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以來,獐子島的扇貝上演了許多凍死、餓死、“逃跑”的精彩場面。眾所周知,農林牧漁壹直是審計的痛點。獐子島利用深海扇貝統計數據難以核實的漏洞,通過扇貝死亡、“跑路”等手段進行財務造假,調整業績。
如今,證監會重拳出擊,運用科技執法手段——利用最新的北鬥衛星導航系統進行審核計算。扇貝“無處可逃”,獐子島“造假案”水落石出,公司及其相關人員也受到了相應的處罰。除了刑事問責,獐子島還可能面臨投資者的民事賠償。
假的“跑步”,真的假的
獐子島位於遼寧省大連市長山群島最南端。由獐子島、寨島、大老鼠島、小老鼠島四個島嶼組成,距大連56海裏。因為島上有壹家上市公司——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獐子島”),所以島上成了大連有名的富人鎮。
獐子島成立於1992,主要從事扇貝、海參、鮑魚等海產品的育苗、養殖、加工、銷售業務。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被稱為“水產第壹股”。上市後,公司股價猶如坐過山車,從上市首日的9.32元/股漲到2008年6月的22.9元/股,之後壹路下跌,2008年9月股價最低為3.69元/股。
2010,獐子島迎來了最美好的時期,股價壹路攀升至33.44元/股,市值壹度飆升至235億元。與此同時,公司的業績也非常搶眼。截至2011,獐子島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29.37億元和4.97億元,分別比上市當年增長了近4倍和2倍。
好景不長。2004年獐子島2014和10發布的壹則公告,拉開了公司財務造假的序幕。
公告稱,受北黃海冷水團和遼寧省南部沿海海流鋒的影響,水溫日差較大,不適宜扇貝生長。公司在抽樣調查中,發現部分海域2011、2012年末扇貝存量異常。因此,獐子島決定以654.38+0.0564萬畝海域放棄成本為7.35億元的底播扇貝存量的收賬核銷;對43.02萬畝海域計提底播扇貝存貨跌價準備2.83億元,成本30654.38+0萬元。
意味著獐子島成本654.38+0.36億元的扇貝被“凍死”。
但不到壹年,也就是獐子島2015年6月披露的公告顯示,2012 -2014年末尚未捕撈的160多萬畝海域進行了取樣檢測,公司扇貝不存在減值風險。消息壹出,市場立即質疑:“2014因海洋災害核銷貶值的扇貝是不是又回來了?”
雖然獐子島事後及時解釋了上述情況,稱2015采樣的底播扇貝存量是2012播的,還沒有收獲,與2014核銷的扇貝不同,但市場並不買賬。
到了2018,就更離譜了。當年2月獐子島披露的2017年底播扇貝庫存顯示,由於2017年長海縣降水量銳減,扇貝被餓死。公司核銷價值5.78億元的底播扇貝存貨,計提價值654.38+0.26億元的底播扇貝存貨跌價準備,共計6.29億元,導致2065.438+0.04億元凈虧損7.23億元。
值得壹提的是,公司於2017 10年末發布的扇貝(蝦夷扇貝)抽樣檢測結果顯示,扇貝不存在減值風險。前後不到4個月,價值6億多元的扇貝被餓死,讓人目瞪口呆。
2019年,獐子島扇貝再次遭遇大規模死亡災難。公司核銷扇貝價值及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合計約2910萬元,導致當年業績大幅虧損,凈利潤-3.92億元。
更神奇的是,在業績面前,扇貝的每壹次死亡都顯得“恰到好處”。
因2014、2015連續兩年虧損,獐子島於2016年5月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17年3月因2016年凈利潤扭虧為盈被撤銷退市風險警示。剛從退市邊緣回來,扇貝餓死2017,業績虧損。2018年,公司通過出售資產等方式,終於業績轉正。不料扇貝2019繼續死亡,業績再度虧損。
獐子島用“實力”說明扇貝雖然死了,業績也虧了,但公司股票就是達不到退市標準。
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頻繁“出逃”的扇貝引起了證監會的註意。因獐子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於2065438+2008年2月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證監會經過兩年多的調查,借助北鬥衛星導航系統,對公司27艘漁船上百萬余條的導航定位數據進行分析,並委托兩家第三方專業機構,利用計算機技術,還原漁船的真實航行軌跡和公司最近兩年的真實漁區,從而確定實際漁區,並以此認定獐子島公司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存在虛假。
2020年9月11日,證監會官方宣布,獐子島及相關人員的造假伎倆被曝光。
經調查,證監會認定獐子島2016年度虛增利潤130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8%;2017年度虛增利潤2.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9%;上述行為涉嫌構成非法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據《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證監會決定將獐子島及相關人員證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證監會指出,獐子島財務造假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和市場的誠信,應當依法嚴懲。
此前,2020年6月15日,證監會對獐子島及相關人員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其中,獐子島被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對吳厚剛、梁軍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孫福軍、茍榮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鄒健等8人分別給予警告、罰款4萬元;對已婚人員等3人分別給予警告,罰款3萬元。
同時,證監會還對吳厚剛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梁軍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茍榮、孫福軍分別被禁止證券市場5年。此外,在禁入期內,上述人員不得在原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等高級職務。
吳厚剛曾任獐子島法人、董事長、總裁。在他的帶領下,獐子島完成了股改並上市,但最終卻深陷財務造假醜聞。梁軍擔任公司董事兼執行副總裁;茍榮是該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孫福軍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副總裁。
隨著隨後獐子島及壹批相關人員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場在資本市場上演了近6年的“扇貝奇幻劇”落下帷幕。現在戲演完了,投資人面臨的損失怎麽解決?
