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吉日就職。
公元11,01,2018年9月24日星期四,農歷新年,沖土(辛卯)在東。
公元11.03,農歷2018年9月26日星期六,沖蛇西天。
公元11.07,2018年9月30日,農歷三月三十,雞洗西。
公元165438+10月13,2018年10月初六,農歷六月初六,星期二,沖兔(癸卯)東。
公元165438+10月14、2018年農歷十月初七(初三),龍(陳佳)沖北。
公元165438+10月15,2018年農歷十月初八(初四),沖蛇西。
公元11.18,2018年10月11日星期日,農歷,猴(武神)沖北。
公元165438+10月19,2018年10月12日,農歷,星期壹,洗雞。
公元165438+2018年10月15日,星期四,農歷,鼠(壬子)沖北。
公元165438+2018年10月26日,農歷十月十九,星期壹,龍(陳冰)沖北。
公元165438+10月28日,農歷2018年10月21日,星期三,趕到山南馬(五五)。
11就職吉日要避開。
公元11,01,2018年9月24日星期四。
崇途(鑫茂)東沙
宜修墳、斂財、上任、訂婚、結婚、求醫、插*禱、祭祀、築堤、嫁娶、聚財。
免針灸,立券,收畜,破土,鉆,埋,開池,置產,旅遊,破土,搬進房子,建有立柱的房子,開業,開市,遷移。
公元165438+2018年9月26日(星期六)10月3日。
沖向那條蛇。
入宅上任,開工,立券,收錢,蓋屋,收畜,安寢,祈福祭祀,旅遊,養畜,求財,除植,開業,開業,都是適宜的。
忌裝修、破土、築堤、放水、開倉、掩埋、搬家、求醫、訂婚、嫁娶、采摘、建造、遷移。
公元11.07,2018年9月30日星期三。
崇基(丁酉)沙溪
宜祈福結婚、裝修、搬家、上任、破土、打井、修墳、安葬、訂婚、招贅媳婦、入宅、祭祀、求嗣、豎柱擡梁、種畜、入學、裁衣、求財、嫁娶、采摘、修遷。
避字,訴訟,開倉,開工,立券,收錢,出貨,旅遊,就醫,開業,開業。
公元165438+10月13,2018年10月初六,星期二。
崇土(桂茂)東沙
宜祈福,結婚,搬家,發財,開始打井修墳,祭祀裝修大牢,求繼承人,求醫,植學,立券,旅遊,開倉,結婚,修,遷移。
忌床伐木、梁、畜豎柱、門、炊、訂婚、分家、葬、破土、起名求財開礦、開光開光。
公元165438+10月14,2018年10月初七,星期三。
崇龍(陳佳)沙北
宜祈福,嫁娶,發財,開工,鋪床,做飯,裝修,訂婚,求繼承人,埋梁,栽梁,求醫,祭喪,立券,築堤,嫁娶,接,築,開,開。
忌開倉、針灸、買畜、旅遊、破土、搬進房屋、建有立柱的房屋。
公元165438+10月15,2018年10月初八,星期四。
沖向那條蛇。
宜結婚就職,栽贈,原諒,悼念,旅遊,入學,求婚。
免開工、立券、聚財、分家、詹姆祈福、居宅安身、祭祀、放水、收畜、裝修、破土、築堤、點穴、訂婚、請繼承人、運上梁、埋立柱、開鉆、擡移、乘船、采集、建造、開業、營業、遷移。
公元165438+10月18,2018年10月11日星期日。
崇厚(武神)沙北
宜祈福、結婚、搬家、發財、起床做飯、訂婚、下葬、破土、鉆孔、脫衣、祭祀、求嗣、上任、立券、安家、結婚、開荒、開荒、搬家。
忌蓋房、在梁上、經絡上栽立柱、開渠、放水入屋、裝飾橋梁、築堤、開倉、疏解醫療、修繕。
公元165438+10月19,2018年10月12日星期壹。
崇基(姬友)沙溪
宜祈福,結婚,搬家,發財,進家門,開始做飯,訂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結婚。
忌言:訴訟床翻新埋於地下,破土而葬。
公元165438+2018年農歷10月15日星期四10月22日。
把老鼠(倫齊)趕到北方
宜祈福結婚、裝修、破土、旅遊、搬家、就職、祭祀、訂婚、求繼承、解除財賦、豎柱植梁、入宅、捕漁券、結婚、收藏、修繕、遷移。
避安床,造床,開倉庫,收牲畜,用船伐木。
公元165438+2018年10月19日(星期壹)10月26日。
崇龍(陳冰)沙北
翟逸齋就職、裝飾、訂婚、結婚、尋嗣、祭祀、祈福、解除財賦、植梁、求醫、立券、築堤、納才成親、修繕開業。
忌遷入宅,開倉卡裏,針灸,買畜,破土,葬,旅遊,破土建房,遷徙。
公元165438+2018年10月28日,星期三,10月21日。
馬沖(吳吳)安山
宜祈福、結婚、搬家、發財、起床、煮爐、就職、裝修、祭祀、請繼承人、破土、埋立柱、種牲畜、齋戒、旅遊、立券、要錢、養牲畜、就醫、結婚、建築、開業、營業、遷移。
忌分離,進家門,擺好架子鼓,訂婚,收禮。
就職註意事項
關於試用期的四個誤區
Q1:試用期,只要公司說。
專家回答:不會!試用期的長短主要取決於勞動合同的期限:
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
1年?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3年或無固定期限合同,試用期?6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
Q2:如果試用期不合格,試用期可以無限期延長?
