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來自《孔雀東南飛》:回國十多天,縣長送媒體。雲有三郎,天下無雙。189年初,他做了許多字,使人才。母親對阿女說:“妳可以回答。”阿女含淚答道:“蘭芝初來時,官員們見了丁寧,發誓要離開。在今天這是對愛情的侵犯,恐怕也不奇怪了。我能破信,更重要。”
翻譯:
縣令的媒人走了沒幾天,太守派成軍來提親。據說太守家有第五個兒子,漂亮優雅,還沒有結婚,請成軍做媒人。這是主書傳達的內容。直接對劉的母親說,“我們太要強了,有這麽好的兒子。既然想和妳家結婚,就派我去妳家當媒人。
擴展數據:
摘要
故事發生在東漢末年的建安時期。劉蘭芝,壹個年輕的女孩,從小就壹直在學習刺繡。她擅長彈鋼琴和背誦詩歌。17歲嫁給焦仲卿,她日夜操勞,勤勤懇懇地做家務,但卻得不到婆婆的容忍。於是,她寫信給在廬江縣做小官吏的丈夫,訴說了自己難以忍受的苦難。鐘卿回來為妻子求情,母親卻罵他,讓他和妻子離婚,另娶新婦。
鐘卿跪下道:“今日若送此女,終身不得再嫁。”母親大發雷霆。因為還想趕回縣衙,鐘卿只好讓妻子先回娘家,暫時避難。蘭芝自然明白這樣的告別無異於放棄,以後很難再見到妳,於是把自己常用的香囊、嫁妝等東西都留給了仲卿留作紀念。
黎明的公雞啼叫後,蘭芝精心打扮自己,告別婆婆和嫂子,含著淚登上了公共汽車。此時,鐘卿已在路旁等候,夫妻相見。感情之情,低頭輕聲道:“我發誓天道不會負。”
劉蘭芝被送回家十多天,縣令派媒人向他的兒子求婚,被蘭芝婉言拒絕。又過了幾天,太守又讓上門提親,說太守的五個兒子還沒結婚,願意嫁給劉氏家族百年,但又被拒絕了。這惹惱了蘭芝,雷暴大哥。
哥哥的生活是很難違抗的,但蘭芝是被迫的,所以他不得不做好壹切安排。那邊媒人報告說,劉家已經同意結婚了。僅僅過了三天,又是壹個吉日,太守立即派人到處準備黃金絲綢彩禮,以便早日成親。
鐘卿在任時聽說了這壹變故,急忙告假。第二天,蘭芝壹整天都沈默不語,只是流著淚裁衣服。突然,我聽到了熟悉的馬嘶聲,當我走出去遠遠地相互看著時,我知道我是壹個老朋友。蘭芝手撫著馬鞍,壹壹講述了這個故事。鐘卿提到了那天的誓言,於是他們只好“墳下相見”。各自回家。
回家後,鐘青對母親說:“今天大風把樹刮斷了,院子裏的蘭花都結上了嚴霜;孩子的人生就像西山的夕陽,母親以後會照顧好自己。”然後她又鞠了壹躬,嘆口氣離開了。
這壹天,婚禮的馬車和馬匹格外熱鬧,新娘已經進門。黃昏過後,人群漸漸散去,夜已深,壹切歸於寂靜。蘭芝拿著裙子淹死了。鐘卿得知在樹下徘徊,也自縊殉情。後兩者葬於華山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