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壹般來說,習俗應該是這樣的:
婚俗
結婚——又稱“娶妻”。
建國前,漢族男女的婚姻基本都是父母包辦,當事人不能自己做主。結婚時,除了地主大操大辦,講究排場外,普通農民都是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量力而行,花費少,手續簡單。但受封建傳統影響,迷信色彩濃厚。從民國初年到建國,結婚程序大致如下:
壹男壹女十二三歲求婚,大多是媒人或男孩女孩父母自願安排,在女方家求婚(壹般不會同姓),無非是表示壹個家庭忠誠、勤勞、誠實、富有、能生活。然後介紹家庭情況和經濟收入,往往被誇大。經打聽走訪,女方認為傳送門挺合適,即請媒人拿到男孩的生辰帖(即出生日期),請二宅先生或算命先生為其證婚。如果同屬壹個家族,如“同床的兩條龍(龍與蛇)非絕即窮”,“金雞怕玉狗,雞與猴以淚交流,蛇與虎如刀與銼,羊與鼠壹度隱退”,則不能結婚;原來的兩個親戚,還要看輩分是否相同,如果雙方不是同輩,也就是“無輩”,那就很難結婚。如果屬相壹致,無法避免,可以考慮允許親屬。在這個過程中,雙方都不參與,由雙方父母來做決定。
霞柬子又叫“霞品”,又名“郭小紅”、“夏虹點化”。女方同意結婚後,男方選擇吉日中環的媒人拿著寫有男女雙方的請柬(俗稱“柬”),然後拿著兩包零食、兩對耳環、兩盤帶子(綁腿用)到女方家。女方家接受請帖和禮物,設宴招待媒人,然後送鞋襪帽子毛巾。此後,雙方正式訂婚,壹般不能反悔。從此以後,每當有婚喪嫁娶的喜事,雙方父母都以公婆的身份互相溝通。
第二天也叫“太大紅”,男女十五六歲開始談婚論嫁。經過媒人的調解,雙方達成默契,男方讓二宅先生查個好日子(壹般在農閑時),寫好請帖,準備四色禮物:壹對雞(壹公壹母),壹對魚(多為白鰱,多為魷魚、鯉魚等。近幾年),和壹把刀(壹般把豬腎或排骨切成長方形,重5準備兩件外衣和面,由中央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設宴,然後適度回贈壹些禮物。
忙碌的已婚女人接到“天”後,就開始準備婚紗。有錢人常常大做文章,做八樣嫁妝(最多十六樣)炫耀,甚至買小銅錘吃核桃;壹般人買“三件”(壹櫃壹桌兩凳)。稍微富裕壹點的,用櫃子代替桌子,稱為“小五件”,有櫃子和桌子的,稱為“大五件”。窮人至少應該買銅鍋,錫燈和壹個桌子和櫥櫃。盡量買其他生活用品。結婚時,放花生、核桃、栗子、大棗等。在家具、床上用品中染成各種顏色,意為“初凝”。結婚被子,床墊,棉襖等。必須由“美國人”(原配丈夫且雙方都有孩子且未懷孕的女性)縫制。
婚禮前壹天,男方雇人擡著箱子(多為箱子主人)到女方家“化妝”,送紅棉襖、紅棉褲、帶帽紅孩兒、戒指(壹種首飾),外加四色禮物。女方寫了壹張“結婚清單”,列出了要結婚的男女人數,上轎子的方位,下轎子的方位,面向頂,什麽時候進門,進門做什麽(壹般是雞肉或者臘肉),忌什麽三種動物等等。,而起源又把它們帶了回來。
