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必須服從父母的命令和媒妁之言。婚前媒人撮合,男女不相見。只有女方寫了年號,給了男方。如果男方認為“八字”中沒有“克”,就要求原媒體發壹個紅帖,給女方壹個銀元或布匹,這叫“訂婚”。俗稱“傳庚”。此後逢年過節,男方要給女方送衣服、水果包等禮物,俗稱“送節”。男方選擇壹個吉日,然後請媒人將“吉祥紅貼”連同紅包、糖果等禮物送到女方家,俗稱“報日”。結婚儀式上,男方“出嫁”,給女方18種豬肉、大米、魚等禮物,封紅包,從128到42不等。男方雇了壹輛喜轎,轎門貼紅對聯,男方書帖,女方底聯,轎頂貼“好運高照”四個字。轎子裏有壹只公母雞,公雞屬於轎夫,母雞屬於母家,俗稱“離母雞”。還要組織儀仗隊和鑼鼓隊。儀仗隊由24人組成,雙手高舉,前面是燈籠、旗幟和雨傘,後面是鑼鼓。女方“出嫁”的時候,新婚母女哭了,看著女方哭。新娘上轎子前,穿藍色的褲子,披綠色的紗罩。弟弟陪著轎子,轎子到了男方家門口。新娘走向綠色的褲子,綠色的面紗和鮮紅色的禮服。新娘到男方家要放鞭炮,堂官要殺雞撒鹽飯避邪。門口掛個米屏,鏡子,尺子,剪刀,驅邪。新娘下了轎子,就帶著母親和剪刀,圍著新娘轉三圈。她把新娘擡出轎子,打著傘為她遮風擋雨。當她看不到天空時,她去主廳。新郎斜穿紅綾,宗伯先生為司儀,先拜天地,後拜祖先和父母長輩。
最後,夫妻互相拜堂,俗稱“拜堂”。然後把新娘新郎送進洞房,祝酒。宗伯先生把紅棗撒進紅帳,歌頌了東西南北中國。女方家稱為“主賓”,男方家有酒席招待。菜裏不允許放姜和洋蔥。席間會有專人打理毛巾、茶水、煙酒。客人回家前,有的地方重新開席,多了酒和菜,俗稱“吃下席”。有些人喜歡吃“杠酒”,因地而異。酒席結束後,新郎向丈夫和長輩拜年,丈夫回贈紅包,俗稱“拜草”。然後吹啊吹把客人送回去,客人把銀子還回去。晚上男女老少可以進洞房,吃新娘茶,玩得開心,稱為“大小三日”。孕婦和經期婦女禁止進入洞房。最後點燃鞭炮送妳入眠。第二天早上,新娘遞給婆婆壹塊“落紅”毛巾,證明自己是處女。七天後,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俗稱“回門”。
建國後實行婚姻法,男女婚姻自主,婚禮從簡。上世紀80年代,禮儀方面的古老習俗重現,旅遊、結婚等新習俗同時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