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潛,字淵明,有的人說是名淵明字元亮。是尋陽柴桑人,是大司馬陶侃的曾孫。他少年時心懷高尚,知識淵博善於做文章,灑脫大方不拘謹,自得於真性情,被鄉裏鄰居所看重。曾經作《五柳先生傳》來形容自己,當世人說是實錄。
偃兆因為他親人年邁家裏貧窮,任用他為州祭酒。他不等忍受官吏這個職務,沒幾天就自己回家了。州裏聘用他為主簿,不去,自己種田來養活自己,於是得了瘦弱的病。檀道濟說:“賢人處世,朝廷無道就隱居,政治 開明就出來做官,如今妳生在開明盛事,為什麽 自己如此糟踐自己呢?”陶淵明回答說:“我怎 敢充當賢人,我的誌向比不了他們。”道濟拿粱肉送他,淵明扔掉了。
又做鎮軍、建威參軍,對親朋說:“想做個文官 ,來掙些補貼家用的錢(意譯)。”管這些事的人聽說了,任用他 為彭澤令。公田全部命令種秫谷(可釀酒),說:“讓我壹直醉酒就夠了。”妻子和孩子堅持請求種粳米。於是命令 壹頃五十畝種秫,五十畝種粳米。年終,郡裏派遣督郵到他的縣,他的下屬說應該束上帶子(穿正裝)見督郵,陶潛嘆息說:“我不能為五鬥米(這些俸祿)彎腰(喪失尊嚴),小心謹慎的為鄉下的小人做事啊!”當日將印綬交還離開了彭澤縣,作了《歸去來》。
義熙十四年(史稱義熙末),應征作郎壹職,沒能入用。江州刺史王弘想要認識他,但是卻不能叫他來。(指叫陶潛來他府上)陶潛曾經去廬山,王弘命令陶潛的老熟人龐通之帶著酒肉在他前往廬山的道路栗裏那裏等他。陶潛的腳有疾病,他讓他的壹個門生的兩個兒子擡著籃輿擡他,到達栗裏這個地方,龐通之邀請他休息下壹起喝酒,陶潛欣然同意。不久王弘就到了,看到陶潛坐在籃輿上,也不生氣。以前,顏延之在當劉柳後軍功曹這個官職時,曾經在尋陽和陶潛交情很好。後來顏延之在始安郡這個地方當官,在經過陶潛住的地方時,便天天去陶潛家。每次來都暢飲喝醉。弘想要邀請他再坐壹會,因第二天就不能得到這種享受了。要走的時候,顏延之留下二萬錢給陶潛,陶潛全部把錢送到酒家,以便以後去拿酒方便些。曾經有壹年九月九日沒有酒了,走出家來在菊花叢中坐了很久,恰逢王弘送酒來,當即就開始飲酒,喝醉了才回去。陶潛不懂音律,但是收藏了壹把素琴,沒有琴弦,每當喝到高興,就撫弄壹番抒發心情。無論貴 *** 等,去造訪陶潛,他有酒的時候便設酒宴壹起飲酒,如果陶潛先喝醉,他就跟客人說:“我喝醉了,想去睡覺啦,妳可以回去了。”他的真率性情就是這樣。郡將(官職名)拜訪陶潛,正趕上他釀的酒熟了,陶潛就取下(郡將)頭上的葛巾濾酒,濾完後,又把葛巾讓他戴上。
陶潛的妻子是翟氏,也能安於勤勞困苦的生活,和他的誌向壹樣。陶潛自己認為他的曾祖壹輩是晉朝的宰輔等級的大官,他認為如果自己去當個小官是很丟臉的。尤其丟祖宗的臉。自從宋高祖的王朝越加興盛,他又不肯出仕了。元嘉四年,朝廷將要征召他去當官時,他卻死了。死時年齡已經六十三歲了。世人都稱他為靖節先生。
2. 文言文翻譯 送趙宏序
趙炳字彥明,是惠州灤陽人。他的父親趙宏,是元朝勇敢又有謀略的武將,對元朝開國有功,後升為鎮國上將軍。趙炳幼年便父母早喪,由堂兄撫養。12歲那年,因年成不好,兄弟二人去平州(今盧龍)謀生,途中遇到強盜,趙炳的堂兄被扒下衣服讓他們綁上了。強盜要殺其兄,趙炳哭求代兄而死。強盜被兄弟義氣所感動,放棄他們而去。
趙炳剛滿20歲時,因是功臣之子便視為親信,到忽必烈即位前的潛邸侍奉忽必烈,他謹慎勤勞,從而得到信任。趙炳擔任撫州州尹時,使城鎮格局為之壹新。己未年(1259年),元軍攻打南京時,燕京、薊州壹帶發生動亂,當局以平亂為由,招兵買馬,橫征暴斂,為害百姓。趙炳向忽必烈奏明,並追回征招的士兵和橫斂的財物,全部歸還了百姓。
趙炳因功升任刑部侍郎,兼任中書省斷事官。當時有壹權貴帶 *** 登上皇帝的龍船,趙炳依法對他進行了懲罰,不久,此人死去。其子攔皇帝禦駕為父訴冤,皇帝召見趙炳責備他,趙炳說:“我執行法律,維護皇上的尊嚴,這是本職應當做的。”皇帝見他不服而惱怒,斥他出去,既而對侍臣說:“趙炳執法太嚴,但非徇私枉法之人。”遂改任趙炳為樞密院斷事官。趙炳任濟南路總管期間,有壹年年成不好鬧了饑荒,趙炳開官倉賑濟百姓,博得百姓贊頌。趙炳升任遼東提刑按察使,消息傳出,遼東壹些強橫狡猾和不法者有所收斂。
至元九年(1272年),趙炳任京兆路總管,並兼任京兆府府尹。皇子安西王到秦地(即關中壹帶)修建王府,皇帝詔令:建造王府事益,壹切都要聽從趙炳安排。王府的官吏士卒每有橫暴擾民者,趙炳就向安西王稟明。安西王對他說:“以後如有人犯法,不必向我稟報,妳可自行處治”。從此強橫狡猾的不法之徒不敢妄為,秦地百姓始得安寧。皇上詔令用解州的鹽稅供王府費用,年長日久,百姓積欠20多萬緡(每緡壹千文銅錢),官府追討清理,僅僅收上三分之壹,百姓便難以承受了。趙炳密奏安西王說:“十年拖欠讓壹下還清,百姓豈能承受得了!與其搜刮精疲力盡的百姓,哪如將恩惠施布於他們呢?”安西王認為他的話有理,急命免征,百姓無不稱頌。適逢安西王北伐,皇帝詔諭用京兆府壹年應收的賦稅充做軍費,趙炳又請求說:“所征之課稅,足夠供軍隊北伐,可以寬免今年的歲賦,來恢復民力。”安西王同意。下達免稅令。秦地人民十分感戴。至元十四年(1275年),趙炳被加封為鎮國上將軍、安西王相。當年十壹月,安西王去世。
