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不允許拍照的主要原因是拍照時閃光燈損壞文物。其實我們國家的古建築大部分都是木質的,容易損壞,上面的彩漆也容易褪色脫落。拍照時,閃光燈的反復照射對其傷害很大。所以壹般禁止拍照。普通可見光的波長在400納米到700納米之間,400納米以下的紫外光能量大,容易被物體吸收,使物體變質;700 nm以上的紅外能量小,不容易被物體吸收,所以非常安全。木材、植物、蠶絲等物質都是高分子結構,含有纖維素或蛋白質,容易因光、電、細菌而變質損壞;其他物質,如石頭、銅、鐵和陶瓷,不容易受光的影響。我們用不同型號的手電筒,波長有長有短。但應該都是700納米以下的可見光,對高分子結構的文物有或多或少的傷害。因此,木質建築、字畫、絲織品、壁畫等文物都應禁止用閃光燈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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