北京史靜律師事務所數字經濟法律事務部執行主任孟博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規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證券發行文件、定期報告、中期報告等信息披露材料含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以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
北京東元律師事務所孔磊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引發民事賠償案件的規定》中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虛假陳述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提起民事賠償。
“買入獐子島股票的時間是在獐子島作出虛假陳述並違規披露信息之後,但在獐子島虛假陳述被披露或更正的當天之前。”關於索賠應滿足的條件,孔磊律師是這樣說的。
他同時指出,由於獐子島違規披露信息被曝光,股價下跌,投資者賣出股票的價格低於買入時的價格,導致投資者虧損,或者投資者沒有賣出股票,但由於獐子島違規披露信息導致其股票下跌,股票低於投資者買入時的價格。中間的差價也可以看作是投資者的損失。
路在哪裏?
曾幾何時,獐子島風光無限。上市初期造就了壹個百萬本地家庭群體——1.5萬島民每人1.000股。如今因為財務造假,公司及相關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司債臺高築,業績不容樂觀。獐子島該何去何從?
8月29日,獐子島披露了2020年半年報。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1016萬元,同比下降約21個百分點,實現凈利潤39974800元,同比增長近3倍。公司看起來業績不錯。事實上,其主營業務仍在虧損。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其凈利潤為-865,438+0,663,000元,同比虧損進壹步擴大。
上半年,獐子島通過轉讓長海縣光祿島海域使用權及相關資產、中央冷藏股權等方式“瘦身”,獲得非經常性損益約6543.8+0.2億元。
在主業虧損的同時,獐子島的債務也達到了頂峰。到2020年6月,公司總資產27.47億元,總負債26.43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96.21%。其中,獐子島短期借款654.38+0.964億元,壹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2.9億元,占總負債的85.28%。
此前,獐子島在半年報中表示,如果銀行貸款到期後不能及時展期,公司將面臨債務風險。《中國新聞周刊》註意到,為了緩解債務壓力,今年以來獐子島動作不斷。
來源: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截圖
根據全國市場監管動產抵押登記業務系統顯示,9月4日,獐子島以扇貝為抵押物,向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貸款9000萬元,貸款期限為2020年9月4日至2021。去年9月,獐子島還向銀行貸款6543.8億元。
上述消息在9月15日曝光後,獐子島在9月16日至9月17日連得兩個漲停板,截至9月17日股價收於4.58元/股。
值得壹提的是,9月16日,民生銀行報道稱,媒體報道中提到的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對獐子島的9000萬元融資並非民生銀行新發放的貸款,而是壹筆存續貸款。擔保方式為土地房產抵押、海域使用權和海底存貨抵押。目前抵押物充足,企業正常付息。
回頭看,6月3日,獐子島以扇貝為抵押,向中國農業銀行大連長海支行貸款4950萬元,期限壹年。19年5月,獐子島以海參為抵押向中國農業銀行大連長海支行借款11萬元,期限壹年。
2019至今,獐子島以海參和扇貝抵押獲得的貸款共計2910萬元。
壹方面債臺高築,壹方面用房貸借錢“拆東墻補西墻”。如果以後銀行不放貸,獐子島20多億的貸款怎麽解決?此前半年報顯示,為清償債務,公司推進股權融資,積極與銀行溝通,商討債轉股方案並借機推進實施;積極探索引入戰略投資者,推動公司加快轉型。獐子島債轉股計劃和引進戰略投資者的具體情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