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火葬區內的公民死亡後,壹律實行火葬。不在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死亡的,應當火化。《辦法》第十壹條規定,依照本辦法規定必須火化的遺體,應當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死亡證明後火化。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在醫院(含其他醫療機構)死亡的,喪主應當憑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及時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辦理手續後火化。
(2)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非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經司法部門法醫鑒定後火化,並通知喪主辦理手續。
(三)無名、無主遺體,經公安部門法醫鑒定後,通知殯儀館接運和火化。戶籍部門要根據死亡通知和火化證明註銷戶口,其實是為了擺脫中國奢靡的喪事和建墓地、占耕地的習俗。
其實火葬並不環保。它排放煙霧,消耗煤油和其他燃料資源,並使用政府資金建造焚化爐。
中國傳統的公眾情緒是土葬,不接受火葬的觀念,導致火葬條例很難完全執行。如果能像穆斯林葬禮壹樣,不需要棺材和任何陪葬品,薄葬,快葬,不鋪張浪費(洗完澡用白布包起來就行,大家壹起祈禱);不占用耕地,不使用棺材,可以節省土葬費用。
種棵樹,掛標準的紀念牌作為紀念,而不是立墳,那就好了。
建造森林墓地,每100年可以更換新的區域;如果是在農村,每100年恢復耕地不是更好嗎?每個人都是有機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