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這個措施的出臺,大大緩解了家長的壓力。不用擔心孩子作業的完成,也在壹定程度上保證了孩子在真空期的安全。對於父母來說,可謂壹舉兩得。但在這壹便民政策實施過程中,也有學校提出工作日延遲離校每月收取150元。有人會問,這違法嗎?
自願原則家長不認為這種方式有任何理由不合適,不交錢也可以不參加。據我所知,在壹些鄉鎮,壹些輔導班的收費至少是每節課60到70元。以壹個月22天來算,如果我每天只花幾塊錢,我的孩子就可以在學校積極認真地完成作業。孩子回國後,家長也可以和孩子壹起進行各種課外學習和發展。為什麽不呢?
人心永遠是最可怕的。很多人總喜歡拿過去和現在比較,卻不知道世界已經大變樣了,從過去到現在,而我的孩子是從現在到未來。
我個人認為父母應該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孩子的學習和成長上。如果各種途徑都能幫助孩子提高學習能力和學習狀態,家長就要全力以赴去幫助。這是壹個知識付費的時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國家允許的“課後服務”概念是在2065438+2007年2月發布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文件下發後,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率先開展課後服務,有的叫課後托管,有的叫課後靈活托管。雖然名稱不同,但基本內容基本壹致,主要是為了解決學生上學和家長通勤時間不壹致導致的無人接送問題。學校提供課後服務,讓不方便家庭的孩子在學校多呆壹個小時,學校收取適當的看護費,是上面允許的。
家長支持這個問題,作者也是家長支持。這種做法對於我們這樣的上班族也是壹種幫助。現在孩子放學比下班早,給我們的交通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和不便。如果學校能管好,肯定會幫我們的。
我覺得壹個月收150元是可以的,因為在市場經濟中,妳得得到妳為之努力的東西!而且平均下來也就5塊錢壹天,不算貴,也符合大部分人的心理需求。
當然,我們在實施這壹政策時,也要結合學生和教師的實際。充分尊重學生及其家長的意見,不能強迫學生晚放學。如果方便家長接送,也可以留在學校,不要錢。同時,也不能太晚放學,這樣會影響教師正常的下班時間,侵犯教師的休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