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系家庭?
蒙古族先民以狩獵采集為生,後逐漸過渡到遊牧畜牧業生產。由於生產方式的變化,男性在生產勞動中起主要作用。男性地位突出,家族史以父系計算。男人是家庭成員的父母,是家庭的主宰。婦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
蒙古族男女地位不平等,女性處於從屬地位。除了生兒育女,她們還承擔繁重的家務,如擠奶、挑羊羔、剪羊毛、煮獸皮、縫衣服等。在家庭中,男人是生產資料的主人。
蒙古族家庭,雖然三世同堂,四世同堂,但大多是小家庭。如果壹個家庭有幾個兒子,成年後分開,通常把最小的兒子放在家裏。上層可汗和閻娜貴族家庭擁有大量人口。他們擁有大量的財產、奴隸和人民,往往有三妻四妾,妻兒之間還有普通之分。
(2)家庭財產的分配和繼承?
蒙古人的傳統做法是,父親在世時,長子出嫁出去生活,分得壹部分財產和牲畜,相當壹部分女兒隨其出嫁。父親去世後,妻子所生的小兒子(蒙古語稱為“沃金池”,意為“廚房的看守人”)繼承了財產,管理家務。
《史記》載:“蒙古自古以來的風俗,(首領)把長子送到外居住,分給財物牲畜;他的作品是壹個年輕的兒子。”
《蒙古法基本原理》壹書說:“成吉思汗大劄克規定,兄弟分家時,財產按以下原則分配:年長的多得,年幼的少得,無子女繼承父親的事業。”直到現在,蒙古人都是按照長子和次子優先的習慣繼承財產。
(3)親屬關系?
蒙古族親屬可分為氏族親屬、外族親屬、妻子親屬等。男性血統是血緣關系;女性血統的親屬是外部親屬;妻子的血是她自己的血。親屬稱謂是歷史形成的,壹般不會隨意改變。只有當事人死亡,血親才自然消滅;姻親只有在離婚的情況下才會解散。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外族親屬和妻子親屬都是女性親屬,如祖父(哈屯額布)、祖母(哈屯額布)、孫兒(折)、伯母(那哈額布)、叔父(那哈額布)、嶽父(哈屯額布)、嶽母(哈屯額布)。蒙古族的親屬制度,在封建領主制下,突出血統的地位,在婚姻、婚姻、家庭中註重血統,這是蒙古族親屬制度的壹個特點。
蒙古族的婚姻習俗
從18年的30年代,胡巴、埃魯特以及後來的布裏亞特人遷居呼倫貝爾,壹直到40年代末,各部的婚姻都大同小異,即壹夫壹妻制占主導地位,同姓不婚,多由父母包辦。
1.額魯特蒙古族婚姻習俗
壹般來說有幾個流程:相親、訂婚、上哈達、拜天地、結婚。首先,男方父母帶著祝酒辭到女方家,以示問候,互相認可。第二步,男方在親朋好友中選擇壹個有聲望的人,帶酒到女方家求婚,確定婚姻關系,約定彩禮數量和送哈達日期。之後,女孩直到結婚才能見到那個男人和他的家人。第三步,下哈達,也就是送彩禮。額魯特人按照訂婚宴上商定的彩禮數量,在約定的日期把哈達送到女方家。女方家辦了壹個小範圍的酒席,確定結婚的吉日和壹些事宜。婚禮是最高的儀式。結婚第壹天,女婿去女方家參加姑娘們的酒席和娛樂活動。女婿去騎馬的時候,帶著弓箭,也有伴兒和迎親隊伍。第二天喝完早茶,婚宴和歡送會出發,姑娘帶著馬幫,女婿按照壹定的目標射了三箭,然後先打馬,到家報告準備情況。