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是進入他人墳墓,作出不問自取的行為。這樣的社會文化現象,自古就沒停止過。從考古資料可以看出這種墓葬破壞現象仍然遺存到現今。在春秋時期“禮壞樂崩”的社會變化之後,厚葬之風興起,於是盜墓行為益為盛行。
陜西鳳翔的秦公1號大墓,是迄今所發現的先秦時期規模最大的墓葬,也是我國應用科學考古方法發掘的最大的墓葬。這座古墓發現盜洞247個,其中有數十個盜洞直接打入槨室。
2018年9月,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壹起研究解決文物犯罪的突出問題,采取了壹些實際措施,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會商機制、加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的打擊力度,下壹步,打擊防範文物犯罪的長效機制也在持續探索
壹般盜墓者是不會把所盜文物留在身邊的,要趕緊出手,免得夜長夢多。支鍋要麽賣給掌眼,要麽賣到二三線城市的古玩市場,掌眼通常直接賣到北上廣的古玩市場。
古玩市場也是個混圈子的地方。真正的好文物是不會擺到架子上賣的,古玩商人收了真寶貝會先放出消息,等待買主前來。也不會隨便賣給陌生遊客,沒有熟人引薦沒門。
現在的盜墓很少單打獨鬥,多為團夥化作案,產供銷壹條龍。壹般盜墓團夥,都有固定的上家收購所盜文物。這些文物,壹個渠道就進入了文物市場。
文物販子進行交易時有壹種老派做法。因為古玩店是公開場所,並不隱秘,交易時,雙方很少說話,只打手勢,“有的就是握下手,大家就知道大概多少錢了”。
雙方對文物的價值都心知肚明,買家伸出壹個手指頭,賣家就知道它代表了壹萬,還是十萬,抑或是壹百萬,仿佛高手過招於無形。不過也有不懂行的賣家,張口便問:是壹萬?還是十萬?這就露了怯,不被買家坑,那是命好。
普通被盜文物在國內文玩市場轉幾圈就完了,價值較高的,還必須得到國外“鎏壹層金”。
到國外溜壹冊檔案
文物市場之外,另壹個渠道是通過走私,運到境外。雖然中國《刑法》、《文物保護法》,都有嚴格法條,懲戒文物走私行為,但據文化學者、《中國文物黑皮書》作者吳樹介紹,每年依然會有大量文物,瞞過海關檢查,流向國際市場。他前幾年曾查閱內部資料得知,發現有4個海關,在5%抽檢率的情況下,壹天裏就查扣了15512件文物。吳樹由是問道:“假如按照所有海關、按照壹年365天、按照100%的查驗比例推算,中國文物每年會流失多少?”
文物出關,最常用的掩蓋方法是聲稱這是復制品。吳樹說,文物鑒定迄今為止依然是壹個技術要求極高的工作,“有時候連權威專家都不能確定真偽的文物,到了流通關口怎麽能被鑒定出來?”而這些文物,壹旦離開國境,想要追回,就更加困難了。
但所謂樹大招風,被盜文物即便成功轉到海外,也不能立刻放到主流拍賣行上“惹是生非”,尤其是國寶級文物。文物倒賣界有個術語叫“藏在水裏”,意思就是說被盜文物長時間不露面。
洗白的過程,就是給這些文物編造檔案。
出處壹般會嫁禍於戰爭,因為戰爭期間流至國外的文物太多,國內也沒有詳細的名錄,是個完美的漏洞。
然後文物會被放到歐美之外壹些小規模門檻低的拍賣行上進行拍賣,由自己人拍回來,開始建立“拍賣記錄檔案”。潛水幾年,再拿出來,轉到另外的國家去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