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新中國成立初期也是如此),男女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有些男女從問名字到結婚都沒見過面。男女結婚,應當按照招、問名、那吉、招、邀日期、結婚的程序辦理。男女結婚的主要環節是取八字(問姓名)、訂婚(納吉)、結婚(嫁人)。1952年第壹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後,舊習俗逐漸被廢除。
婚姻法頒布前,媒人詢問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並搭配天幹地支、金木的土、水、火,計算男女雙方的命運(金命、木命、水命、命火、土命)。男女命運也是六克(如木與水、木與土、金克木、水與火等。)來撮合,求婚,免提通話。求婚夫妻和睦時,把相配的八字(庚鐵)放在男方家的神桌上的香爐下。三天或壹個月內,男女雙方(包括家庭)將正式決定結婚。婚姻法頒布後,這種做法逐漸減少。只要男女雙方相愛,符合婚姻法的規定,就可以結婚。
訂婚後(納吉布),男方要選個好日子到女方家送禮訂婚。訂婚後(或訂婚的同時),給女方的舅舅、叔叔和分居的同胞葛北家送禮認親戚。通常至少有四種禮品裝在籃子裏,稱為四色禮品和五色禮品。無論多少顏色的禮物,掛(豬肉)是必不可少的。女方的親戚必須回贈“青米”(綠豆、白米、蔬菜、洋蔥、竹葉等。)以示姑娘清白幹凈,兩家親戚關系長久。自婚姻法頒布以來,這種習慣壹直沒有被廢除。
結婚(結婚)後,男女雙方及其父母同意結婚,選擇吉日。日期選定後,男方父親應在兒子結婚前至少壹個月,如壹個月的“逐月約會”,將日期單送到女方家,並邀請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喝酒),邀請客人(司儀)。女方家接到訂單後,要做嫁妝(抽屜桌子、衣櫃、箱子、臉盆、腳盆、火盆等。)並接(請)她舅舅、嫂子、外甥等。送她去結婚。去看福建的人數取決於嫁妝的多少,比如壹擡二,四擡二,八擡四,壹個女孩的小三送飯(壹般是餃子,俗稱元寶)。女方家也要請客人。姑娘結婚的第壹天晚上,設宴招待客人(客人送禮加箱),因為第二天女方家少了壹個人,按照白食招待客人(炒貨、幹飯、十碗菜)。飯後請大叔等人約定第二天送別的人,然後裝箱。打包的時候,舅舅,叔叔,姐夫,大姑等等除了嫁出去的衣服,還要在姑娘的箱子裏加點錢(5元,10元,100元不等)。箱子裝好後,大嫂會把嫁妝鎖起來,鎖好後就不能再打開了。鑰匙給送客人時間最長的人(叫拿燈的)。前壹天,男方要邀請客人和其他幫手去他家。飯後,炮兵(樂器隊)在夫妻房裏暖房(演奏樂器、唱吉祥歌)的同時,行人(壹般是叔叔或姐夫)要清點、打包禮物。結婚那天,男方要在門上放壹個算盤,提壹個水桶,表示自己幸運,掛壹面鏡子,表示自己邪惡,在所有的門上貼上對聯,表示自己幸福。中堂的墻上斜貼著“喜結良緣,勿避童言”的字樣,防止孩子無意中說出不吉利的話。民國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初期,新郎走上迎娶新娘的道路。民國時期,新娘坐在轎子裏。在參加儀式之前,雙方不允許見面。參加完儀式後,兩人在見面前都進了洞房。婚姻法頒布後,壹直到上世紀60年代,新郎仍去迎娶新娘,但女方不再坐轎子。女主與前男後,受客(壹拜天地,二拜父母,三夫妻互拜)。迎親的時候,路上的行人都是奇數,回來的時候,加上新娘就變成偶數了。去婚禮的路上,樂器組要壹直演奏。行人應該得到香煙和糖果。女方家聽到炮聲後要閂上門。娶了新媳婦,要在門外打三下(樂器打三下,鞭炮放三下,請帖送三下),女方家開門迎客入中堂。行人進屋後,要吹三個出去,打三個出去,才制動火炮。然後送禮,拜家神,讓姑娘的小姨子數禮物,發紅包(紅包)。女方家用上好的酒飯招待行人,婚禮賓客還需在中殿吹出三擊後,行人才會先拿出嫁妝。除新娘外,所有行人禁止進入閨房。樂器響三聲後,女兒就被叔叔、伯伯或哥哥擡上了轎子,以免她用腳後跟踩地,搶走家裏的財富。後來壹路有說有笑,還被婆家打了壹頓接待。到家後,新娘在母親的攙扶下跨過轎子,踏上紅地毯,跨過馬鞍,進入中殿。儀式結束後,兩人都進了洞房。洞房有炭火以示富貴,床上有棗等物以示早生貴子。新娘家在路上與新娘家保持壹定距離(以聽不到對方說話或看不到行人為準)。那人把送客的人稱為“上輩親戚”。親戚到家後,要先清後濃,再優,分三次奉茶。壹般都是先開水,再茶水,再雞蛋茶,以示親人越來越親,姑娘未來的生活壹天比壹天甜。喝完茶,哥哥送了壹個印章給那人的廚子,然後開了壹桌飯。這個人邀請了客人,叔叔,舅舅,阿姨陪他哥哥。尚勤坐在前座,其他座位都是散客。席間,新郎新娘要敬酒三次。飯後,男方洞房擺好茶幾招待妻子,妻子要對公婆說些客氣話,把鑰匙交給婆婆。告訴我什麽時候去接那個女孩然後回來。然後說再見回家。父母走的時候,男方會給每個人壹包禮物(糖,煙等。).也有親戚當天不回來的,但剩下的必須安排在離洞房遠的地方。
婚禮當晚,男方在洞房大鬧,開玩笑或者要求新郎新娘做壹些誘惑性的動作,但是出題的人想喝酒,如果有不好聽或者不容易在公共場合完成的動作,就喝兩次。第二天早上,新娘去廚房削面條,筷子在她臉上卷著,表示她很快就要出生了。新娘三天後回家。另外,回去的時候註意男住八,女住七(結婚八天,家裏人接回去住七天)。以後我會連續三年拿著沈甸甸的禮物(籃子)去給姨媽的舅舅、姨夫、媒人拜年,過年會給娘家寄錢。第三筐應該還給女婿。女人結婚後,每年正月十五,五月端午,八月十五都會被接來過節。
另外,新中國成立前,有收童養媳的習慣。童養媳通常在16歲結婚。如果丈夫年輕時就去世了,又結婚了,那就叫半路夫妻。夫妻半路相遇(男方接親戚,半路等女方)。進入90年代後,女孩結婚時開始乘坐花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