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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交易轉讓流程

帶車位的房產證(房產證、土地證或不動產證)、契稅證、買賣雙方身份證。買賣雙方先在境內不動產登記綜合窗口辦理交易過戶、納稅、不動產登記。如果境內沒有綜合窗口,他們先在房管部門辦理交易過戶,再在地稅部門繳稅,最後在房產窗口登記。

壹、車位房產證的辦理方式:

1.確定車庫開發商進行了初始登記,這是車庫開發商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

2.到車庫所在的當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產(土地)權登記申請表》,需要車庫開發商簽字蓋章。

3.領取測繪圖(表):可在車庫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測量站申請領取測繪表,也可憑身份證直接到車庫開發商處領取,也可向當地登記部門申請測繪車庫面積。

4.獲取相關文件:提前詢問當地相關部門時,壹定要明確說明需要獲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壹次性完成。填好的申請表需要車庫開發商審核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需要註意的是,繳費憑證壹定要保留。這兩筆款項的交款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備證件,壹旦丟失會影響車庫房產證的取得。

6.提交申請材料。

7.按規定時間領取車庫房產證:壹定要保留好當地管理部門給的領證通知,按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車庫房產證。

2.哪些車位不能買賣?

1,社區公共開放空間

小區裏的空地,有時甚至是綠地,開發商或者物業公司劃清界限收錢。有的以固定價格賣給業主,有的按月出租。據悉,由於小區的土地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出售開放式地上停車位。這種車位可以經業主大會授權,委托物業給業主使用,扣除必要費用後,納入小區維修基金。

2.沒有約定的地下停車位

地下車位建築面積不分攤,開發商單獨取得車庫產權的,開發商可以將產權出售給購房人,但地下車庫只能預售給小區內的商品房預購人。開發商賣這樣的車位,看起來很自然,其實不然。在房屋買賣合同中,開發商必須聲明小區地下車位產權單獨轉讓,不隨房出售。如果沒有類似的書面說明,地下車位也應該是業主共有股份,收益也應該是業主所有。

這部分收入可以由小區業委會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收取,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費用後納入小區維修基金。

3.已經共享的地下停車位。

很多開發商在賣房的同時也在賣地下車位,但是很多業主不知道地下車位的買賣是否合法。如果地下停車場已經被小區業主作為公攤面積共享,那麽開發商無權出售。也就是說,在賣房的時候,地下車位的面積已經分攤給了每個業主,按比例收錢,然後再把這樣的地下車位賣給業主,就是反復收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不得轉讓。”所以,如果不能辦理產權,車位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業主買的只是壹張白紙。

這種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於小區全體業主。嚴格來說屬於小區的配套設施。可由小區業委會出租給業主,租金收入扣除必要的管理費用後納入小區維修基金。

4、人防工程禁止開發商銷售。

不分攤的地下面積可以全部賣掉嗎?當然不是。有些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國家強制的,禁止開發商出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五條:“人民防空工程通常由投資者使用和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開發商的投資已經隨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自動轉移給全體業主,所以人防工程改建車庫的收益屬於全體業主。

5.出售20年以上的使用權是欺詐行為。

有些開發商很“明智”。在簽訂車位合同時,他們會聲明車位不可買賣,只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不簽訂買賣合同。但租期超過20年時,並沒有向消費者聲明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民法典》(2021.1生效)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間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20年的,超出部分無效。”消費者租用車位的最長期限,也就是所謂的銷售權,只有20年,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

凡出售20年以上使用權,不向消費者聲明20年後不受法律保護的,屬於欺詐行為,消費者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第三,車位為什麽要依附於住房面積?地下車庫可以計入容積率嗎?

有壹個“容積率”的概念。容積率是指城市規劃區內總建築面積與宗地面積之比,是城市分區管理采用的重要指標。而且容積率是壹個反映建築物是否分配到相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只有參與計算建築面積容積率的建築物才能獲得相應宗地號的土地使用權面積份額。未計入容積率的建築物是不可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其初始登記的合法權利只能依附於不動產權屬計入容積率的建築物。

開發商將地下車庫作為地下建築面積進行審批的,可以將地下車庫納入容積率,或者進行不動產權利初始登記,取得獨立的產權證,開發商可以保留其所有權。另壹方面,如果不計入容積率,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房屋所有權將出售給全體業主,這些房屋劃撥的土地使用權也將轉移給全體業主,那麽占用這些業主共有場地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也應由業主共有。

4.買沒有產權的車位有風險嗎?

買壹個沒有產權的車位是有風險的。事實上,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造價十幾萬元的所謂“車位買賣合同”,很多時候只能算是長期租賃協議。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預知的情況,車位不再屬於車主。另外,壹旦遇到小區拆遷等問題,沒有產權登記的車位肯定得不到拆遷補償。雖然開發商聲稱業主購買後可以自由轉讓車位使用權,價格自定,但物業也可以免費辦理變更登記;但是,沒有權利轉讓證書的車位交易總是存在很大的風險。

5.車位的買賣價格如何確定?

1.車位的銷售價格要根據居住區的位置、建築的價格、行業的平均情況等因素,評估出可以出售的價格。

2.車位的價格會因位置和類型的不同而不同。比如主車庫(可以停兩個車位,壹大壹小),相對低於兩個正常車位。

6.停車交易流程是怎樣的?

車位買賣流程:車位驗車→簽約→繳稅→過戶。

1,車位驗證

所需資料:停車證原件及復印件,停車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所需時間:壹般10個工作日。

2.簽約(包括網簽、定金協議、銷售合同)

①網絡標誌

網簽價格為車位原購買價格,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車位書、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者需配偶同意方可出售)、銀行卡。

(2)定金協議(同壹般房屋買賣,超過654.38+萬部分以資金監管為準)

(3)買賣合同(同壹般房屋買賣合同)

3.交稅(契稅:原值×3%;印花稅:原值×1‰)

所需資料:身份證、車位簿、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車位購買發票原件。

4.所有權轉讓

買賣雙方需要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部分市區需要提前預約)。

所需信息:

賣方:身份證、車位簿、戶口本、結婚證(已婚)、車位購買發票原件;

②買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已婚)、納稅後的完稅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建築區劃內規劃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的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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