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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婚當天家裏老人去世了,應該按白事辦還是按紅事辦?

世界充滿了奇跡!我們鄰居的兒子在臘月二十六結婚了!這壹天,我們開始招待客人!壹切都準備好了,他媽急得半夜才睡!天剛蒙蒙亮,他要給接新娘的人做飯,他爸就喊他媽,快起來!我喊了幾聲,沒有回應!被子掀開,就沒有空氣了!城裏人不認識小牛。“侃侃,看看這個。”有人有主意了!保守秘密!等新媳婦回來祭奠教會!帶上壹個旅行者!喝喜酒慶祝離別!我在安排人買棺衣,辦喪事!

在我個人看來,還是以當天的紅色事件為準,紅色事件當天結束,白色的事情第二天做。沒辦法,因為事情發生了。妳壹定要不勞而獲嗎?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世界上,有些事情真的是無法預料的。婚喪嫁娶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事情。當喜事遇上喪事,如何才能成功?應該說喜事在先,因為事先商量好是好事,但是如何避免尷尬的局面。

婚禮當天或者前天,家裏老人突然去世,不要慌,壹定要淡定。人死了是不能復活的。逝者雖大,遇到孩子的婚禮也不能糊塗。親戚朋友都已經通知了,只好說說這件事。死者被安排在收容所,婚禮結束後,第二天就公布了老人去世的消息。其實這樣的事情就像春節老人遇到了突發事件。我該怎麽辦?才過年,過年在家哭是不是有點不吉利?再說第壹天不能公布老人去世的消息,那就倒黴了。人家就是來吊唁的,不按順序。所以,人都過世了,當然不會再有回天之力,只能順其自然了!

死者大,壹天兩天也不差。如果說我們亂七八糟,那就是喜事不順,喪事也在搞得人心惶惶。婚姻不僅是舶來品,也是壹個興旺的家庭。說起來也是很重要的,不是讓妳為所欲為的事情。選個好日子過滿月。況且日期可以隨意改,這是孩子的終身大事。妳婆家有這個想法,女方家不同意!所以,婚禮當天老人在家去世,先辦完婚禮大事,第二天再舉行老人的葬禮是合理的。死者在天堂活著,會明白的。

先把老人放在房間裏,把他去世的消息封上,然後壹步壹步把紅事做好。老人的葬禮第二天就要舉行,人的生死難料。

爺爺長期生病,小孫子結婚。婚禮進行到壹半時,老人去世了。

沒有人願意遇到這樣的事情。它打了壹針又壹針,但無濟於事。

此時,妳只能停止哀悼。紅白相見是禁忌。好在爺爺住的是老房子,孫子的婚房就在斜對面。

所以,鎖好門,不要接待任何客人。老人把女兒留給了離家更遠的侄子。

大門口,原來的結婚對聯已經貼出來了。我老家的習俗是,結婚對聯不能撕,只能自然脫落或者新的蓋住舊的。用白紙蓋住東西。此時,妳看不到白色,所以妳必須用其他顏色的紙覆蓋它。

接到新人後,公婆和雙方負責人見面磕個頭,送個禮再交代。婚禮簡單快捷,除了必要的儀式,可以省去。家人也理解,丈夫會欣然同意任何條件。

壹家人也趕緊吃完,回去準備。因為已經是公婆了,下午就來吊唁。

首先,妳可以做任何妳想做的事情,但是妳所做的壹切都要遠離妳父母的視線。這是基本的禮儀。

其次,妳家出村,至少要等別人走遠。這是對家人的尊重。擡起頭娶女人,低下頭嫁。這壹天,這個家庭有特權。

老人說,夫妻倆要有人陪著,中午十二點以後才能在臥室出來。我們這裏的習俗是婚禮必須在十二點前結束,家人要被送走。

所以,過了十二點,就代表妳結婚了。

新孫媳婦的孝帽、孝服、褲子、裙子都和平時壹樣,只是頭發用紅繩紮起來,戴上孝帽後外面看不到。婆家想給夫妻倆買壹件新的雅致的禮服,代替那件大紅的婚紗。

然後,怎麽辦。

這件事是提前準備的,能準備的都先準備到位。壹天下來,油盡燈滅,妳就知道什麽時候結束了。

就連負責制止喪事的丞相和孝子,都商量好了所有的規矩。

有些事情是無法提前準備的。

比如孝順。白布的馬是很久以前買的,老人死了,被擡到棺材床上。男管事負責操作,女管事負責組織人先拉孝服帽子,什麽大小代都有規矩,連頭帶的長短寬窄都有。過年不能請人來。

另壹個例子是為葬禮寄信。有些甚至同村甚至對門的親戚都要專門請,而且是村民出力幫忙。大年初壹不能請人送信,大年初壹不能走親戚。

其他的小物品比如香燭,紙馬之類的過年都買不到。

所以,我們只能停止哀悼。

當時有人建議停喪五天,過了第五天再辦,第七天發。但是時間太長,被拒絕了。最後喪停三天,安排第四天,第五天喪。

在我們這種地方,如果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處理方式:1,媳婦不進來,改婚期,先辦白事,老人最大。2.如果媳婦已經去世了,安排把老人的屍體“藏”起來,保密,婚禮繼續進行。原因是不紅(開心)。等到婚禮圓滿結束,再選擇吉日為老人舉行葬禮。

給老人壹段時間。優先考慮紅色事務。紅事三日,白事層次分明才是上策,才不會讓人胡亂混淆,才不會讓安定軍心的大旗落下,彩旗飄揚。不能把紅白的東西混在壹起,說完了再說壹碼。這是上帝的安排,註定是有順序的。這也呼喚著她來來去去,辭舊迎新。

2009年,表哥娶了媳婦。然而,我爺爺在娶媳婦的當天早上就去世了。前壹天聽說表哥要結婚,沒想到婚禮當天早上就走了,特別突然。

我叔叔是地理先生。他第壹時間取消了我表哥的婚禮,壹直打電話讓親戚不要參加,訂的酒店也要付違約金。

沒辦法。我舅舅說,這樣的事必須先做。我爺爺80多歲去世了,反正他老人家肯定是先葬了,壹切都是以逝者為前提。

我是在爺爺葬禮後的第二個月,才收到表哥結婚的消息。當時大家都高高興興的來參加我表哥的婚禮。

現在,我叔叔壹家很幸福。兩個兒子都很有前途。兩個兒子都有壹個兒子和壹個女兒。舅舅說,這是因為外公在保護家人。只有祖先好了,世界才能好。

我舅舅當時給的理由是,不管怎樣,逝者最大,不管怎樣,都擋不住他的路。他必須被埋在墳墓裏。這是大忌,絕對不能亂來,否則死者會很不安。至於婚禮,時間充裕,最好是事後有喜事。在農村,這是吉祥的。

相反,如果妳先舉行婚禮,那麽妳怕死者吝嗇,那麽他的家庭可能會過得不好。這是老人說的。雖然沒有科學依據,但也沒必要這麽做。為了家庭,妳必須先做點白事,讓逝者安息。這是給他最好的尊重。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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