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審計
工程結算審核是指總承包商、監理、造價咨詢單位、施工單位對各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進行的審核活動。從狹義上講,工程結算審計主要是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對總承包商或承包商提交的工程結算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進行的審計活動。
工程結算審核
壹般情況下,工程結算的審核應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劃規範》及其配套定額為依據,針對承包商提交、監理單位審核、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結算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和零星工作項目清單,應用承包商投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對照按竣工圖(或施工圖)計算的工程量,核對工程結算金額。
在工程結算審計中,審計人員需要根據竣工結算資料、施工圖紙(竣工圖)和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現場工程簽證、設備材料價格確認單等資料,以合同價格為基礎,對設備材料進行驗收,主要針對構成工程造價的三要素——工程量、清單價格和各種費用(數量和價格)。核查時發現與事實、合同、國家規定不符的項目或錯誤,視為核減(核增)。
1,工程結算審核步驟
工程結算審核的步驟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審核、變更工程量審核、單價審核、單價調整審核、措施費審核、暫定金額審核、暫估價審核、計日工審核、總承包服務費審核、合同工期審核、費用計算和支付審核等。
壹、合同數量審查
審核員應根據相關設計文件、圖紙和竣工資料計算合同工程量。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基本上是根據圖紙標註的尺寸計算工程實體的工程量(即凈消耗量),不考慮合理的施工損耗。審核人員應對工程量計算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是否存在工程量與實際工程不符、工程量重復計算、工程量計算錯誤、錯項遺漏等問題。
由於壹個項目的子項目較多,審計人員在審計中可以采用多種方法,如比較分析、抽查和利用經驗數據進行判斷。
二、工程數量的變更審查
審核員應根據施工合同,審核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並核實所有工程量。其中,材料差價以《設備材料價格確認表》為準。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對工程聯系單(設計變更)和工程簽證單進行審查確認,對不符合合同和現場簽證制度要求的簽證單予以淘汰。
三、單價評審
審計人員應根據合同規定的相關結算條款、投標報價清單、相關定額和取費標準對結算書進行審計。
四、單價調整審查
審核員應核實材料消耗、材料差異和價格調整系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和適用時限。
動詞 (verb的縮寫)措施審查費
審計應核實措施費的計算依據和適用範圍。措施項目是技術、生活、安全、環保等方面的非物質項目的總稱。,必須發生在實際施工中,與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相比較。
實際措施應根據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措施清單確定。本工程措施以分部分項工程綜合單價計價,綜合單價根據措施清單中的工程量確定;以“項”計價的,除費、稅以外的所有費用按規定確定。具體來判斷:
1
措施項目清單是否根據擬建項目的實際情況列出,列出的壹般措施和專業措施是否合理。審核員可以組合的材料有勘察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招標文件。
2
措施費的計算是否準確。能計算工程量的措施,應采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方式,按綜合單價計價。審核員可參照建築安裝工程費用的構成、《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和《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規定》及其使用,檢查招標控制價中所列措施的計算是否準確。
審核員應特別註意:措施清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應按國家或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計價,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
不及物動詞對臨時資金的審計
暫定金額是招標人暫定掌握和使用的壹筆款項,包含在合同價格中,由招標人用於采購簽訂合同協議書時尚未確定或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和服務,以及施工過程中出現各種工程價格調整因素時的工程價格調整。暫定金額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金額計算。
七。臨時估價審計
暫估價預計在招投標階段會發生,只是因為標準不明確或者需要專業承包商完成,暫時無法確定具體價格。暫估價包括材料暫估價和專業工程暫估價,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金額計算。
八。日常工作審計
計日工是對零星工程或工作的壹種計價方法,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及其完成作業所需費用的計價,類似於定額計價中的簽證記錄。日工包括日工、材料和施工機械,按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金額計算。
九、總承包服務費審核
總承包服務費是指總承包商提供相關服務所需的費用(如分包商使用承包商的腳手架、水電剝離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指招標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將工程分包並自行采購供應部分設備和材料,按實際總承包服務項目的固定比例計算。
上述暫定金額、暫定估價、計日工和總承包服務費屬於因招標人特殊要求而產生的與擬建項目及相應數量相關的其他費用。審計人員在審核其他項目費時,應重點關註其他項目費的合理性。主要依據是:項目建設標準的高低,項目的復雜程度,項目的工期,項目的組成,業主對項目管理的要求。
X.合同期審計
是否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工程,落實合同對工期的獎罰措施。
十
壹、費用計算和支付的審計
費用包括五項:排汙費、社會保障費(由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組成)、住房公積金、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工程定額計量費(部分行業仍保留)。計算標準按建設單位取得的省、行業建設主管部門批準的費用和費率計算。
十
二。稅款計算和支付的審計
稅金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並由承包人支付的所有稅費的總稱,根據工程所在地的實際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計算。
2、工程結算審核的流程和技巧
首先,數據審查
目前工程結算審計處於工程竣工階段,後續審計除外,多屬於事後審計。現場只有成型後的外觀,所有隱藏的情況只能靠業主和施工方提供的資料來展示,所以辨別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就顯得尤為重要。接受委托時,應向委托單位移交詳細的書面材料。結算審核需要提供和審核的資料如下:
1
完整的施工圖和竣工圖;
2
招標文件、招標問答、補充文件;
三
