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打開臉書,看到很多人分享壹張11個月寶寶的醫院照片,上面寫著:
“寶寶住院了,只有腦癱叔叔照顧。爺爺60多歲退休了,但還是上班養家。」
“我爸媽二十多歲,不上班,也不帶孩子。寶寶住院壹個多星期了,他們只是來看看就跑了。」
“寶寶的毯子比抹布還臟,但它是陪伴他長大的好朋友,給他新的就不肯放下;這個嬰兒異常安靜。即使小手裏拿著針,他也不哭不鬧。他靜靜地坐在病床上。」
看到這些話,我止不住哭泣,不禁心疼,這讓我想起了我當老師時遇到的故事。
我遇到的真實的虐童事件。
那壹年是我教書的第二年。當我第壹次來到壹個全新的幼兒園時,我充滿了許多抱負和理想。我壹直希望孩子們的臉上充滿笑容,我覺得我的職責就是給他們壹個快樂的童年,快樂無憂。直到發現這個特別的孩子,我才意識到自己的力量有多弱。
壹開始只是覺得孩子的眼神有點奇怪。無論怎麽叫他,他都不肯擡起臉來見妳。他的目光總是以45度角落在遠處的角落裏,甚至不能認真聽人說話。還是那句話,很容易和同學產生矛盾。壹個幼兒園的孩子可以多麽有活力,卻充滿了爆發力。打人的方式是對方不受傷是不會罷休的,這就讓老師不得不小心照看孩子,生怕壹不小心造成大事件。
壹天,老師和他的搭檔看到了他手上的傷疤。經過討論,我們都認為是煙頭引起的。在和孩子商量後,我們趁全班午睡的時候掀開了他的衣服,檢查他的上半身是否還有其他被虐待的痕跡。直到今天,我都忘不了那壹幕。孩子瘦弱的身體上布滿了大大小小的傷痕,有的被煙頭燙過,有的被棍棒打過。當場我和我的夥伴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淚,抑制不住激動的心情。
“沒關系,老師只是想給妳壹個擁抱。」
既然孩子在我班,就有理由對他的安全負責。我和我的搭檔決定讓我父母先和學校談壹談,了解壹下情況。幾經聯系,我媽終於來學校說明了我們看到的情況,希望我媽能幫我們解決問題。誰知道媽媽第壹時間就坦白說爸爸媽媽都打孩子了,她說的話讓我們目瞪口呆。
“老師,妳不知道這孩子有多討厭。他生來就反對我們。我哥哥聰明又懂事。他顯然可以控制它。他還故意大小便,做了很多讓我們生氣的壞事,讓人打不過他。」
目前我們從教育的角度給她解釋孩子的行為。故意做壞事,往往是因為缺乏關心和重視。他只是希望妳好好愛他。他母親多次為他辯護,希望老師不要插手“他們家的事”。怎麽能忽視呢?本以為好的勸說,媽媽會明白老師的用意,因為我們讓她來學校是為了明白老師已經知道了被虐的情況,讓她能克制自己。誰知道,她還是能言善辯。
我向校長匯報了壹切,並聯系了社會事務局。沒多久,孩子轉學了。後續的情況,聽說孩子進了壹個寄養家庭,養父母給了他壹個至少沒有恐懼的家,這也讓老師感到很安慰。我也感謝孩子用自己的傷心和殘疾經歷給我上了很好的壹課,讓我明白了這個世界上真的有“錯誤的父母”。如果再遇到同樣的情況,我壹定會站出來保護。
《兒童和青少年福利和權利保護法》
事實上,在100年,臺灣省就完成了《兒童青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訂,以保障兒童青少年的安全成長與發展。法律中提到,當兒童面臨身體、精神、忽視和冷落的危險時,國家的公權力將介入保護他們。但據保健福祉部統計,2017年,兒童青少年保護疑似被虐待的報案近6萬起,不到10分鐘1起,死亡人數再創新高,達到155人,其中23人被父母或監護人虐待致死。這個數據這麽高,我很驚訝!
從虐童的新聞來看,父母對嬰兒照顧不當,冬天夏裝凍傷,對未能照顧嬰兒的責任置之不理,將嬰兒交給壹個叔叔和壹個年邁的爺爺照顧,這顯然已經讓孩子面臨“被忽視”和“身體虐待”的危險。明明有法律,為什麽公權力連介入都不行?除了社工人手不足,案件工作量大之外,我個人認為與廣大市民長期缺乏育兒教育和正確的管教觀念有關。此外,很多人還有“不要管別人家務”的觀念,害怕舉報會被報復,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應該教育的是父母,而不是孩子。
我曾經在《應該教育父母,而不是孩子》壹文中提到:
臺灣省可以考慮效仿鄰國韓國,將育兒教育納入常規課程,讓孩子從小學習如何做父母,並提供相關課程,直到結婚生子,給父母更多學習和成長的機會和空間。這是改善社會問題最根本的方法。
現在,我想再補充壹點。如果妳沒有盡到作為父母的責任,就應該像違反交通法規壹樣受到懲罰,屢犯者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從義務教育課程到嚴重剝奪終身監護權,尤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父母。
在少生孩子的社會,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孩子”。如果全社會的孩子有幸與壹個孩子擦肩而過,請給予應有的關心和愛護。現在大家必須承認,我們每個人對這些孩子都有義務,有能力就伸出援手。
不要讓孩子在黑暗中哭泣。
不要讓那些令人擔憂的畫面打擊到每壹個善良的人。
我們不要再讓那些喪盡天良的惡人突破道德底線了。
也希望* * *加快步伐,為無辜脆弱的孩子撐起壹把不可侵犯的保護傘,因為我們不能再少壹個孩子了!
2018/6/1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