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朝鮮人是在17世紀末至19世紀中葉從鄰國朝鮮遷來的。定居在吉林省延邊和東北地區。由於歷史上朝鮮族和漢族人民長期友好交往,朝鮮族的風俗習慣除了保持原有的文化傳統外,還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即使在婚俗方面,漢族的壹些早已廢除的婚俗,在朝鮮族的現代婚俗中依然存在。比如漢族原來實行的“六禮”習俗,在朝鮮族民間往往是有條不紊,嚴格執行的。
韓國人非常重視人生的四大儀式:冠、婚、喪、葬。青年男女只有在舉行了加冕儀式後才能選擇他們的配偶。通過媒體做媒也是嚴格按照接受抽簽、問姓名、納吉布、收硬幣、邀約會、迎親戚的程序進行的。婚宴上的儀式先在女方家舉行。
舉行韓國婚禮時,新郎要穿禮服,接受指示,告別父母,騎馬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壹路上,壹個牽著兩只鵝的“鵝使者”走在婚禮隊伍的最前面。當參加婚禮的客人到達新娘家時,他們會舉行壹系列的儀式。其中壹個儀式在新郎的房間前舉行。
通往“新郎室”的路上鋪著毯子。伴郎送給新郎壹把白色絲綢的扇子。鵝人把木鵝放在毯子上,讓新郎用扇子把木鵝推上臺階。如果妳不小心推翻了慕巖,人們會嘲笑妳。韓國的推鵝儀式和六禮習俗壹樣,都是古老的習俗。它用象征性的儀式來祝願新娘和新郎像鵝壹樣白頭偕老。
在中國的朝鮮族中壹直流傳著“南婚北喪”的說法。南方,指“南方人”。也就是從韓國南部遷移過來的人;北方,指“北方人”,即從朝鮮北部遷移過來的人。大多數南方人居住在中國的遼寧省和黑龍江省,而大多數北方人居住在吉林省延邊。南婚禮是人們關註婚禮的指南,儀式復雜隆重。目前,在韓國的婚禮中,女性同時嫁給男性。但過去沒有。道士結婚,新郎要先娶新娘家,過壹段時間再娶新娘家。在韓語中,這種婚姻被稱為“Hankonadri”,《三國誌》載:“高句麗人,其俗為嫁,言已決。女方家在大房子後面做壹個小房子,叫‘婚房’。黃昏出女家,跪拜大名,乞女宿。如果是,第三個。丈母娘奉使者之命留在了茅屋裏。金錢和絲綢。等孩子大了,她就回國了。”也就是說,“漢空納德裏”是壹種“二次結婚”的婚俗。也就是說,先從老婆住處住,再從老公住處住。但與雲南布朗族的“二婚”不同。布朗族的兩次婚姻是“足不出戶”這壹古老習俗的壹種體現,即新娘在婚禮後長期回到娘家,若幹年後或生下第壹個孩子後再回到婆家,回來時會舉行婚禮。朝鮮族的“漢空那得利”是“從妻生”和“從夫生”婚俗的復合形式。
“Hankonadri”婚禮將舉行兩次。
第壹次是“男娶子,女迎夫”。婚禮主要在女方家舉行。那時,新郎會穿上禮服,騎到女方家。下馬後,他將在臨時婚房休息。婚禮上,新郎腳踩席子步入儀式大廳,新娘由哥哥攙扶著步入儀式大廳。新娘和新郎聚在壹起後,互相拜拜。婚後第三天,新郎回了家。半個月後,新娘家派人把新郎接回來,和妻子長期生活在壹起。
第二次是幾個月後或者壹年後,新郎想娶新娘回家。這壹次,只會有壹個大宴會,而不是婚禮。新娘見了公婆、姑姑、姑父,從此住在婆家。
中國的朝鮮族是壹個非常註重禮儀的民族,婚禮禮儀往往非常復雜。訂婚時,雙方父母在女方家見面,互相發表意見。最後,婚姻關系由雙方父母決定。否則,青年男女關系再好,也不會被承認。訂婚後會舉行“小型婚禮”。男方準備豐盛的食物,給未來的媳婦帶衣服到女方家。女方家也會準備食物招待。男女雙方的近親聚在壹起,有說有笑,氣氛十分融洽。在這種場合,父母雙方都應該對孩子說壹些謙虛的話。比如女方父母說:“我家姑娘太小不懂事,以後我問妳。”男方父母當著女方父母的面發誓要好好照顧兒媳婦。在這樣的小型婚禮上,雙方父母都很樂意定下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