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博物館,我們經常可以欣賞到過去國旗服飾的風采。其中,寬長、扇狀、冠狀的女性頭飾,漢語稱為“旗頭”,滿語稱為“達拉赤”,是全世界滿族女性特有的,因而成為典型的民族服飾特征,十分引人註目。滿族男人的傳統發型是把前腦殼和太陽穴的頭發全部剃掉,只留下後腦殼的頭發,編成長長的辮子垂下來。萬歷二十三年(1595),朝鮮使臣沈路過赫圖阿拉,在《建州史註》壹書中詳細寫道:“女真風俗皆剃發,只在後腦勺留少許頭發,垂下兩條辮子。清初的發型壹般都是錢鼠尾。清中葉以後有頭發越來越多的趨勢,但仍遠不如清末清宮戲中半個頭的發式。以前滿族女性年輕時要像男孩子壹樣學習騎射,發飾也和男孩子差不多。他們剃掉了頭頂周圍更多的頭發,只留下壹部分頭發編成兩條少女辮子,壹直垂在太陽穴上,直到16歲成年。婚後開始戴大盆頭,架子頭,兩個壹等包子,其中兩個頭比較典型。兩頭是把頭頂的頭發紮起來,分成兩綹,每綹做壹個發髻,然後後面剩下的頭發做壹個“燕尾”長扁發髻。通常在發髻中橫插壹根長20-30厘米,寬23厘米的發夾。當慶祝吉日或接待貴賓時,妳應該戴壹頂多拉帽。八旗制度是清代的壹種社會組織形式,滿語為古薩(漢音古善)。滿族人用過
這個軍事組織體系建立了清朝。和平時期,人們從事農耕、狩獵等活動;戰時應征入伍,源於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果。拿著旗子的家庭成員被稱為旗手。到19年底,隨著清朝的解體,八旗軍事組織體系不復存在。但仍有壹些八旗後裔自稱旗手。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族首領努爾哈赤制定的。起初,努爾哈赤把他的軍隊分成四面旗,每壹面旗都用不同顏色的旗幟來識別,成為“黃旗”。隨著軍隊的壯大,四旗加邊成為“黃旗”等,形成八旗。滿人用這種軍事組織體系在1636建立了清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