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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風俗

1,傳統婚姻

這種婚姻是父母做主的婚姻。青年男女長大後,男方父母決定給兒子相親。他們認為娶女兒合適,男方家會把媒人請到女方家做媒。如果女方家也認為兩家合適,就欣然同意。

也有女方家庭不太了解男方家庭的。他們往往會做出兩種姿態,既不斷然拒絕,也不馬上同意,而是留出壹段時間進行考察。這種情況壹般被認為是故意的,所以男方家會在吉日第二次邀請媒體去做媒。如果女方家同意,雙方老人協商決定結婚日期,確認彩禮金額。

也有女方家長認為不合適。第二次做媒,他們斷然拒絕,這門親事也就沒可能了,只好另選公婆。這種婚姻,婚後大部分都能過得很幸福,但也有少數不幸福,離婚了。

2.尷尬的婚姻

這是居住在雷山縣橋崗、樟皮、張磊、桃江的苗族的婚俗。青年男女長大了,雖然媒體訂婚了,但不算數,還得吃“玉米酒”才能下定論。到了黃道吉日,男方家擡了壹只公雞,準備了壹些米酒、糯米、肉等禮物,請了叔伯兄弟等到女方家,把當晚送來的公雞殺了,煮好後放在桌上,還有壹個老人來看雞眼。

如果雞的眼睛都是睜開的,被認為是幸運的,長輩馬上祝福:“妳有兩個好玉米,兩邊富貴,兒孫滿堂,妳有兩個家庭的福氣。恭喜兩位公婆好運”。然後大家舉杯互賀,這段婚姻就成了。

如果壹個玉米開放,另壹個關閉,或者兩個都關閉,這被認為是不吉利的。看玉米的長輩會說點什麽勸雙方另選配偶。大家都會草草的吃頓飯,吃完飯就分手,這段婚姻也就沒可能了。但有時雙方是老親戚,很熟,孩子也合適,經雙方父母同意可以結婚。

3.回歸新娘頭婚

這是姨媽和堂姐的婚姻,也就是血緣堂姐。姑姑生的女孩長大後,第壹次問姑父願不願意嫁給她做媳婦。舅舅回答說不會娶她,舅媽才敢娶她。

如果我舅舅決定娶我舅媽的女兒做媳婦,他認為是天經地義,我舅媽不敢拒絕。血親表親的婚姻,很少得到幸福,大多數都很痛苦。隨著科學知識的普及,人們的認識提高了。現在,很少或根本沒有近親結婚。

擴展數據:

苗族禁忌

飲食禁忌

1.用餐時,雞頭要給老人,雞肝、雞雜要給老年婦女,雞翅要給青年男女,祝他們前途無限,雞腿要留給孩子。不讓孩子吃雞血,以為吃了以後長大了做事說話都會臉紅。

2.避免在室內烹飪和食用蛇肉。

(二)節日禁忌

1.節日期間(尤其是春節),不能打架,不能說不吉利的話。

2.春節第壹天不動刀,不挑水,不掃地,不敲隔斷,不赤腳穿鞋,不吃粑粑,不洗臉不倒屋外,女人不能去別人家。

3.春節初壹到初三不要在村裏晾衣服。我認為,如果妳這樣做,它將是雷聲大,雨點小。女人在家裏不能拿針線,但是可以外用。女子外縫,也就是有些人所說的“坐多年”(中文音譯)。

人民網-貴州苗族有趣的婚俗

印江縣人民政府-苗族禁忌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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