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實施
(1)領導高度重視,統壹思想認識。按照“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相關文件精神,局黨政領導班子深入學習,統壹思想,提高認識。正確解決和處理“三重壹大”問題,堅持和落實“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黨務政務重點工作擺上議事日程,作為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堅持不懈,確定了“強化責任、完善制度、民主集中制、公開透明”的工作思路。強化責任,就是強化領導小組落實“三重壹大”制度的組織責任、推進責任和實施責任;完善制度,就要把“三重壹大”決策制度細化、量化,使之不僅成為制約不良黨風政風的緊箍咒,而且成為指導黨務政務的指南針;民主集中制就是要事先充分醞釀,廣泛征求意見,會議集體研究,最後形成決策;公開透明就是堅決實行政務公開、黨務公開,重大事項決策不僅實現結果公開,更註重重要過程環節的公開。
(二)構建有效規範運行的制度體系。根據“三重壹大制”相關文件要求,科學制定了《橫峰林業局黨政領導班子落實“三重壹大制”暫行辦法》,細化了“三重壹大制”的具體內容,明確了“三重壹大制”的決策範圍、決策程序、議事規則和責任追究,有效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務,規範了工作程序,使之明確化。
1,重大事項: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級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黨建、作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事項;決定對公務員和本局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和獎懲;規劃和實施全縣重大造林工程,制定和調整森林采伐指標和年度工作計劃;重要工作安排,以及向上級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年度預算的制定和調整;局機關內設機構的設立和調整;占用林地申報審批、毀林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行政處罰等。;其他有重大影響的林業工作事項,由局黨委研究決定。
2.幹部任免:我局股級幹部任免;科級幹部推薦,優秀後備幹部推薦選拔;黨代表、人大代表、CPPCC委員候選人的推薦,股室人員的調整,下屬單位負責人的任免等由局黨委研究決定。
3.重要項目安排:“壹大四小”項目建設、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大宗貨物采購均由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實行公開招標、政府采購。
4.大額資金的使用:安排好年度資金預算,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壹次性支出超過5000元(含)的原則上由主任辦公會議或領導小組決定;基本建設和大宗貨物采購等。,按照《橫峰縣政府采購規定》規範操作。
(三)嚴格執行制度,狠抓落實。
1.加強組織保障。在實施“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的過程中,局黨組的統壹領導和各部門的組織協調,為“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的實施提供了可靠的組織保障。領導班子把“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壹項根本制度,嚴格執行,有效避免了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個人說了算的現象。
2.強化責任制落實。局黨組把是否認真執行“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考核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重要依據,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促進了“三重壹大”決策制度的落實。
3.加強民主決策。堅持按照法律法規和林業局規章規定的程序進行“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廣泛調查研究,充分聽取群眾和專家意見,深入論證協調,傳閱論證報告或項目報告,提前充分醞釀論證後集體決策。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肅責任追究。
1,制定監督制度。明確了監管的主體、責任和程序,建立並嚴格執行了責任追究和糾錯制度。
2.組織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監督職能作用,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落實到“三重壹大”民主決策的各個環節,確保監督機構參與決策運行,全程監督執行情況和決策質量。
3.加強幹部考核。把執行“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作為領導班子日常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條件,作為考核評價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主要依據。
4.接受群眾監督。把“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黨務政務公開內容,讓群眾評價決策效果,把群眾的認可作為評價決策是否正確的主要依據。
5.嚴肅問責。建立“三重壹大”民主決策的內容、決策程序、執行程序和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考察制度。對不能很好落實“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個人擅自決策或集體用權失靈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下壹步計劃
1.繼續學習宣傳“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切實提高領導幹部對“三重壹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壹步強化責任意識。
2、豐富和完善“三重壹大”民主決策制度,進壹步明確、細化和量化集體決策的範圍,優化和規範決策方法和程序。
3、強化監督約束,自覺接受上級紀委的監督指導,自覺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在監督方式和公示制度上不斷創新,紮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