在去參加婚禮隊伍的路上,那人派人送酒,送肉,送茶,作為途中的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就陪著姑娘的小姑打扮壹番,放下姑娘時梳的辮子,從中間梳成兩條辮子,戴上銀簪之類的飾物,穿上五顏六色的衣服和壹件長衫。然後,在院子裏擺好桌子,新人拜天地結婚,喜宴開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婦煮了奶茶,喝了新媳婦煮的茶,把親戚送回去。只有嫂子陪著新媳婦壹直到省親的第三天。
2.布裏亞特蒙古族婚俗
先訂婚再結婚,過程是:
尋親:無論是父母做主還是自由戀愛,都要經過尋親這壹步。先由男方宗族的長輩選定壹個吉日,早上帶著哈達到女方家,向佛桌磕頭,接受女方家的茶水,說明來意,向佛桌說明要聘誰的女兒做媳婦。說清楚之後,給神社獻上哈達。女方家人同意並接受哈達後,雙方商量了婚禮相關事宜。
女孩探親:婚禮前幾天,女孩去親戚家做客,住了下來。女生走親戚要邀請兩個男朋友和兩個女朋友,被邀請的男女同伴從走親戚到結婚都要照顧和服務女生。結婚第壹天,姑娘回到自己家裏,為姑娘辦喜宴,聚在壹起,用羊骨頭和羊肉招待她,唱骨薦禮儀歌,在公婆家教姑娘過好日子,祝她幸福。
婚宴:選擇合適的季節和吉日舉辦婚宴,男方提出婚期,由雙方協商確定。然後,女方邀請親朋好友告訴她,誰將在某月某日娶自己的媳婦,或者誰將在某月某日娶自己的女兒,並邀請妳為她送行。邀請時,要脫帽彎腰,雙手攤開,以示尊重。結婚那天,女方把女孩送到婆家,繞著房子轉了三圈。男的在西南,女的在東北下馬。這時候男方男女公婆互相打招呼,互相問候,請入席。雙方從宗族中選擇長輩作為首席胡大(男公婆),並排坐在主桌前。左邊是雙方的首席胡(女公婆)並排而坐,右邊是雙方的叔伯親戚並排而坐,其他客人按年齡或輩分依次而坐。先上奶茶和蛋糕,再上熟羊頭和馬頭。羊和馬頭被呈現給客人。客人右手拿起刀,換到左手。他從右邊切肉,先拜天地,再傳給右邊。在它到達半個圓圈之後,它被給與給予者。他獻上剩下的半圈,然後取下骨頭和排骨之類的肉。婚禮壹天就能結束,酒不多,而且是禮貌有序的進行。沒有被邀請的人不允許參加。末了,女方長輩給女婿送衣服,男方給客人送禮。
布裏亞特人新婚,男方準備壹個新蒙古包,放在父母氈包稍靠後的東側。在包的東半部,中間有碗櫃、鐵爐等炊具,中間靠後的地方供佛。女方要為四季準備衣服、床、被褥、枕頭、毛車(貨櫃車)和帶銀鞍的馬,有條件的也可以給壹些隨行牲畜。
女孩的省親:布裏亞特小姐每年正月過後回父母家探親,第壹年可以待壹個月,之後逐漸減少。走親戚的女兒回去,父母會帶回熟肉、奶制品、蛋糕、糖果等禮物。如果女孩因為年齡等原因不走親戚,家裏會送特別的肉和蛋糕。
3.巴爾胡蒙古族婚俗
過去,胡巴的青年男女由父母包辦婚姻,即使雙方誌趣相投,也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父母給孩子找對象的主要條件是看對方家庭經濟狀況。所以“門當戶對”是過去最常見的訂婚。其次,喇嘛讀卦。青年男女結婚,壹方面要聽取父母的意見,另壹方面也要征得喇嘛的同意,比如雙方的八字是否合適。在意見不合的情況下,壹對相愛的青年男女很可能不會結婚。
