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立案後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1.被騙後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會根據被騙財產的數額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公安機關會對報警人進行口供了解情況,然後取證調查;最後,犯罪嫌疑人被確定和審訊。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合作,他將被拘留候審。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承認犯罪後,公安機關會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
2.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該案可以直接起訴的,將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認為本案證據有瑕疵,但確實可以提起訴訟,將卷宗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再提起公訴;被害人直接申訴,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的,在15日內向被害人送達不予立案通知書,告知被害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據;被害人不服不立案決定的,應當在接到通知後10日內向檢察院申請復議。受理復議後,檢察院會進行認證調查,給被害人壹個答復;
3.詐騙案件的涉案金額可能會影響法院的量刑。公安機關在案件偵查過程中,需要對詐騙數額進行認定。法院受理案件後,需要結合涉案金額和詐騙行為造成的後果,確定詐騙人應受到的刑事處罰。法院宣判後,詐騙嫌疑人如果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綜上,詐騙金額比較大,3000元起。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的經濟利益,但並不或者不局限於公私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