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行李中不允許攜帶鋰電池,只能攜帶個人消費類電子設備(手表、計算器、相機、手機、筆記本電腦、攝像機等。)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或電池,可隨身攜帶。備用電池必須單獨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只能放在手提行李中攜帶。備用電池每人限帶2個。
擴展數據:
托運行李:?
為了保證您托運行李的安全,行李箱需要上鎖,紙箱和編織袋需要打包。請不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現金、首飾、有價證券、貴重物品、鋰電池等易燃易爆物品。
建議您在托運行李的外側懸掛或粘貼個人姓名標簽,以便在行李運輸出現問題時,能夠輕松找到。
貴重物品、數碼電子產品、易損易腐物品等。,不得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在行李中托運。
“隨身攜帶少量化妝品用於個人旅行,每種化妝品限帶壹件,容器容積不得超過100 ml”是指盛裝化妝品的容器尺寸不得超過100 ml,而不是容器內物質的量。請特別註意這條規定。
不能攜帶物品的處理:?
當妳簽到的時候,妳應該檢查妳不能隨身攜帶的東西。如果因為沒有辦理登機手續而在安檢時被查獲,可以根據時間選擇補辦托運、寄存或者放棄。
參考鏈接: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