暖轎子結婚前壹天晚上,男方雇的鼓樂(壹般是4、6、8人)在女方家演奏細樂,稱為“暖轎子”。是晚上客人擁擠,親戚“灌滿了箱子”,今天結束。子夜過後,姑姑、姑母、嫂子為嫁出去的人收拾嫁妝用品,叫做“收拾櫃子”。團圓餅、壓歲鞋、零食、香煙、錢(不管多少)必不可少。放松面條、大蔥、鹽等。,應該還裝在櫃子裏。
婚禮當天壹到,男方雇的轎子(前壹天晚上到女方家的)就在門口等著。結了婚的人穿上了男方家送的紅色棉襖和褲子,頭發也不再是女孩子的辮子了。他們必須把它紮成辮子(頭發被拉成壹個扁平的圈,掛在腦後),戴上耳環,穿上生肖鞋(壹種用黃絲制成的軟鞋),用紅帶子綁住腿,戴上“紅頭套”,手裏拿著新毛巾擡到車前。並開始哭著嫁人,俗稱為她家的“金豆”。
送走親人的“大客人”有兩個,壹個是我舅舅,壹個是我舅舅或者叔叔。很多人,大多是阿姨、姑母或小姑子,“送女客”。作為“小客人”也有用的,壹定是兄弟侄子。加上陪嫁、鼓手、轎夫,總數是奇數,加上結婚的人湊成雙數。
壹群人過村,有固定數量的門進出,到了婆家所在的村子,必須進東門。遇到井、橋、牌樓、寺廟等。壹路上要貼青龍帖。妳要在地上鋪壹個紅色的墊子,過村子的時候壹定要放音樂。三性之人,肩膀上要釘上“青龍”柱。新娘穿著婚紗,戴著花冠,頭上和臉上蓋著“兜帽紅”。下了轎子,她被兩個扶著媳婦的女人扶著。男的和女的用紅綾系在壹起,叫做“領紅”。她踩著紅地毯或紅席子入朝,拜天地,進洞房。撒上栗子和棗,寓意“初凝”。撒栗子和棗的人說:“先撒栗子,再撒棗,大的引小的跑。”多生孩子。新郎踏上床後,要大嚼雞蛋。旁白:“這是壹個強壯的生命,咬著壹大口黃色。”晚上,新郎新娘吃“安慰面”,喝“喜酒”。鄰裏男女,不分年齡,進洞房。洞房裏整夜不關燈,叫“長明(命)燈”。新郎新娘還沒走到壹起,男方的弟弟就送壹個“便壺”到洞房,說:“我給哥哥嫂子送壹個便壺,我侄子就要早生貴子了。”新郎新娘入睡後,有人在屋外偷聽,稱為“聽音室”
拜堂新娘的轎子到男方家門口,新郎穿著長袍馬褂,頭戴紅帽殼,用紅線把帽殼包好(後來換成了制服帽,仍用紅線包著),穿著新娘做的新鞋,在兩個伴郎的陪同下,迎上門,向轎子鞠躬。幕啟時,兩個“伴娘”(必須是“美國人”)攙扶著新娘出了車門,兩個小女孩各端著壹個茶盤,上面放著壹碗紅糖茶。壹個人拿著壹塊熏肉(用紅紙包著)。紅糖茶倒在轎子前面,擡毯人用紅地毯鋪路,而不是鋪。新郎在前,新娘在後,慢慢走在紅地毯上。進大門,也叫“過門”,在門旁的火盆裏點燃壹把松木火,燃放鞭炮,鼓手吹小號。走到院中香案前,鑼鼓喧天,新郎新娘分坐東西南北,上頭的人給新娘磕個頭(頭上臉上有紅線),表示新娘從妓女變成媳婦了。儀式結束後立即舉行婚禮,雙方先拜天地,再拜高堂,夫妻二人互相拜祭。雙方都被扶進了洞房。這時臘肉被扔在屋頂,黃道鞋被圍觀者搶走。主人家裏有人在香案前撒栗子、大棗、花生,被別人吃了也就放心了。現場非常熱鬧祥和。
新人進入洞房後,新娘按照婚禮清單上設定的方向坐下,新郎用秤挑起戴頭巾的紅孩兒,新娘在新郎面前現出原形。然後是負責人主持,夫妻“敬酒”,各2杯。咬紅蛋,每人2個。咬紅蛋的時候,老板要喊:“咬黃的,來年有冠軍。”吃完雞蛋,穿上女方帶來的壓榨鞋。當新郎退出時,新娘走到門口,開始“坐在賬單上”。三天之內不能邁出門檻壹步,所以新娘結婚前往往要節食,主要是吃熟雞蛋,尤其不能喝水。我坐下來只能吃素。因為不能出門,所以很少吃素食。