在父母同意和喇嘛壹起占蔔之後,他們訂婚了。還有兩步:壹是讀八字。當某家的男人看上了另壹家的女人,就讓媒人(大多是他們的親戚朋友)帶著男人的八字去女方家提親。如果女方家人願意,也會把女方的八字拿出來交給喇嘛,看他們是否同意。如果喇嘛同意,仍然邀請他改天訂婚;訂婚那天,男方的父親和哥哥帶著酒和綢緞來到女方家,要求訂婚,並請她親戚朋友吃酒,商量婚事。征得女方同意後,男方將綢緞放在佛前作證,並為女方倒酒,訂婚完成。
以前男女結婚都比較早,十五六歲就結婚是常事。在締結婚姻中,多限於親戚朋友,最明顯的是表親婚姻,也就是說堂兄妹是好配偶。但是,有直系親屬關系,有不治之癥,同姓的人是不能結婚的。
結婚儀式肯定要花壹筆錢,儀式的鋪張根據經濟情況而有所不同。有錢人的彩禮多為牛羊,壹般40多頭牛或十幾只羊,有錢人有100多只。這些彩禮大多是婚前送到女方家,也有婚後送的。女兒要出嫁了,女方父母壹定要在她出嫁的時候給她準備點什麽。壹般有畜、箱、櫃、床,數量不等。最富有的家庭甚至為他們出嫁的女兒準備新的蒙古包,給他們的女婿馬匹和衣服。
婚禮的前壹天,新娘的親戚朋友已經為新娘準備了壹件藍色或黑色的禮服,肩上掛著壹面旗幟和銀色的飾物,還戴著壹頂帽子。新娘含著淚穿上了這件衣服。此外,還有十幾個女人陪她向附近的親友告別。我每去壹家,就哭壹次,以示懷念。這時候親戚朋友也為她擺酒宰羊,說要留下來,甚至留女孩住了壹晚。這壹天,在新娘自己的家裏,她的父親坐在座位上招待回家的男人的父親、兄弟和新郎。席子的材料大多是男方帶來的,通常以牛羊為主,數量不壹定,最多二三十只。男方結婚前壹天,由父親、兄弟、親戚朋友陪同新郎到女方家。除了新郎的父親和哥哥帶羊和酒,新郎大多帶弓箭。新郎入袋後,點上佛祖,磕頭。然後給女方的父親、哥哥、親戚磕頭,給他們倒滿煙,甚至吃飯喝酒也給他們倒。
婚禮當天是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上了馬車,新郎在她的馬車頂上向前射了壹箭,意思是把鬼射走。還有10英裏回到男方家,已經有人在迎接他了。之後,他在那個人的包裏做了壹個座位。新娘入袋時,還要向佛祖磕頭,拜見男方的父親、兄弟、親戚。吃飯的時候給他們倒酒。直到酒席結束,新郎新娘才會把這些親朋好友送到門口。送走親戚朋友後,他們回包吃相思酒,此時還有孩子陪著。
結婚後,新娘拜訪親戚朋友介紹自己,讓這些人認識她。同時,婚後不久,有的3天後去了父母家,有的20天後。辦完這些手續,新娘就和其他姑娘壹樣工作了。
結婚前,胡巴和布裏亞特婦女習慣用單瓣梳發型(布裏亞特甚至有8瓣編織的樣式),結婚後,她們習慣用雙瓣梳。新胡巴的婦女也有剪短前額頭發(戴頭飾)的習俗,然後在結婚後用雙瓣梳頭發。1949以後,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蒙古族的婚俗雖然還保留著壹些舊的習慣(尤其是牧區),但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趨向於簡單實用,比如上飯館,逐漸向現代方面轉化。
婚姻習俗和習慣
1.額魯特蒙古族婚姻習俗
