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婚,男的結婚了,女的結婚了,兒子大了(舊社會還沒成年),父母說他是媳婦。男女雙方選擇婚姻都是基於合適、勤勞、節儉、體面的標準。無名氏被選中後,她找了壹個能和家人說上話的人求婚。家人往往以“等待答復”為由,根據她的性格、外貌和家庭狀況,暗中觀察和打聽。50年代和“文革”時期,男女都很看重家世,貧農是不二之選。有壹技之長的人掙錢是可取的。根據出生日期,雙方邀請“先生”來“結婚”,看動物是否和睦。有壹些說法,比如“曾經白馬犯青牛,羊鼠離婚,金雞犯狗,羊虎未能走到最後,狗猴成親,虎蛇如仇,龍兔互換淚”,“蛇盤兔”,“猴騎羊”,“虎狗金”。建國後,廣大青年嗤之以鼻,喜結良緣。
2,謝謝,也就是訂婚。雙方商定選擇兩天時間舉行感謝儀式。那壹天,女方的親戚朋友都聚集在女方家。媒人領著男方及隨行人員,帶著壹些彩衣、錢、紅繩到女方家。所以謝琴也叫“連紅頭繩”。後來,女人的長輩陪著她上了桌。與此同時,女人煮了面條,用碗寄給鄰居,知道女兒訂婚了。縣裏有個地方把“感謝親人”叫做“擺平事情”,手續相當簡單。男方的媒人陪著去給女方送聘禮和錢,表示事情已經定下來了。
3、彩禮,訂婚後,女方通過媒人要彩禮,多參考或其他家庭。要錢要物,用紅紙寫壹份禮物清單,壹般包括家具、現金、衣服、雜色(也就是布匹和棉花)、糧油、首飾(現在不需要)等等。上世紀50年代,結婚不需要彩禮,只要兩套衣服,壹條頭巾,兩雙襪子。20世紀70年代,增加了縫紉機和自行車。20世紀80年代增加了彩色電視機和錄音機。90年代給條件好的加了冰箱,禮物做了壹式兩份,男女各壹份。並同意按照內容給女方錢。有些“全合壹”套餐是根據禮物清單打折,付給女方自己購買的。在舊社會,準備彩禮時,男方拿起壹個“菜堆”(壹種類似於圓籠的木質容器),送給女方。今天直接交給女方家。此外,每到過年、當地廟會和春秋換季,男方都會給女方錢買衣服,不分時間長短,直到結婚,給的金額也跟著當地的“大流”走。
4.選擇壹個日期,即決定壹個結婚的日子,並要求算命先生根據出生日期選擇“李越”或“吉日”。臘月的任何壹天都是吉日,稱為“沖亂”。舊“黑年”(即壹年兩頭不見春),也有“正月不求婚”的說法。此外,男女雙方為縫制衣服和被子制造了壹個吉日,並邀請了四個不同姓氏的婦女幫忙,避開了寡婦和孕婦。壹個男人的家庭應該在他的角上包紅花,這意味著“榮耀和財富”。除了縫衣服和被子,女人還得給婆家做壹雙鞋。婚禮前十多天,男方將炒好的“芝麻幹糖”,俗稱“散”、“果”,寄給女方,女方再寄給親友,通知婚期,表示邀請,俗稱“肖華”。“花消”之舉也是男方進行的。類似的同學同事也只是互相傳遞,然後送被子、臉盆等東西或者錢作為禮物。
5、請公婆,婚禮前壹天,男方會邀請女方的爺爺、爸爸或叔叔到自己家,辦酒席。那壹天,男方還派人挑了壹籮筐,把第二天的各種面食、葷菜送到女方家。公婆在縣城很受歡迎,但在縣城的某些地方卻沒有。
6.結婚那天,雙方在大門的屋檐上掛了紅布,男方大門的門上貼了對聯。醫院裏的“臨墻”上貼著“開心”二字,樹上包著紅紙。在壹些地方,房子上的出水口和下水道被紅紙覆蓋,以避免厄運。在洞門兩邊貼上紅紙條捆上麥稈,綁上兩柄黑炭棍,防止邪靈入門。當天早上,女方家的十幾個親戚把嫁妝送到了男方家。人不自由的時候,把隨身物品放在儲物櫃裏,離開去赴宴。那個男人出發去參加婚禮了。舊時祖上有官員扮演“執事”開道,有龍鳳大方桌兩面,有“避”“默”牌兩面,非官之人可借。跟在吹管樂隊伍後面的是兩個八擡大轎子,壹個左肩通紅的男人,帽子上有插花,比喻“娶媳婦上學”。
在婚禮儀式中,兄弟倆全身裹著紅色,包括穿紅色衣服的女人、戴紅色兜帽的女人、戴頭巾的女人等。,鞭炮齊鳴到女方家,女方長輩迎接設宴。結了婚的女人,穿上紅花紅袍,穿上“轎子鞋”(這種鞋進洞房前不能著地,以後只能在男方家裏穿,所以回娘家不能穿),化妝後吃“出家飯”。酒席結束,讓男方弟弟偷壹個酒壺,壹團棉花,壹雙筷子(以夫妻長期開花結果,生孩子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