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view/695063.htm憲法書叫《歷書》。中國自古以農立國,歷法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國計民生。因此,歷代皇帝都非常重視歷法的修訂。戰國以前,黃帝、顓頊、夏、殷、周、魯等朝代使用的歷法都是“四季歷”。其中黃帝、周、魯的歷法以月亮為基準,即仲冬月(農歷十壹月)為元年。殷朝歷法中,建醜月,即元年為冬月(農歷十二月)。夏朝歷法中,月建於殷,即孟春月(農歷正月)元年。在顓頊的歷法中,月亮建在海上,即孟東嶽(農歷十月)元年。到漢武帝時,歷法和天象之間已經出現了偏差。《漢書·法歷誌》對這段時間的描述是:“新月見,弦滿望。”漢武帝命司馬遷、羅、、等人改變秦朝的顓頊歷,另立歷,仍以夏歷中的月為壹年之始,並將二十四節氣納入歷法。這種歷法沿用了兩千多年,民國以後才改為陽歷。西周時,人們把黃道赤道沿線的星星分為28顆,後來命名為:東青龍:角、角、叉、房、心、尾、簸箕。南朱雀:嗯,鬼,柳,星,張,翼,鳥。西白虎:隗囂、婁、魏、昂、畢、茍、申。北玄武:鬥、牛、女、空、危、房、墻。在擇日的應用上,人們早就有了擇日的慣例。司馬遷曰:“當窺陰陽之術,詳而諱之,使人羞畏,而四季順而不可失。”可見很多擇日的名字,在古代都是壹種陰陽之術,並非全是無稽之談。在古歷選日類中,主要包括二十四節氣、五行或土王。直到魏的歷法,才增加了七十二候、四正卦和《尚書》。唐朝以後,歷法註釋項目越來越多,吉兇更是琳瑯滿目。但總的來說,仍可分為六類:壹是由傳統的幹部和支部決定的。2.它是由月份的名稱(黃道十二宮)決定的。3.它由月份名稱和每日分支決定。4.由今天的名稱決定。5.由年月日決定。6.是由四季和日支決定的。歷書在中國已有1000多年的歷史。古代稱之為“通書”或“憲法之書”。早在古代,中國就設立了觀測天象、計算歷法的官職。在秦朝,有官方的命令;唐朝有官局;宋元時期,有官督;明清時改為官督。最早的歷書是裝裱成軸,用毛筆書寫的。到了唐太和九年(公元835年),刻有木板的歷書已經開始銷售。帝國時代,歷書是皇帝發的,規定只許蓋官印,不許私印。從此,歷書也被稱為“皇歷”。現存最古老的年歷是在唐僖宗印刷的(公元805年)。真正古老的歷書是在唐順宗永貞元(公元805年)制作的。當時宮中有編年史日歷,共分12冊,每月壹冊,每日壹頁,記載日、月、國、朝廷大事及皇帝言行。後來發展到在日歷上印上枝幹、月令、節氣、擇日、占星、算命、占蔔等各種招數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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