮。鮑超卻不管這壹套,壹***帶來十六大包禮物,其中許多是珍貴的珠寶古玩之類。曾國藩壹看,很高興,說妳打開,我都看壹看。鮑超把禮物打開,曾國藩壹壹細看了壹遍,然後挑了壹頂繡花的小帽收下,說這個帽子我很喜歡,其他的,妳都帶回去。曾國藩在日記中這樣記載:鮑春霆來,帶禮物十六包,以余生日也。多珍貴之件,將受小帽壹頂,余則全璧耳。
鮑超知道曾國藩說壹不二,也無可奈何,只好又把這十六大包東西帶回去了。
我們從史料上判斷,曾國藩還收過美籍華人容閎“報效”的禮物。
容閎被稱為中國留學生之父,他是中國第壹個畢業於耶魯大學的人,學成之後他回國,和曾國藩壹起辦洋務。同治二年(1863年),曾國藩派他到美國采購機器。買來機器後,他到曾國藩家匯報工作。此時曾國藩已經離開南京,北上剿撚。曾國藩知道,按中國官場慣例,容閎壹定會帶些禮物,因為曾國藩給他的是壹個所謂“肥缺”。所以曾國藩特意寫信給兒子曾紀澤,囑咐說:“容閎所送等件如在二十金以內,即可收留,多則璧還為是。”
就是說,容閎送的東西,如果價值不超過二十兩白銀,那麽可以收下,要是超過,那麽就退還掉。由此可見,這個時候的曾國藩收受禮品,有壹條默認的“價格線”。那就是二十兩白銀,也就是四千多人民幣。今天我們公務員收受禮物,超過五千元就構成犯罪,可見曾國藩的這個價格線,定得很科學。
二
以上我們講的,是曾國藩身上非常清廉的壹面。從這些內容來看,曾國藩是壹個清官。
可是除了清的壹面,曾國藩身上也有“濁”的壹面。
首先,曾國藩做兩江總督時也和壹般的官員壹樣,經常大吃大喝。
同治十年(1871年),曾國藩到蘇州去閱兵。他寫信給兒子曾紀澤,談到在蘇州這幾天的情況。我們看他在蘇州,是天天請客吃飯,開始是蘇州本地官員請他吃飯,喝酒,聽戲,臨走,他也擺了兩桌,回請當地官員。可見,曾國藩的所作所為,與壹般官僚並無二致。
第二點,曾國藩也會給別人送禮。兩江地區,是南北交通要道,經常有人出差經過這裏。凡是外地官員經過,曾國藩除了請他吃飯之外,還會送上壹二百兩銀子的程儀,也就是路費。
我們講過,曾國藩做京官的時候,收了很多冰敬和炭敬。那麽現在他做了地方官,而且是總督,當然要給京官送冰敬炭敬。曾國藩家書中有相關記載,比如同治五年十二月,曾國藩在給曾國潢的信中說過,說:“同鄉京官,今冬炭敬猶須照常饋送”。
除此之外,曾國藩還送過“別敬”。所謂別敬,就是地方官進京辦事,離開京城時,給自己在官場上的熟人送的禮金。
那麽同治七年,曾國藩由兩江總督調任直隸總督。需要進京見皇帝和太後。
在出發之前,曾國藩身上帶了壹張二萬兩的銀票。為什麽要帶這麽多錢呢?主要就是為了給京官們送“別敬”。他已經多年沒有進京,那些窮京官早就盼他去了,所以他送的別敬當然不可能太少。在給兒子曾紀澤的信中,曾國藩說:“余送別敬壹萬四千餘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總***送了壹萬四千兩,他仍然認為送得不多。
以上是第二點,送禮。
第三點,曾國藩也像其他官員壹樣,遵從官場上的“潛規則”。
同治七年,撚軍也被消滅,天下恢復太平,軍費報銷的事,就提上了議事日程。曾國藩帶兵打仗多年,軍費花了三千多萬,需要到戶部報銷。
要報銷就要不可避免地遇到“部費”問題。
按照清代財務制度,曾國藩需要先將這些年來的軍費開支逐項進行統計,送交戶部。由戶部審核,看看賬目是否合理。
那麽,戶部憑什麽來確定合不合理呢?憑“部費”也就是“活動經費”送的多少而定。如果戶部高擡貴手,什麽不合規定的費用都能報銷;如果他們雞蛋裏找骨頭,再光明正大的支出也過不了他們的關。各地為了順利報銷,要在戶部花掉壹筆專門的活動經費,這筆經費就叫“部費”。
所以在報銷前,曾國藩就托李鴻章到北京,打聽壹下戶部打算要多少部費。李鴻章跑北京壹問,給曾國藩寫了封信,說:
報銷壹節……托人探詢,則部吏所欲甚奢。雖壹厘三毫無可再減。……皖蘇兩局前後數年用餉約三千萬,則須銀近四十萬。如何籌措,亦殊不值細繹。……若輩欲壑,真難厭也。
也就是說,李鴻章托人去找戶部的書吏,探探他們的口風。反饋回來的消息說,書吏們要壹厘三毫的回扣,也就是報銷壹百兩給壹兩三錢。曾國藩需要報銷的軍費總額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按壹厘三毫算“部費”需要四十萬兩。
這封信,今天就收在李鴻章全集當中。
曾國藩壹聽,也嚇了壹跳。四十萬,實在是太多,無論如何是不能答應的。
怎麽辦呢?只有繼續公關。曾國藩命江寧(南京)布政使李宗羲托人,到北京,請戶部的人吃吃喝喝,溝通感情。公關工作很見成效,討價還價的結果是給八萬兩,顯然戶部的書吏做了極大讓步。
恰好在這時,皇太後的批復到了。出於對他們平定太平天國、撚軍的卓越功勛,皇帝(實際是太後)說,曾國藩壹直很忠誠,而且他們的軍費很多是自籌的,所以同意他們免於審核,直接報銷,曾國藩對此感激涕零,但是這說好的八萬兩銀子“部費”他還是照給了。因為閻王好見小鬼難搪,畢竟以後他還需要和戶部打交道。妳這次不給,下次沒法再進戶部。
三
那麽,以上這些開支,加到壹起,可是很大的數目,這些錢都是從哪來的呢?
