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漢時期出現了轎子。這是山路上的壹種交通工具。當時只有官僚和富裕家庭使用。結婚時,新娘坐轎子在唐、北宋時期已很普遍。
北京明清時期,姑娘出嫁,要坐婆家雇的嫁轎,才能嫁出去。所以當時的轎子業是最繁榮的,四九個城市都有轎子店。當時北京大概有120。
在這些婚車店中,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風情滿滿的婚車店,多在內城;另壹類是中式、民俗婚禮的轎子店,多在外城。
民國時期,由於西方新思潮的傳入,人們結婚不再坐轎子,而是坐馬車或汽車。新式婚禮很少,大多數都用婚車。
福順喜轎子店是民國九年(1920)左右,崇文門南禾草胡同路西壹個叫陸三的人開的。
Xi的轎子鋪是壹種“壹本萬利”的租貨鋪生意。只要出點錢買兩三頂轎子和壹些“執事”,就可以創業了。轎夫、鼓手、“執事”等都是臨時工。如果妳有事情要做,做完就可以走了。轎子、鼓、執事只要不破都可以用很久,舊的油飾也可以再用。陸三看到轎子鋪很賺錢,就開了個轎子鋪。
在福順喜花轎店開業之前,崇文門外東塘西坡街有壹家花轎店,字號“和興”,在程楠很有名氣。前三門的富人用他的轎子為他們的妻子,有時在內城的漢族大家庭也參觀它。
福順喜轎子店開業後,把“合興”放在了最上面。福順喜轎子店之所以能發展起來,是因為轎子更新頻繁,刺繡精美,設計新穎,鑼鼓執事齊全,轎夫、鑼鼓手和“執事”穿著考究,租價便宜。
陸三是轎子鋪的掌櫃。他的長子和次子是他的得力助手。他們要在櫃臺上買賣轎子,擡轎出門。除了兩個兒子,他們只雇了壹個記賬員和壹個打雜的。其他的轎夫、鑼鼓手、“執事”等人都是臨時工,需要多少就雇多少,費用很少。
由於轎子漂亮,鑼鼓手和“執事”整齊,且錢少,生意興隆,逐漸成為外城有名的轎子店。
付順喜的轎子店,坐滿了中國和民間的婚禮人。結婚是漢朝的習俗。新娘乘坐八人擡的紅綢繡花轎子,上面繡有“禧”轎、“麒麟送子”轎、“傅貴牡丹”轎、“龍鳳”轎等圖案。
送姻親結婚的後宮也坐了轎子,是綠色的轎子。紅轎子在前,綠轎子在後。紅轎子前,依次為:鑼、鼓、各種“執事”。
轎子發出時,樂器奏《花勝》,來回途中奏《續道德袍》,新娘上下車時奏《樂和》。
轎子鋪在“黃道吉日”時,據說“好日子”買賣多;“黑道日”是不吉利的日子,所以沒有生意。福順喜轎子店車多,有幾個“執事”和鑼鼓大廳。有朝壹日可以“三夥”(壹家所用的轎子和“執事”合稱為壹夥)買賣。有時候我們要背壹群“趕集夥伴”,就是擡出這壹群轎子和“執事”,然後再去趕另壹家。
轎子便宜,但不是高雅人士用的。壹般早上8點左右,轎子、鑼鼓、“執事”等都要擺在婆家門前。這叫“明轎子”。
“趕幫”轎子要簡單,路要走快,下午兩三點鐘才能走完。雇“趕幫”轎子的大多是家境貧寒為了省錢。
喜轎子店之間的競爭,有時候就是擡轎子的時候。兩三個家庭在同壹家飯店舉行婚禮,兩三個轎子鋪,同時在外面“點燈擡轎”讓大家觀看,以比高低。民國十九年(1930)的壹個“好日子”,撫順的伏羲轎子鋪和合興轎子鋪在路上相遇。兩個轎子都擡著壹個紅轎子和壹個綠轎子,傘迷有完整的“隨從”。
上午十壹點左右,兩家的轎子在擡新娘回去的路上相遇了。“福順”的轎子由北向南,“合興”的轎子由南向北。當兩個轎子快要相遇的時候,兩個人都慢了下來,鑼鼓齊鳴,轎夫們直著腰互相望著。有時前面喊“左門照”“右門照”(這是指左邊有障礙物,右邊有障礙物),讓後面的轎夫註意。兩個轎子左右交叉的時候,臺階更小。其實他們並沒有走,而是壹點壹點的往前走。轎子穩得不得了,路上看的人多。這壹次,把兩個轎子鋪在路上,是為了“點燃轎子”。雖然打成平手,“和興”是當時的名店,“富順”還是不知名的店。這壹次,“兩角”和“撫順”出名了。
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婚禮越來越多。20世紀30年代,青年男女不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越來越多的人找到了自己的配偶。他們沒有“結婚”,也沒有坐轎子,只是“花車”。那種兩匹大馬的“花車”,既簡化了儀式,又經濟實惠。
1949後,政府提倡婚姻自治,反對包辦婚姻,婚禮儀式從簡,於是福順喜轎子店正式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