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討論婚姻
婚姻談判,又稱“婚姻談判”,是男女雙方討論婚姻的初始階段。在過去,它包括“求婚”、“張貼”和“相親”等幾個程序,直到訂婚準備就緒。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是男女雙方的父母根據對方的家庭出身、家庭背景、長相來決定婚姻是否成功,男女雙方幾乎沒有發言權。
“沒有媒人就不能結婚”。在婚姻談判之初,男方父母壹般會委托媒人或依靠親友、鄰居去女方家提親,也叫“求婚”。這個程序相當於“六禮”中的“受”。
如果女方父母答應考慮結婚,便於男方再次或通過媒人詢問女方姓名、出生年月,從而“開八字”,請陰陽先生“結婚”,看男女雙方命運是否匹配。山西長治地區叫“取四柱”,雁北地區叫“換婚榜”。具體做法是將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四柱”寫在絹或麻紙上,然後請人算命,看雙方有無出入。壹般認為男女生肖犯不適合結婚。所謂“對沖”,是指子與午、醜與末、陰與申、三與海、陳與徐、毛與酉、* * *“六紅”的碰撞。壹直有“白馬怕青牛,兔龍以淚溝通,豬狗不抵頭,蛇虎如刀,壹旦羊鼠止步”的說法。這些說法純屬無稽之談,現在大部分地方已經不再重視。這個程序相當於《六禮》中的“問名”。
男女“八字”合在壹起後,兩家會選擇吉日交換庚帖,陜北壹帶稱為“送契”,會重新陳述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及時間。至此,婚姻初步決定。據忻州、長治等地說,女方是“被帶走”的;在晉中壹帶,據說是女方“約出來的”。這個程序相當於《六禮》中“納吉”的第壹部分。既然現在結婚已經不時尚了,那“貼”這個程序自然就免了。
達到訂婚條件,男女雙方都要“相親”,也叫“見面”、“看房”,即男女雙方約定在約定的時間見面,最終決定婚姻是否成功。這種習俗在山西各地依然存在,只是“相親”的主角從雙方父母變成了男女雙方。“相親”的意義不在於認親戚,而在於通過面對面的接觸進壹步加深彼此的了解。男女第壹次見面,壹般都是媒人或者介紹人介紹的。他們相對而坐,窺探對方的外表和行為。就是所謂的“反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