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贏得婚期的原則
這裏提到的“童生”或“黃歷”是基於中國農歷,許多日歷都表明這壹天的好運或厄運。公歷的主要內容是二十四節氣的日期表,每壹天的吉兇,十二生肖的運氣等等。如何選擇結婚的日子?選擇婚期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則:
1,選擇大吉年
雙春:表示壹年有年初和年末兩個“立春”年。春天被認為特別適合結婚,因為它象征著壹年的開始和枝葉的伸展。
閏月:指農歷有閏月的年份,即* * * *有十三個月。因為“閏”有滋潤和收獲的意思,象征著夫妻有愛有滋潤,恩愛和諧。
雙春和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適合結婚的年份。壹年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更添喜氣!
2.避免不適合結婚的年份和日子。
盲年:指全年沒有“立春”的那壹天。通常“雙春”的第二年是“盲年”。不過“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不需要在盲年結婚。
節日:避開壹月,以免和春節這個大節日沖突。避開陰氣極重的清明節和蘭花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沙:相傳嶽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其不能成親。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歡和老太太作對,破壞新人的婚禮,所以每個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都不適合結婚。
夫婦及親屬的生日:避開夫婦本人、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的生日。如果父母雙亡,避開他們的嫉妒和妒忌。
喜或悲:壹年之內家裏最好不要辦兩場婚禮。如果直系親屬去世,當年舉行喜事是不合適的。
第二,選擇結婚日期的特殊原則
贏得壹個幸運日並不具有普適性,因為個體是不同的,結婚日期也要考慮結婚人的出生日期。壹般來說,選擇婚期應遵循以下原則:
1.以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和時間來計算最吉祥的婚期。這個“吉日”必然是“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適合舉辦喜事,無法與男方財星、女方官星抗衡。
2.所選日子與父母生辰不沖突的“吉日”至少應該與父母的星座(五行需求)不沖突,不應該與父母的食傷星沖突(食傷嚴重者除外)。
3.選定的日期與預言並不沖突。有些人不能確定他們確切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蔔,他們才能確定日期。這個日期不能和占蔔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沖突。
第三,選擇結婚日期的壹般原則
另壹方面,選擇壹個結婚的好日子也沒那麽難。總的原則是:日比月重要,月比年重要。盲年也有吉日,不必太在意所謂的盲年,婚期推遲或提前壹兩年也沒必要。
第四,關於結婚日期的建議
我們建議婚禮季節的選擇要根據妳想象的婚禮形式和當地的氣候特點。比如要舉辦戶外婚禮,就要選擇壹個冷熱適宜的晴雨季節。同時也要考慮親朋好友參加婚禮的難度。如果妳要邀請的很多親戚朋友都不在本地工作,那就選擇十壹班放假。其次還要考慮新人的工作學習情況,盡量避免在考試前或項目研究階段策劃婚禮造成的分心。最後,在選擇結婚的日期時,妳不能忽視長輩的意見。畢竟婚姻不只是兩個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