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補辦遺失房產證的登記程序:
檔案查詢、辦證、公布遺失啟示、配圖、提交材料、繳納辦證費用。
二、遺失房產證登記材料:
1.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非轉移);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充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驗原件);
5.失落的啟示(全報);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授權委托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重新發行流程
1.房屋所有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在房地產檔案館查閱檔案,出具房地產權屬證書(房地產檔案館收取檔案檢索費);
3、在當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當地日報上刊登註銷房屋所有權證的公告;(兩份報紙廣告的費用將由報社收取)
5.房屋所有權人持報紙原件、身份證和遺失聲明、作廢公告復印件到市房地產交易管理處辦理掛失登記和認證。
備註:
1、8、9項在單位申請掛失補辦證明時提交,單位提交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文本在二樓商務中心領取)。
3.從《失落的啟示》出版之日起,需要30天才能申請補發證書。
三、收費標準:
報名費:10元/證;
制圖費:20元/證。
擴展數據:
證書的作用
既然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的作用極其有限,那麽登記機關發放房產證的意義何在?實際上,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領域發揮作用,主要是為了保障登記活動的秩序和安全。房產證首先起到證明登記行為完成的作用。
完成房屋登記後,由登記機關向權利人發放房產證,表明登記機關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因為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壹致,所以房產證起到了備忘錄的作用。
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不必經常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功能是保障登記活動的安全。
因為房屋的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為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並由該機關保管,不受權利人控制,如果登記機關或其工作人員擅自變更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將面臨喪失權利的危險。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需要登記機關在房屋登記後給權利人發放產權證,產權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壹致。事後發現登記簿記載與房產證記載不壹致的,權利人可以憑房產證記載向登記機關提出異議,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並承擔責任。
因此,在以登記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式的制度中,房產證的主要功能是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而發放房產證是保障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百度百科-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