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城鎮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接下來我整理壹下新邵的公租房申請條件,僅供大家參考,希望能幫到妳!
新邵公租房申請條件
1,新邵縣常住戶口;
2.新邵縣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950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內(含15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內(所購廉租住房對象不在保障範圍內)。
擴展內容:
壹、搬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
2、低收入家庭由社區出具低收入證明或低保證明;
3.戶出具《房屋所有權證》,無房戶出具不動產登記局出具的無房證明;
4.結婚證或離婚證;
5.提供存折或銀行卡原件復印件;
6.其他相關有效文件。
以上證件需核實原件,復印件需報縣市區住房保障管理處審批並附具備案。
註:以上1-5必須完整提供。如未提供或不完整,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辦理流程
(1)接收表格的登記。凡符合租賃補貼條件的家庭,在戶籍所在地社區領取《新邵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並按要求如實填寫。
(2)初審。申請表填好後,會提交到所屬的社區。鎮民政辦將組織各社區對申請人的戶籍、家庭收入、家庭人口、住房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簽署初審意見。
(3)復習。縣住保辦、民政局、財政局將對通過初審的家庭進行審核,並對部分家庭進行抽查。審核通過的家庭在申請人居住地(社區)張貼6天。
(4)宣傳。縣城鎮住房保障管理辦公室、縣民政局對審核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家庭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予以確認,並在新邵信息、新邵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後,家庭和縣住房保障辦公室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如果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房產部門申訴。(公示期為15天)
(5)分配。對公示無異議的家庭,由縣建設局、縣財政局根據租賃補貼家庭名單及補貼金額辦理銀行存折手續,並向個人發放銀行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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