原來啊,曾國藩給自己建了壹個“小金庫”。我們說過,總督的陋規平均壹年會有十八萬兩之多。那麽陋規為兩部分,壹部分是下屬官員三節兩壽送的禮,另壹部分是下屬壹些部門,以公款的名義送的錢。對這些錢,曾國藩有選擇地收了壹部分。他屬下有壹些油水很多的部門,比如鹽運司送的“緝私經費”,上海海關、淮北海關等幾個海關送的“公費”,他都收下了。因為這些單位,是有錢單位,清代實行食鹽專賣,所以鹽運司就如同今天的煙草專賣局,錢很多,妳要是不收,他們年底也給職工發福利了。
收這些錢的用途呢,就是主要供曾國藩官場應酬打點之用。曾國藩送的別敬,給戶部送的八萬兩,平時請客吃飯的錢,都是“小金庫”中的錢,並沒有動用自己的“養廉銀”。
他的養廉銀主要是供自己家庭開支所用。
所以說,曾國藩當官,有和光同塵的壹面,他的很多做法,和各地的貪官壹樣。
但是,和貪官不壹樣的是,其他各地官員,為官任滿,走的時候,小金庫中的錢都要帶回老家。曾國藩不這樣做。在曾國藩不做兩江總督,北上就任直隸總督之際,他查了壹下,“ 小金庫”中還剩了壹萬兩白銀。
曾國藩寫信給曾紀澤說:
其下余若幹,散去可也,凡散財最忌有名。
就是說,剩下的錢,妳想辦法捐掉,但是不要署名。
曾國藩要求匿名捐款,說“凡散財最忌有名”,他說,“壹有名便有許多窒礙”。所以“總不可使壹人知也”。壹個人捐款出了名,就會有很多事找上門來,所以不能使任何人知道。他還說:“余生平以享大名為憂,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這是解讀曾國藩為官風格最關鍵的兩句話。壹方面,曾國藩確實是壹個清官。他的“清”貨真價實,問心無愧。在現存資料中,我們找不到曾國藩把任何壹分公款裝入自己腰包的記錄。但另壹方面,曾國藩又和光同塵,有意識地不想讓大家知道他是壹個清官。因此我將他定義為“非典型類清官”。只要清官之實,不要清官之名。內清而外濁,內方而外圓。
曾國藩為什麽這麽做呢?
這是因為在中國歷史上,有壹個規律,那就是,清官辦不成事。海瑞就是代表。海瑞拒絕任何灰色收入,恪守低得可憐的薪俸,以致不得不在官署之中自辟菜園才能維持生活,而偶爾買幾斤肉也能成為“轟動性事件”。
在官場上,海瑞受到大家的排擠。對同事來說,妳清官,顯得我們都是貪官了。所以海瑞壹到哪做官不久,當地官員就會聯名向朝廷表揚他,說他做得太好了,品質太高尚了,太清廉了,建議朝廷趕緊升他的官,讓他走人。海瑞壹生有幾次升官,都是這樣升的。所以我們看海瑞壹生,沒辦成什麽大事。
曾國藩卻不想以這樣的清官形象被載入歷史。曾國藩是想做大事的。他做事更重效果,而非虛名。因此,曾國藩有意取海瑞壹塵不染之實,卻竭力避免壹清如水之名。他的選擇,遠比做“清官”更復雜更沈重。他的這種做官方式,也許可以給我們今天的廉政建議提供壹些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