壹般來說有幾個流程:相親、訂婚、上哈達、拜天地、結婚。首先,男方父母帶著祝酒辭到女方家,以示問候,互相認可。第二步,男方在親朋好友中選擇壹個有聲望的人,帶酒到女方家求婚,確定婚姻關系,約定彩禮數量和送哈達日期。之後,女孩直到結婚才能見到那個男人和他的家人。第三步,下哈達,也就是送彩禮。額魯特人按照訂婚宴上商定的彩禮數量,在約定的日期把哈達送到女方家。女方家辦了壹個小範圍的酒席,確定結婚的吉日和壹些事宜。婚禮是最高的儀式。結婚第壹天,女婿去女方家參加姑娘們的酒席和娛樂活動。女婿去騎馬的時候,帶著弓箭,也有伴兒和迎親隊伍。第二天喝完早茶,婚宴和歡送會出發,姑娘帶著馬幫,女婿按照壹定的目標射了三箭,然後先打馬,到家報告準備情況。在去參加婚禮隊伍的路上,那人派人送酒,送肉,送茶,作為途中的午餐。姑娘到了新家,就陪著姑娘的小姑打扮壹番,放下姑娘時梳的辮子,從中間梳成兩條辮子,戴上銀簪之類的飾物,穿上五顏六色的衣服和壹件長衫。然後,在院子裏擺好桌子,新人拜天地結婚,喜宴開始。第二天早上,新媳婦煮了奶茶,喝了新媳婦煮的茶,把親戚送回去。只有嫂子陪著新媳婦壹直到省親的第三天。
2.布裏亞特蒙古族婚俗
先訂婚再結婚,過程是:
尋親:無論是父母做主還是自由戀愛,都要經過尋親這壹步。先由男方宗族的長輩選定壹個吉日,早上帶著哈達到女方家,向佛桌磕頭,接受女方家的茶水,說明來意,向佛桌說明要聘誰的女兒做媳婦。說清楚之後,給神社獻上哈達。女方家人同意並接受哈達後,雙方商量了婚禮相關事宜。
女孩探親:婚禮前幾天,女孩去親戚家做客,住了下來。女生走親戚要邀請兩個男朋友和兩個女朋友,被邀請的男女同伴從走親戚到結婚都要照顧和服務女生。結婚第壹天,姑娘回到自己家裏,為姑娘辦喜宴,聚在壹起,用羊骨頭和羊肉招待她,唱骨薦禮儀歌,在公婆家教姑娘過好日子,祝她幸福。
婚宴:選擇合適的季節和吉日舉辦婚宴,男方提出婚期,由雙方協商確定。然後,女方邀請親朋好友告訴她,誰將在某月某日娶自己的媳婦,或者誰將在某月某日娶自己的女兒,並邀請妳為她送行。邀請時,要脫帽彎腰,雙手攤開,以示尊重。結婚那天,女方把女孩送到婆家,繞著房子轉了三圈。男的在西南,女的在東北下馬。這時候男方男女公婆互相打招呼,互相問候,請入席。雙方從宗族中選擇長輩作為首席胡大(男公婆),並排坐在主桌前。左邊是雙方的首席胡(女公婆)並排而坐,右邊是雙方的叔伯親戚並排而坐,其他客人按年齡或輩分依次而坐。先上奶茶和蛋糕,再上熟羊頭和馬頭。羊和馬頭被呈現給客人。客人右手拿起刀,換到左手。他從右邊切肉,先拜天地,再傳給右邊。在它到達半個圓圈之後,它被給與給予者。他獻上剩下的半圈,然後取下骨頭和排骨之類的肉。婚禮壹天就能結束,酒不多,而且是禮貌有序的進行。沒有被邀請的人不允許參加。末了,女方長輩給女婿送衣服,男方給客人送禮。
布裏亞特人新婚,男方準備壹個新蒙古包,放在父母氈包稍靠後的東側。在包的東半部,中間有碗櫃、鐵爐等炊具,中間靠後的地方供佛。女方要為四季準備衣服、床、被褥、枕頭、毛車(貨櫃車)和帶銀鞍的馬,有條件的也可以給壹些隨行牲畜。
女孩的省親:布裏亞特小姐每年正月過後回父母家探親,第壹年可以待壹個月,之後逐漸減少。走親戚的女兒回去,父母會帶回熟肉、奶制品、蛋糕、糖果等禮物。如果女孩因為年齡等原因不走親戚,家裏會送特別的肉和蛋糕。
3.巴爾胡蒙古族婚俗
過去,胡巴的青年男女由父母包辦婚姻,即使雙方誌趣相投,也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父母給孩子找對象的主要條件是看對方家庭經濟狀況。所以“門當戶對”是過去最常見的訂婚。其次,喇嘛讀卦。青年男女結婚,壹方面要聽取父母的意見,另壹方面也要征得喇嘛的同意,比如雙方的八字是否合適。在意見不合的情況下,壹對相愛的青年男女很可能不會結婚。
