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的婚姻禮儀遵循《禮記》規定的“六禮”(問名、得獎、受禮、邀客、迎親)程序。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的發展,壹些禮儀逐漸被摒棄,但婚禮的基本程序壹直傳承至今。洛陽是十三朝古都,建都千年。千百年來壹直是政治、文化、經濟中心,所以以洛陽為中心的婚俗隨著社會的發展而流傳到全國各地。洛陽的婚俗大致如下:
(1)討論婚姻
在豫西洛陽,壹般為男方家找媒人,請媒人向女方家提親,向女方家介紹男方的基本情況和經濟情況。女方家滿意後,女方父母去男方“老家”。結婚壹般商定後,媒人和雙方父母會在男方家設宴。宴席結束後,男女雙方會鄭重地交換生辰庚貼,男女互敬,舉杯共慶,永結姻親,不可更改。
(2)訂婚
也就是古代的納吉和鄭娜。男家吉兆後,派媒人到女家交換喜帖。首先交換“耿貼”。此外,男方還會給女方彩禮,俗稱“四色禮”,多為女方使用的衣物、零食等。女方把筆墨、文具、折扇送給男方,希望能成為才子。
(3)婚姻
通常我們要經歷發帖、送禮、送婚紗、結婚的過程。
貼吧。又稱“送善”。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後,男方要請人選定婚期(俗稱“良辰”),然後把選定的吉日(良辰)寫在“本子”上,並告訴女方這個吉日,讓女方為婚禮做準備。如果女方同意,可以接受聘書。洛陽人經常選擇“黃道吉日”或農歷三、六、九日舉行婚禮。
禮物。婚禮前半個月或十天,男方必須給新娘彩禮,包括衣服、鞋襪、西裝、化妝品、首飾、肉類、零食、面食等。
準備嫁妝。準備嫁妝是女方婚前的主要事情,歷來為人們所重視。嫁妝的多少,往往決定了未來新娘在婆家的地位。家庭經濟條件好的女方準備豐厚齊全的嫁妝,經濟條件差的男方婚前扛到女方家,結婚當天再扛回去。也有男方付錢給女方買的情況。
送嫁妝是在婚禮前壹天或婚禮當天舉行。嫁妝前,男方給壹盤肉飯,俗稱“離母飯,留母肉”。嫁妝擡到男方家後,化妝師會把鑰匙交給新郎的母親。
準備新房。婚禮前壹天晚上,男方家挑選的女子為新娘鋪床,在床上撒上花生、栗子、銀杏、核桃、紅棗等物,寓意著寶貝孩子的誕生和壹男壹女的“開花”。夫妻倆的被褥,男方必須讓雙方都有孩子和夫妻的女方用紅線縫好,被子的數量是偶數。當晚,男方近親的健康男孩會睡在新床上,俗稱“壓床”,意思是新娘會很快生下壹個胖男孩。
結婚。婚禮當天早上,新娘穿戴整齊,等待男方出嫁。新娘上了轎子,腳不能著地。新郎會把她抱起來,放在轎子裏。婚禮隊伍會在樂隊的伴奏下上路出發,婚禮不會走同壹條路線來回。每當轎子到達路口、大樹、枯井、古寺時,都要燃放鞭炮辟邪。
車到男方家門口,男方家馬上放鞭炮。在迎賓的幫助下,新娘踏上紅地毯,進了門。男方在新娘身上撒幹草、彩紙和糖、花生、棗子、銅錢等物,孩子們賺來表示興奮。然後舉行儀式:壹對夫婦拜天地,父母二人,夫妻三人,然後新娘被送進洞房。儀式必須在中午12之前舉行,中午12之後被認為不吉利。
吵鬧的房間按照習俗,在婚禮的前三個晚上,全村老少,不分輩分,都會聚集在新娘的房間裏鬧洞房,以增加婚禮的氣氛。俗話說“三天,無論大小。”但是長輩比較守規矩的時候,也只是看看笑笑,湊個氣氛。最瘋狂的主要是街坊的兄弟姐妹。新媳婦在洞房最擔心鬧的時候,膽小懦弱的往往會受到驚嚇,提前幾天做好心理準備。
聽音室是“聽性”。夜深人靜後,新婚夫婦會吹滅燈休息。最隱秘最刺激的是新婚之夜的興奮和羞澀舉止。那些沒結過婚的小兄弟,總是約上三五個人躲在房子後面的窗戶底下偷聽。
回到門口。婚後第二天是新媳婦的父母看女兒的日子。新娘家帶四色禮物到男方家,男方家設宴招待回禮。婚後第三天,是新婚妻子回家的日子。這天早上,新郎陪同新娘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