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農民起義軍也大量使用槍炮作戰。《明史紀事本末:太祖平武》中有記載,朱元璋部將胡和謝再興在元至二十二年(1362)持矛鎮守朱權(今浙江諸暨)。明朝建立後,瓷器有了很大的發展。洪武時期制造的矛與元代相比,口徑更小,槍管更長,工藝更精細。矛身刻有產地、制造部門、工匠姓名、監造所、重量、制造年份。如洪武五年(1372)河北赤城縣出土的矛,直徑22毫米,全長44.2厘米,刻有“齊右衛生字401號,長矛筒重200公斤,洪武五年八月吉日寶源局造”字樣。洪武時期,制作了更多的大碗。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壹把洪武五年矛,刻有“水軍左衛”“大碗口管”字樣,碗口直徑110 mm,槍管直徑58 mm,全長36.5 cm,重15.75 kg。
河北長城附近也出土了很多實物,說明當時的守城和水戰中廣泛使用碗口矛。永樂時期制作的手帕工藝精細,造型統壹。如“田字”矛,口徑約15毫米,總長約36厘米。槍身刻有統壹編號和制造年份,前綴為“田字”。槍管的結構也進行了改進,壁厚從膛口向端口逐漸減小,使形狀成為具有壹定錐度的圓柱體,表明膛內壓力是從膛口向端口逐漸分布的。防火門上鑄有長方形槽,方便裝填底火粉,上面裝有活動蓋,保持槽內底火粉幹燥清潔。矛上還配有充電勺,這樣每次充電都是平等的。目前出土的田字號手矛最小的序號是田字95號,是文健二年(1400)造的,最大的序號是田字98612號,是正統元年(1436)造的。此外,還有其他手帕,如瑛子和生字,形狀與田字相似。這些手帕壹直使用到明朝中期。嘉靖年間造的三眼大銃,口徑多在13 ~ 15mm之間,矛長不壹,壹般在40 cm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