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海域的休漁期開始時間為5月20日12時12。其次,統壹和擴大了禁漁的種類。首次將南海單層刺網納入休漁範圍,首次要求為漁船配套的捕撈輔助船同步休漁。此外,休漁期已經延長。總體來看,各海域休漁結束時間保持相對穩定,休漁開始時間提前半個月至1個月,總休漁時間普遍延長1個月。各種操作方式的釣魚時間都延長了,至少3個月。禁漁期壹般是6-7月,這是魚類產卵的重要時期,禁漁期只是為了魚類的繁殖和生長。休漁期是我國黃海、東海和南海的休漁期,從7月1日、6月15日和6月1日開始,分別持續兩個半月、三個月和兩個月。
禁漁期捕魚有什麽處罰?
1.休漁期捕魚最高罰款65438+萬元。
2.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3.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大量非法捕撈,組織或者聚眾非法捕撈,使用炸魚、毒魚、濫電、抗拒漁政管理等方法,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40條
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