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超過50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10;
2、超過5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20;
3、2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30;
4、超過500萬至1000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40;
5、超過1000萬元部分,稅率百分之50;
實際上中國目前並未開征遺產稅,也從未發布遺產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
遺產稅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額累計稅率表的附件對應納稅遺產凈額不超過80萬的,稅率為0;80萬-200
萬、200萬-500萬、500萬-1000萬以及超過1000萬的適用稅率分別為20%、30%、40%、5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分別為5萬、25萬、75萬、175萬,遺產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遺產稅具有以下壹些特點:征稅範圍復雜。遺產形態多種多樣,既包括房地產等不動產,也包括銀行存款、現金、股票、證券、古玩、字畫、珠寶等動產,還包括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開征遺產稅需要全面、準確掌握居民財產信息,以及遺贈、繼承等具體情況。征管程序復雜。
遺產稅需要對各類財產進行合理估價,需要大量專業人員從事相關估價工作,征管中極易產生爭議,爭議解決程序通常也較為復雜。征管配套條件要求高。開征遺產稅還需要具備相應的征管條件,如不同政府部門的緊密配合、對拒不繳稅的納稅人在法律中做出稅收保全和強制措施制度安排等。
法律依據:《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將遺產稅作為擬開征的稅種之壹,但限於當時的條件未予開征。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壹。1996年全國人大批準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第9個五年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綱要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應征遺產稅總額=應征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1、不超過50萬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0元
2、超過50萬至200萬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萬元
3、超過200萬至500萬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5萬元
4、超過500萬至1000萬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數75萬元
5、超過1000萬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數175萬元,應征收遺產稅的遺產: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死亡前5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應納稅遺產凈額=應征收遺產稅的遺產總額—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第5條)—允許在應征稅遺產總額扣除的金額(第6條)—免征額(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