在父母同意和喇嘛壹起占蔔之後,他們訂婚了。還有兩步:壹是讀八字。當某家的男人看上了另壹家的女人,就讓媒人(大多是他們的親戚朋友)帶著男人的八字去女方家提親。如果女方家人願意,也會把女方的八字拿出來交給喇嘛,看他們是否同意。如果喇嘛同意,仍然邀請他改天訂婚;訂婚那天,男方的父親和哥哥帶著酒和綢緞來到女方家,要求訂婚,並請她親戚朋友吃酒,商量婚事。征得女方同意後,男方將綢緞放在佛前作證,並為女方倒酒,訂婚完成。
以前男女結婚都比較早,十五六歲就結婚是常事。在締結婚姻中,多限於親戚朋友,最明顯的是表親婚姻,也就是說堂兄妹是好配偶。但是,有直系親屬關系,有不治之癥,同姓的人是不能結婚的。
結婚儀式肯定要花壹筆錢,儀式的鋪張根據經濟情況而有所不同。有錢人的彩禮多為牛羊,壹般40多頭牛或十幾只羊,有錢人有100多只。這些彩禮大多是婚前送到女方家,也有婚後送的。女兒要出嫁了,女方父母壹定要在她出嫁的時候給她準備點什麽。壹般有畜、箱、櫃、床,數量不等。最富有的家庭甚至為他們出嫁的女兒準備新的蒙古包,給他們的女婿馬匹和衣服。
婚禮的前壹天,新娘的親戚朋友已經為新娘準備了壹件藍色或黑色的禮服,肩上掛著壹面旗幟和銀色的飾物,還戴著壹頂帽子。新娘含著淚穿上了這件衣服。此外,還有十幾個女人陪她向附近的親友告別。我每去壹家,就哭壹次,以示懷念。這時候親戚朋友也為她擺酒宰羊,說要留下來,甚至留女孩住了壹晚。這壹天,在新娘自己的家裏,她的父親坐在座位上招待回家的男人的父親、兄弟和新郎。席子的材料大多是男方帶來的,通常以牛羊為主,數量不壹定,最多二三十只。男方結婚前壹天,由父親、兄弟、親戚朋友陪同新郎到女方家。除了新郎的父親和哥哥帶羊和酒,新郎大多帶弓箭。新郎入袋後,點上佛祖,磕頭。然後給女方的父親、哥哥、親戚磕頭,給他們倒滿煙,甚至吃飯喝酒也給他們倒。
婚禮當天是男方到女方家的第二天。新娘上了馬車,新郎在她的馬車頂上向前射了壹箭,意思是把鬼射走。還有10英裏回到男方家,已經有人在迎接他了。之後,他在那個人的包裏做了壹個座位。新娘入袋時,還要向佛祖磕頭,拜見男方的父親、兄弟、親戚。吃飯的時候給他們倒酒。直到酒席結束,新郎新娘才會把這些親朋好友送到門口。送走親戚朋友後,他們回包吃相思酒,此時還有孩子陪著。
結婚後,新娘拜訪親戚朋友介紹自己,讓這些人認識她。同時,婚後不久,有的3天後去了父母家,有的20天後。辦完這些手續,新娘就和其他姑娘壹樣工作了。
結婚前,胡巴和布裏亞特婦女習慣用單瓣梳發型(布裏亞特甚至有8瓣編織的樣式),結婚後,她們習慣用雙瓣梳。新胡巴的婦女也有剪短前額頭發(戴頭飾)的習俗,然後在結婚後用雙瓣梳頭發。1949以後,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蒙古族的婚俗雖然還保留著壹些舊的習慣(尤其是牧區),但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趨向於簡單實用,比如上飯館,逐漸向現代方面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