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
四
圖紙會審記錄、施工組織設計和會議紀要;
五
業主指定或提供的設備、材料型號和品牌;
六
設計變更單、工程聯系單、現場簽證單;
七
基槽檢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和施工日誌;
八
樁基檢測報告和驗收記錄;
九
與工程造價相關的所有其他資料。
在查看上述信息時,您必須區分:
1
是否是業主簽字蓋章確認的提交資料,從而確定資料的可靠性。施工方提交的任何數據和補充資料均無效,應在業主認可後轉交咨詢公司;
2
是否是原始(原始數據)來推斷其數據的真實性;
三
是否所有的數據都連續編號,並明確標註時間,以判斷數據的有效性。在辨別上述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時,也要對信息存在的問題提出質疑,以書面聯絡函的形式要求業主回復並提供補充信息。
二、合同審查
施工合同審計是工程結算審計的重要內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施工合同條款的選擇對工程結算成本的增加起著關鍵作用。施工合同規定了合同價款模式(即總價合同模式和綜合單價合同模式)、工程結算模式、工期、質量標準、索賠和反索賠條件等。
對於總包合同模式,要搞清楚總包合同的具體內容,是否都是按合同完成的。針對現場實際情況,尤其是裝修部分,壹定要去現場實地測量統計。對於未完工的項目,我們不僅要減去直接成本,還要減去間接成本和根據直接成本計算的稅率。
合同為綜合單價包幹模式的項目,據實結算工程量。審核前,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結算方式和行業的有關規定、規則計算工程量,做到充分準備,心中有數。計算時,切忌按圖計算,要結合現場實際施工情況,同時在計算公式中標註計算依據,以便與建設單位核對時查找,使之合理。
施工合同對工期和質量標準有約定的,業主應按合同約定對工期和質量標準進行獎懲。
三。投標文件的評審
在工程招標活動中,招標就是邀請投標。如果妳投標了,說明妳對招標人有興趣,妳必須響應投標邀請書中的條件,也就是妳必須滿足投標邀請書中的要求,也就是招標文件對投標人有壹些特殊的要求,所以投標人既然要投標並最終中標,就必須對投標要求有壹些承諾。這些要求和承諾作為我們最終結賬時檢查成本是增加還是減少的重要依據。特別是招標文件明確規定了措施費的報價方式,審核重點是合同外的附加費用是否要調整相應的措施費。
四。設計變更的評審
施工圖是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施工的依據,在施工過程中必然會根據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設計變更必須由原設計單位簽發設計變更通知單和修改圖紙,設計校對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設計變更經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後方為有效。重大設計變更應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否則不得納入結算。
施工期間,承包人不得改變原工程設計。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所發生的費用及其給發包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所以在審查變更單時,要註意變更的主體是誰,為什麽要變更,是否引起了費用的變化。同時要註意時間和成本減少的變更單。有些變更單可以判斷為招標過程中不時發生的變更,這種變更引起的費用增減應該是有些變更單不引起費用增加,而只是壹些方案的細節和說明。審核時,壹定要仔細核對原施工圖紙及其說明;有些變更單是引起成本降低的項目,施工方在送審時不會主張。我們的專業工程師要拿出強有力的證據來說服施工方,這樣才能準確確定設計變更部分的費用。
壹般在合同中規定,如果合同中有適用於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或總價,應以現有合同價格為基礎或參考類似價格,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於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單價或總價,承包人應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實施。在審核過程中,如果合同中有子目適用或類似於按現有合同價格或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工程單價或總價,必須特別註意費率下降或總價下降的項目,結算時特別註意變更或新增的項目,也應作為變更後增加的費用同比例減少。如果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工程單價或總價的變更,承包商應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並在審核時重點關註價格是否與合同壹致,收費標準也應與原招標文件中的費率即商務標壹致。如有下浮或獲利,也應作為下浮後同比例增加的成本。
動詞 (verb的縮寫)現場簽證的審核
現場簽證是施工過程中的附加事件,反映了施工過程中的實際情況,但不壹定導致費用的增加。在審核過程中,要註意簽證表上的簽字單位是否齊全,簽字人是否為施工合同約定的各方負責人。如果不是壹個以上負責人簽字的,就要質疑,要業主確認是否都是有效證件。
尤其是簽為“情況屬實”的簽證表格,只能說明事實存在,但要分清簽證事宜由誰負責,是否增加費用,增加多少。另外,以實物量形式簽證的,應按照消耗定額和統壹基價表(或單位計價表)計算,計入直接費。如果簽證是以“元”的形式簽發的,則不應包含在直接費中,只能征稅,除非另有說明。
不及物動詞爭端的解決
工程結算是提出單位、施工單位、咨詢公司三方協商的過程。由於各方立場不同,有時對合同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模糊不清,因此產生糾紛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當我們發生糾紛時,如何解決?可以走三方溝通協調會,咨詢配額站等權威部門,協調不成可以走仲裁或起訴。在審核過程中,經常會出現施工方漏報、漏報的情況。此時會在提交價格的基礎上增加費用。當成本增加時,業主很難接受。這時候就要主動和業主溝通,用強有力的法律法規說服業主,取得業主的支持和理解,讓結算審核結果公平公正。
七。編寫成果文件
壹個好的工程結算審計項目,最終的審計結果都體現在成果文件中。除了最基本的資料,如編制說明、工程概況、審核依據、計價依據、編輯方法等。,成果文件還應說明和解爭議及最終解決方案,以便多年後有據可查;同時,我們必須對業主對本項目的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供業主在今後的項目管理中參考。
采用合理的審計方法和技巧,不僅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直接影響項目的實際投資,也影響審計的質量和速度。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2)工程量的計算
1,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發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65,438+04天內核實已完成的工程量,並在核實前65,438+0天通知承包人。承包商應提供條件並派人參加驗證。承包人接到通知後,將不參與核實,經發包人核實的工程量將作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導致承包人未能參加核查,核查結果無效。
2.如果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14天內未能核實已完成的工程量,則從15天起,承包人報告的工程量應被視為確認為支付工程價款的依據。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否則以合同為準。
3.發包人將不計量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的工程量(包括設計變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