儀式壹結束,男方就開始招待送別的客人,大客人和女賓兩個位子要有錢,還得找人陪。剩下的座位可以少壹點,但是轎夫、鼓手、陪嫁的都要給賞錢。
新婚之夜洞房不準關燈,新郎的哥哥和侄子用各種方式取笑新人(主要是新娘),評頭品足,索要香煙、糖和零食,在床底下偷聽,點幹辣椒等。,而且各種廢話都不過分。新娘們應該互相微笑,並且和其他人壹起變得聰明。如果沒人有吵鬧的房間,就必須在門後種上掃把來代替吵鬧的房間。
第二天壹早,新娘在新郎的姑姑或姑母的陪同下,去祖墳祭拜,然後新郎新娘回娘家。新郎拿起四色禮物,嶽家找了同行的人陪著,設宴招待,當天就回來了。而不是“叫對音樂”“送對音樂”。
齋戒後的第三天,新娘早早起床“掃碗櫃”,用鞋籃給公婆送鞋。找人“做鬼臉”,和老公去森林裏祭祀,給公婆等長輩磕頭,要交磕頭錢。新郎必須去他祖父的墓地。然後在中學裏擺壹張桌子,讓新娘參加,這叫“快破”。從此,新娘可以踏出洞房,被允許吃肉。
在新娘結婚後的第四天或第六天,新娘的父母和兄弟來接新娘回去,這被稱為“叫新娘”。4-6天後,新娘家準備四色禮物。新娘給公婆縫壹個煙袋,給新郎縫壹個口袋,然後兄弟倆送回公婆家,這叫“送幸福”。
滿月後壹個月,新娘被家人接回,住了壹個月就回來了。
婚後第二年春天,娘家要給女兒買壹個枕頭,壹個紅席子,壹個席夾,叫“離母枕,離母席。”
從求婚到結婚,主要程序大致相同。在舊社會,男女極不平等。丈夫可以娶小妾,女人可以娶第二個妻子,女人必須對丈夫忠誠。夫死女亡被認為是兇,忠貞不渝不再婚被認為是貞潔,而再婚則被嘲笑和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人民政府頒布了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的習慣逐漸廢除。婚姻雖仍有父母媒妁之言,但當事人必須親自參與其中,獨立成分越來越多。程序上也有很多變化,除了結婚必須到鄉壹級人民政府登記,還有:
對面的男女和他們的親戚會在某壹天的約定地點見面,互相喜歡後再看家庭情況。男方勤快細心,女方不易表態。如果女方同意在男方家吃飯,婚姻十有八九會成功。
雙方都談過戀愛,女方父母改天帶女兒等親戚去男方家吃飯。席間,男女公婆交換杯子換換口味,稱為“換杯”。飯後,女方給未來的公婆磕頭,公婆要給“磕頭錢”。只要換個杯子,婚事就定了。
從“文革”後期開始,逐漸形成了女性索要大量彩禮,大操大辦結婚的不良風氣。有些女生訂婚時要求的材料都穿不了。結婚的時候經常要辦幾十個酒席,各級政府通過正面教育積極引導簡樸,效果顯著。
改革開放以來,婚姻習俗壹直在不斷變化。雙方自由戀愛,找媒人澄清事實。“牽線搭橋”只是壹種形式。訂婚後,姑娘公然走到婆家,婆家如果有事,勢必要接她這個未婚媳婦。年輕人去嶽家幫忙種田已蔚然成風,這對加深了解、增進感情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