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江西省政府同意,由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殘聯制定的《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2016》中,確定了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的五項主要政策。對貧困戶給予最高補助,政府對危房改造采取“交鑰匙”工程,或進壹步提高補助標準。
-實施範圍和補貼目標
農村危房改造的範圍是全省農村。中心城(市、縣城)規劃建成區周邊不得安排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風景名勝區應當按照城鎮規劃建設管理職能和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實施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補貼對象必須是戶口在農村、有宅基地使用權、家庭經濟困難、自有房屋危險或無自有房屋的居民。
-轉換模式
需要改造的農村危房,經鑒定為整體D級危房的,必須拆除重建,屬於C級危房的,必須維修加固(拆除重建不安排補助)。新房就地就近建設,分散分戶改造,農民自建;如果農民自己建房確實有困難,又願意建,地方政府要發揮協調作用,組織農民選擇技術可靠的施工隊來建。農村危房建戶多的地方,可以規劃集中建房,選擇在村鎮所在地建(購)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政策不得用於支持縣市區購買商品房,不得與城鎮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重疊。
補貼標準
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標準、不同改造方式和補貼對象的自籌資金能力,分類補貼標準為:
首先是新房補貼標準。對建檔立卡需要解決的貧困戶,列為重點幫扶對象,進壹步提高補助標準,或采取“交鑰匙工程”方式有效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對其他貧困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每戶補助不低於1.8萬元;對屬於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原中央蘇區國家重點優撫對象、革命烈士家屬的,每戶補助不低於1.45萬元;低收入貧困戶,每戶補助1.1萬元。二是房屋修繕加固補貼標準。對通過修繕加固房屋能夠安居的貧困農戶,不分經濟困難類型,每戶補助3500元。
——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貧困戶住房安全。
全面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其他貧困戶住房救助政策。相關認定標準和程序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有能力自建住房的,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高於其他補貼對象的補貼標準,支持其建設新居。對於完全沒有能力自建房屋的,鄉鎮政府可以委托村集體組織實施“交鑰匙”工程,為貧困戶提供住房,解決其住房問題。確保貧困戶自建房產權歸農民。“交鑰匙”工程房屋產權歸村集體,貧困戶享有“使用權”。
-轉換標準
C級危房的修繕加固,必須有效解決危險部位的問題,防止短期內因技術原因再次成為危房。在確保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D級危房的拆除重建必須控制建築面積和總造價。每戶住房面積不得超過省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建築層數超過三層且建築面積超標的,取消補貼對象資格。
更多工程/服務/采購招標信息,提高中標率,可點擊官網客服底部免費咨詢:/#/?source=bdz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