專家回答:不會!勞動合同中已經確定試用期,不能重新確定試用期。
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之前已經消耗的試用期不需要重復,只要剩余的試用期可以繼續。因變更部門而依法變更試用期長度的,雙方無需重新計算之前已履行的部分試用期,而是按照新的試用期執行剩余的試用期。
Q3:離職後還需要再經歷壹次試用期嗎?
專家回答:不會!離開A公司後,過了壹段時間,我又加入了A公司。即使我從事的是異地崗位,企業也可以不再設置試用期。但如果員工是集團下屬的不同公司,且在法人實體上不是同壹用人單位,即使是關聯公司,新公司還是可以設置試用期的。但需要註意的是,關聯公司必須都是獨立法人,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這樣設置試用期。
註:同壹用人單位同壹員工只能約定壹個試用期。
Q4:試用期是否只取決於單位的壹句話?
專家回答:不會!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時,必須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所謂不符合聘用條件,有三個要素:
1首先,單位要明確其錄用條件是合法有效的,比如實際入職時未提供婚姻狀況、是否懷孕等,這些都不是合法的錄用條件;
2.其次,單位應證明其錄用條件在入職時已向員工進行了告知,這些告知將是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目標;
3.最後,公司要證明員工哪裏不符合錄用條件。這種證明壹定是基於真實的證據,而不僅僅是感覺。
關於勞動合同的五個問題
Q1: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是什麽?
專家解答: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Q2:哪些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專家解答:空白(空白)勞動合同無效;未經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必須壹式兩份,壹份公司留存,壹份個人留存。
Q3:英文版勞動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專家解答:沒有禁止簽英文版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同時簽署了中文版勞動合同和英文版勞動合同,並且兩者之間存在利益沖突,則在中國解決爭議時以中文版為準。
Q4:勞動合同中工作地點可以空白或者寫在中國嗎?
專家解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中必須約定工作地點。工作地點只寫在中國,這是壹個模棱兩可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如果有相關的勞動爭議,可以默認以實際履行合同的地點為工作地點。如果公司要調動員工的工作地點,屬於變更勞動合同,應該征得員工的同意。
Q5:沒有代表處的外企可以就業嗎?
專家解答:外國公司必須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在中國開展非營利性活動;外國公司要在中國開展營利性活動,必須在中國註冊外資公司。
由於外國公司在中國依法設立的代表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無力承擔經濟責任,中國不允許代表機構直接招聘中國員工來華工作。代表處必須通過指定的人才派遣機構使用中國員工。人才派遣機構作為中國員工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支付勞動報酬。工作由外企在華人員安排。壹旦發生勞動爭議,我們也會找人才派遣機構解決。
關於工資和福利
Q1:試用期工資,企業可以隨意給嗎?
專家回答:不會!試用期最低工資?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必須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比如上海現在是1620元)。
Q2:什麽是五險壹金?
專家解答:五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壹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
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用人單位繳納的全部是: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壹般繳費公式: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付費用。
社保繳費基數每年6月5438-5月調整。最低標準為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上限為300%。住房公積金和社保繳費基數原則上是壹樣的。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每年7月調整,最低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相同,上限與社保繳費基數上限相同。
註意:五險合法,壹金不合法。
Q3:什麽收入不能成為最低工資的壹部分?
專家解答:最低工資不包括以下收入: (壹)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即加班工資;(二)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支付的夜班津貼和崗位津貼,集中供熱補貼;(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職工保險和福利待遇;(四)企業通過吃住補貼等方式支付給職工的非貨幣收入。
註:我國大部分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個人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即個人繳納的未扣除社保和公積金的工資之和為最低工資標準;然而,在壹些城市,如上海和北京,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最低工資。
Q4:如果公司什麽都包了,還需要執行最低工資嗎?
專家回答:可以!最低工資應以貨幣支付。吃住是公司福利,但不等於工資。
Q5:壹年後可以拿年終獎嗎?
專家回答:不壹定。年終獎不是工資的必發項目,也沒有法律法規規定如何處理,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年終獎的發放原則是基於約定,可以來自勞動合同,也可以來自公司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