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結婚證
民間婚書起源於唐代,後在各個朝代有所變化。但從歷史的縱向觀察,其主要內容和形式基本未變。
尤其是民國時期的證詞,簡潔優雅,可謂“史上最浪漫的婚書”。
它讓我們明白,婚姻是壹個“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約定,是壹個“只有山無國界,天地和合,我們才敢與妳分離”的誓言,是兩個人之間最好的承諾和信任。
早些年,結婚文書都是手寫的,大多用紅紙和墨水,包括結婚請柬、訂婚表和結婚表,上面寫著男女雙方的生日,介紹人、主婚人、訂婚人、已婚人士和祖父母的名字,甚至還有曾祖母的名字。
二、中華民國結婚證的內容
寫“結婚表”:“結婚表”是根據結婚人的“八字”擬定的。壹般請陰陽師“見日”,他會“推斷、了解”,並抄出來作為男女當天結婚的“指南”,壹切相關行動都要按照“結婚證”上的規定進行。
附:舊“結婚清單”樣式(紅紙列條)
結婚證書
在老板面對某方的某個瞬間。
論關代某時某黨之幸
論上轎面向某方避三期
論某黨的下轎避三期
註意:
(1)上頂:即辮子打開編在盤上的瞬間;
②戴冠:戴鳳冠、穿“迎賓服”的時刻(“迎賓”在此俗稱“寧”);
3忌三相:每壹相都要避開相關年份相互碰撞的三相,這是壹個古老的民俗。新人上、下轎子或帶嫁妝,該回避的階段就得回避,否則對雙方都不好。大致戒律是:申年蛇、雞、牛,醜年虎、馬、狗,年豬、兔、羊,亥卯年龍、鼠、猴。知道了,就要有意識的回避。
5.送良辰吉日:男方選定婚期後,要選壹個吉日送到女方家,俗稱“送良辰”。以前都是以“交換崗位”的形式完成,表示雙方同意,沒有異議就可以分開準備,如期結婚。這種形式早就廢除了,後來只是口頭告訴女方,同意了。
三、中華民國結婚誓詞
1.我很高興今天的儀式剛剛形成,婚姻已經締結。
詩吟關雎,雅吟林芝。
第五代瑞業興盛,開拓兩南。
同心同德,伊勢宜家
相敬如賓,永遠和諧魚水之歡。
互助真誠,* * *聯盟的誓言。
這種綜合癥
2.當禮物第壹次做好,美好的婚姻就會隨之而來。
愛妳,妳願意像客人壹樣尊重對方。
李林,丁後爵。
同心同德,伊勢宜家
總是做愛,還* * *和蝴蝶做愛。
天高興,地高興,人也高興。
我很高興妳遇見了我,我也遇見了妳
那時,妳心裏有壹個我,我心裏有壹個妳
從現在開始,我們將日夜在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