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翰林院的地位變遷
“翰林”指的是文人之林(筆墨之事),這是文學界的意思。唐宋時期的翰林是供奉在皇宮裏的官員,直到明代才開始有文人專稱翰林。
清初,他在盛京設立文學館,命儒生翻譯中國書籍,記載這個朝代的得失。天聰十年,文冠改為內三院,兼有後來內閣和翰林院的任務。
順治元年,京師為京師,在程明設立國子監,專管撰史,並規定為官衙。當時沒有全員,只有壹個國學學士,壹個讀書學士,兩個讀本,兩個講師,沒有編審、編審的工作人員。次年,三院改稱“內翰林國史書院”、“內翰林秘書書院”、“內翰林弘文書院”。
順治十五年,內三院改內閣,另設翰林院,設專職學士壹人,漢掌學士壹人(起初為三等,後升為二等),均任侍郎。並添加出勤學士、出勤學士、出勤、出勤等空缺。順治十八年,並入內三院。
康熙九年,內三院改閣,恢復國子監。其長官仍為學士掌管學校,滿漢各壹人,仍有禮部侍郎頭銜。侍學士、侍學士等以下官員,增加滿漢職數。康熙年間,編修各種書籍需要很多文士,所以國子監的編審就多達200到300人,庶吉士就有50到60人。
雍正以後,原來的翰林人員大大減少,其他官職都有人充任,或在京的內科、吏部,或對外的道、州、縣,都稱為“外調”。今後規定凡任職滿六年的編輯、評論,壹律由院派,由知府任命。
雍正以後,翰林院官員雖然減少,但並沒有降低翰林院的地位,反而更加重視。雍正帝曾說:“國家官吏的選擇,在翰林的選擇上尤為謹慎。要人品好,學問純,所以初無官職,要培養亭長之才,存公之器。”
這說明翰林院是為國家儲備人才的機關,所以雍正八年把院學士作為二品。乾隆元年後,均以大學士、資政、侍郎的身份擔任書院學士。乾隆五十八年,規定書院學士不再兼任禮部侍郎。因此,翰林院從建立之日起就成為壹個重要的國家機關。
翰林院的官員與職責
根據《光緒匯典》中的記載,國子監的官職數量與剛建立時相比略有增減。官職數量為:管書院學士1人,漢1人,列席2人,列席1人,列席3人,編、編、審無名額。尚有滿漢各二人待召,翰墨四十人,漢軍四人,典滿漢各壹人,孔滿漢各壹人,五經博士二十七人,教中四人,役中十四人,總人數為119。
翰林院官員的任命資格是由壹名大學士、壹名高官和壹名侍郎任命掌管翰林院的學士。參加學士到參加各種官員的講座,由衙門挑選,要懂得欣賞博士、博士等官員的優秀文意。編審由壹位學者補充,編審由兩位學者和三位學者補充。復習將由單獨的圖書館補充(在普通圖書館學習三年後)。
翰林院官員任命後,每隔幾年增加壹次考試,稱為“大考”(詹知府官員也參加),又稱“韓戰大考”。等級分四級,壹級超編,二級晉升,三級四級分別處罰。這是統治者為了防止翰林官員在學習上偷懶而采取的措施。
翰林院的總任務是討論寫作史,它所寫的文章有《朱溫》、《書(冊封)鮑文》等。)、書誥(冊封諸侯等。)、銘文、甲骨文等。翰林院官員的主要職責是編纂整理實錄、聖訓、傳記、玉記等書史,或派編輯、審校人員參與編纂整理。此外,乾隆年間,國子監下令審查所謂“禁書”,燒毀大量書籍。
每年春秋兩季,國子監都要列出八位講師,滿漢各八位,並請皇帝派四位講師。掌管書院的學士和講經人擬好經書,擇日在文華堂舉行宴會儀式。屆時,當值官敬禮後,將按章發言,發言完畢,聽皇帝禦論。
這種宴禮,意味著皇帝“註重學問,力求治國”。但是實際講課的時候,都是贊不絕口,很少有真知灼見。至於所謂的“帝王論”,不過是皇帝告誡官員如何忠君報國,如何安天下的封建舊言。
當然,國子監的官職不只是上面說的。比如國子監也是參加士子的“科舉”,持有學士學位擔任閱卷大臣,向皇帝介紹申請者,然後進入普通博物館學習。
清朝的皇帝特別重視翰林,對翰林官員特別優待。比如,按照規定,只有五品以上公文、四品以上武功的人才能佩戴朱超,翰林院的編審、審稿等七品官員也可以享受這壹待遇。
而且朝廷也有任命翰林的特權。比如,每次省考壹般都在翰林院選主考官和副考官,負責全國人才大典。即使在官職的任命上,翰林官也俗稱“虎班”,意思是優先考慮,不需要等待或試用就可以直接上任。同時,清朝有非翰林不得入閣的潛規則。清代大學士基本都是翰林官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