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類活用:
在古代漢語尤其是上古漢語裏,有些詞可以按照壹定的語言習慣靈活運用,在句中臨時改變它的詞性和基本語法功能。這種語法現象就叫做詞類活用。
常見的詞類活用類型:
漢語的詞類劃分,在上古就已奠定了基礎。實詞可以分成名詞、動詞、形容詞和數詞等類;
虛詞可此分成代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兼詞等類。某個詞屬於某壹詞類比較固定,各類詞在語句中充當什麽成分也有壹定的分工。
比如名詞經常用作主語、賓語、定語,動詞經常用作謂語,形容詞經常用作定語、狀語和謂語,數詞經常用作定語,代詞經常用作主語、賓語、定語,副詞經常用作狀語、補語,等等。這些基本功能是古今相同的。 在古漢語中,某些詞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又可以靈活運用。臨時改變它的基本功能,在句中充當其它類詞。詞的這種臨時的靈活運用,就叫做詞類活用。
總的來說,古代漢語中的詞類活用主要有: 名詞活用為動詞,名詞的使動用法、意動用法、為動用法 動詞的使動用法,動詞活用為名詞 形容詞活用為動詞,形容詞的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 數詞活用為動詞,數詞的使動用法 此外,名詞用作狀語的現象在古代漢語中也很常見。在現代漢語中,普通名詞壹般不能用作狀語,古今有別。
1、名詞作動詞:
現代漢語中,名詞是不會直接帶賓語的,但文言文中卻經常出現名詞直接帶賓語的現象,這就是名詞用作動詞。活用以後,名詞變成相關的動詞的意思。
如:“始見中原氣象,泰然不肉而肥矣”中的“肉”,就是吃肉的意思。
(1)籍吏民,封府庫籍:登記
(2)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絕江河水:遊泳
(3)壹狼洞其中。(《狼》)洞:原為名詞,現做動詞,可譯為“打洞”。
2、名詞作狀語:
名詞作狀語是指名詞用在動詞或形容詞的謂語前,起壹種修飾或限制作用時的用法。這種用法與現代漢語不同,不需要依靠介詞的介引,它省略了介詞,但不是省略句。
(1)表示比喻、比擬,可用名詞前加介詞去理解,翻譯成“像……壹樣”。
例1:其壹犬坐於前。(《狼》)犬:原為名詞,在這裏用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像狗壹樣”。
例2:潭西南而望,鬥折蛇行,明滅可見。(《小石潭記》)鬥、蛇:原為名詞,在這裏做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像北鬥七星那樣、像蛇爬行那樣彎曲”。
(2)表示方位、處所,可譯成“到……”“在……”。
例1:孔子東遊,見兩小兒辯鬥。(《兩小兒辯日》)東:原為方位名詞,在這裏用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到東方”。
例2:山行六七裏,漸聞水聲潺潺而泄出於兩峰之間者,釀泉也。(《醉翁亭記》)山:原為名詞,在這裏做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在山上”。
(3)表示工具、方法、依據,可譯為“用……”。
例1:乃丹書帛曰“陳涉王”。(《陳涉世家》丹:原為名詞,朱砂。在這裏用作狀語,可譯為“用朱砂”。
例2:箕畚運於渤海之尾。(《愚公移山》)箕畚:原為名詞,在這裏用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用箕畚”。
(4)表方向,可譯為“向……”,多為方位名詞左狀語。
例1: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前:原為方位名詞,在這裏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向前”。
例2:北通巫峽,南極瀟湘。(《嶽陽樓記》)北、南:原為方位名詞,在這裏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向北”“向南”。
(5)表時間,多為時間名詞。
例1:日扳仲永環謁於邑人。(《傷仲永》)日:原為名詞,在這裏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每天”。
例2:與亮情好日密。(《隆中對》)日:原為名詞,在這裏作狀語,修飾謂語,可譯為“壹天天地”。
3、形容詞作動詞:
在文言文中,當形容詞直接帶賓語時,它不再表示事物性質,而是表示相應的動作行為或變化發展。如:
(1)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美:贊美
(2)此誠雕蟲之戲,不足為多也多:推崇,贊許
(3)例:復前行,欲窮其林。(《桃花源記》)窮:原為形容詞,在這裏用作動詞,可譯為“走完”。
(4)數詞用作動詞(或形容詞、名詞)
在文言文中,數詞往往用來擔當謂語,陳說事情的狀況,或表示具有某個數量的事物。
如:“六王畢,四海壹”中的“壹”,就是統壹的意思。
(1)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貳:背離
(2)蚓無爪牙之利……用心壹也壹:專壹
(3)動詞、形容詞作名詞:
4、動詞用作名詞:
文言文中,動詞往往用作句子的主語或賓語,有時又受“其”“之”等詞語修飾限制,這使之具有了名詞的特點。如:
例1:“追亡逐北,流血漂櫓”中的“亡”“北”均為動詞用作名詞,意思是“敗逃的人”。
例2: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出、入:出產的東西、收入的東西
例3:燕趙之收藏,韓魏之經營收藏、經營:動詞作名詞,收藏、經營的金玉珍珠
