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壹個典型現象是城市化。而且由於各地工作需要不同,加班是很常見的。所以,加班或者異地出差發生意外傷害,屬於工作原因的,可以認定為工傷。那麽,今天我們就來討論壹下工傷認定是否可以異地進行。
第壹,工傷認定可以異地做嗎?
應當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範圍內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的《關於貫徹〈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二)》規定,工傷職工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中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是沒有用的。用人單位未參保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首次由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其他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職工醫療待遇的相關資料。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幹問題的意見(二)七。用人單位註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壹統籌地區的,原則上應當在註冊地參加職工工傷保險;未在註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可以由用人單位在生產經營地為其參加工傷保險。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建築施工企業按工程投保的,應當在建築工程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從業人員,應當在生產經營場所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場所的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鑒定的內容
工傷鑒定是指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醫療終結或者醫療期滿後,由市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工傷有關事項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帶薪停工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殘疾輔助器具鑒定等。
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傷殘等級鑒定,狹義的工傷鑒定是指傷殘等級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又稱勞動鑒定,是指勞動能力因生產中的各種原因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導致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醫學上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和評估。壹般情況下,我國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只負責因工負傷或患病引起的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鑒定是否可以異地做沒有強制性的限制,但是異地和本地的工傷鑒定肯定會有壹些差異,是否可以異地要看具體情況。可以清楚的看到,壹般情況下,還是不建議在不相關的地方進行工傷認定。更多信息請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