例4:屠懼,投以骨。(《狼》)屠:原為動詞,現作名詞,可譯為“屠戶”。形容詞作名詞
文言文中,當形容詞擔任主語或賓語時,它已不再表示事物的性質或特征,而是表示具有某種性質或特征的人或事物。如:
例1:“將軍身披堅執銳”中的“堅”“銳”,指的是堅固的鎧甲和銳利的兵器。
例2: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綠、紅:綠葉、紅花。
例3:吾嘗跂而望矣,不如登高之博見也高:高處
例4:吾與汝畢力平險。(《愚公移山》)險:原為形容詞,現作名詞,可譯為“險阻”。
5、使動用法:
是指謂語動詞具有“使之怎麽樣”的意思,即此時謂語動詞表示的動作不是主語發出的,而是由賓語發出的。實際上,它是以動賓的結構方式表達了兼語式的內容。使動用法中的謂語動詞,有的是由名詞、形容詞活用來的。由於原來的詞類不同,活用作使動之後,它們所表示的語法意義也不完全相同。
(1)動詞的使動用法
動詞和它的賓語不是壹般的支配與被支配的關系,而是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產生這個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
例1:蕩胸生層雲,決眥入歸鳥。(《望嶽》)蕩:原為動詞,激蕩。這裏用作使動動詞,可譯為“使……激蕩”。
例2:中軍置酒飲歸客,胡琴琵琶與羌笛。(《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飲:原為動詞,這裏活用為使動動詞,可譯為“使……飲”。
(2)名詞使動用法
名詞用作使動詞,是指這個名詞帶了賓語,並且使賓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變成這個名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
例:文王以百裏之壤而臣諸侯。(《毛遂自薦》)臣:使……稱臣。
(3)形容詞帶上賓語以後,如果使得賓語具有這個形容詞的性質和狀態,那麽這個形容詞則活用為使動詞。
例1:既來之,則安之。(《季氏將伐顓臾》)安:使……安。
例2:大王必欲急臣,臣頭今與璧俱碎於柱矣!(《廉頗藺相如列傳》)急:使……急。
6、意動用法:
主語認為賓語怎樣,或把賓語看作什麽。可譯為“以……為……”“認為……是……”
(1)名詞的意動,主觀上認為賓語是什麽。
例1:稍稍賓客其父。(《傷仲永》)賓客:原為名詞,客人。現作意動動詞,可譯為“以他的父親為賓客”。
例2:後人哀之而不鑒之鑒:意動用法,以……為鑒
(2)形容詞的意動,主觀上認為賓語具有某種特征、特點。
例1:“登泰山而小天下”中的“小”,就是認為……小的意思。
例2: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十則》)恥:原為形容詞,現作意動動詞,可譯為“認為下問是恥辱”。
7、為動用法:
所謂為動,是指有的動詞帶賓語時,含有“為賓而動”的意思。但要註意,這“為賓而動”並不是動詞本身“為賓而動”,而是說它表示的動作行為是主語為其賓語而產生的,如上面提到的“君子死知己”中的“死”,就是主語“君子”為其賓語“知己”而產生的,“君子死知己”,即“君子為知己而死”。
為動有三種,即名詞的為動用法,動詞的為動用法和形容詞的為動用法。
(1)名詞的為動用法是指有的名詞活用為動詞帶賓語時,含有“為賓而動”的意思,如:
例①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屈原《離騷》)
例②父曰:“履我!”良業為取履,因長跪履之。(《史記?留侯世家》)
簡析:例①中的“名”“字”是名詞用作動詞,分別帶有賓語“余”,“名余”就是“為我命名”,“字余”就是“為我取字”。
例②中的兩個“履”是名詞用作動詞,分別帶上賓語“我”和“之”,都表示“為……穿履”之意,“履我”即“為我穿上鞋”,“履之”即“為他穿上鞋”之意。
(2)動詞的為動用法,就是活用的動詞所表示的意義是主語為了賓語而產生的動作行為或發展變化,其賓語不是動詞的支配對象,而是主語產生動詞所表示的動作行為的目的、原因或替代對象。如:
例①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願陛下親之、信之,則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諸葛亮《出師表》)
例②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韓非子?五蠹》)
例③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左傳?隱公元年》)
例④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寵綏四方。(《尚書?泰誓》)
簡析:以上四例中帶點的動詞都是為動用法。例①的“死”表示主語為賓語“節”而死,說明死的目的,即為節操而死;
例②中的“怒”是“為……而怒”,“之”是賓語,它表示怒的原因,也就是因為他不成才才發怒的。
例③中的“啟”表示“為……而啟”,“之”是它的賓語,“啟之”即“為他開門”,它表示主語的替代對象。
例④中的兩個“作”在句中表示“為……而作”,“作之君”“作之師”即“為之作君”“為之作師”,也就是給他們樹立君王,給他們樹立師表的意思。
(3)形容詞的為動用法:就是用如動詞的形容詞所表示的性質或狀態是主語為賓語而產生的。如:
例①天下苦秦久矣。(《史記?陳涉世家》)
例②稷勤百谷而山死。(《國語?魯語》)
簡析:例①“苦”字是形容詞用作動詞,有“為……而苦”之意,“苦秦”即“為秦而苦”,“秦”是賓語,是主語產生“苦“的原因。
例②中的“勤”是形容詞用作動詞,“百谷”是其賓語,是“勤”的目的,“勤百谷”是“為百谷而勤”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