至元十六年(1277年)秋,趙炳奉旨入皇宮便殿參見皇帝。趙炳談到安西王死後,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玩弄權柄,任意做不法之事。皇帝當即改任趙炳為中奉大夫、安西王相,兼理陜西五路西蜀四川課稅屯田事務,並令趙炳乘驛站的傳車同幾名帶敕命的使臣前往查辦郭琮等人。他們回到西安王府後,不料郭琮借新繼位安西王旨意,拘捕趙炳問罪,並逮捕了趙炳的妻子兒女,並於至元十七年(1278年)三月,派人將趙炳毒死在平涼(今平涼縣)監獄中,時年59歲。皇帝聞聽後,又差人押解郭琮等100余案犯到京。皇帝親自審問,為趙炳洗冤,令趙炳的兒子趙仁榮在東城親自斬殺郭琮、郭淑雲。六月,皇帝降詔為趙炳昭雪,特追贈其為中書左丞謚號“忠湣”。
3. 文言文翻譯聶以道在江右壹邑任官,賢良的母親推卻拾來的遺失的鈔票.壹天有壹村民早上出去賣菜,途中拾得十五錠至元鈔.回到家裏拿給母親.其母生氣的說:難不成是妳盜來欺騙我的?就算有遺失,也不過是三兩張而已,哪裏有壹束的道理呢?更何況我們家從來沒有遇到這種事,災禍很快就要來了!妳立刻去送還失主,不要牽累到我們呀!
再三地勸說,她的兒子還是不聽.母親說:如果真這樣,我必須去告訴官府.
兒子說:拾到的東西,送還給什麽人呢?
母親說:只要在原來拾到東西的地方等候,壹定有失主來尋找的.兒子於是遵照母親的話帶失物前往.壹會兒,果然見到有尋鈔的人.那個村民本來心地淳樸質直,竟然沒有問那人丟了多少錢就把鈔票還給那人了.旁邊圍觀的人都叫那人分點錢給村民作為賞勵,失主反說:我原來是三十錠鈔,現在只有壹半,哪有賞他的道理?"於是爭吵起來,最後吵到衙門.聶以道細問村民,他的話可信.又暗地裏傳來他母親審問,證詞壹致,於是讓他們兩個各自陳說,失主確實失了三十錠,拾得者確實是拾得十五錠.文狀在官後,但卻告訴失主說:這不是妳丟失的鈔票,壹定是上天恩賜給這位賢良的母親用來養老的.如果是三十錠,就是妳的鈔票.妳到別處去尋找吧..
於是就把那些鈔票給那倆母子,聽到這件事的人都拍手叫好..
4. 送薛存義序的文言文翻譯原文
河東薛存義將行,柳子載肉於俎,崇酒於觴,追而送之江滸,飲食之。且告曰:“凡吏於土者,若知其職乎?蓋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於土者,出其什壹傭乎吏,使司平於我也。今我受其值怠其事者,天下皆然。豈惟怠之,又從而盜之。向使傭壹夫於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盜若貨器,則必甚怒而黜罰之矣。以今天下多類此,而民莫敢肆其怒與黜罰者,何哉?勢不同也。勢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達於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義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勞心,訟者平,賦者均,老弱無懷詐暴憎,其為不虛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審矣。吾賤且辱,不得與考績幽明之說,於其往也,故賞以酒肉而重之以辭。
譯文
河東人薛存義將要啟程(指在零陵離任時將要啟程),我準備把肉放在俎上(載:承,這裏指盛放。俎:古代祭祀或設宴時用來陳置祭品或食物的壹種木制禮器),把酒斟滿酒杯(崇:充實,充滿,這裏指註滿,斟滿的意思),追趕進而送到江邊(滸:水邊),請他喝,請他吃(即為他餞行),並且告訴說:“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妳知道地方官的職責嗎?老百姓的仆役(蓋:語氣副詞,表委婉推測語氣),並不是來役使老百姓的(而已:用於句末相當於句末語氣詞“耳”,表限止語氣,肯定陳述的事實只限於這樣)。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食於土: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畝收入的十分壹來雇傭官吏(乎:介詞,相當於‘於’,引進動作行為所涉及的對象),使(官員)負責對我們公平辦事(司平:負責公平辦事。我:我們,這裏是以‘民’的口氣來說的)。現在我做官的接受了老百姓的俸祿卻不認真給他們辦事(直:通‘值’,酬金,這裏指俸祿。怠:懈怠,輕忽,辦事不認真,不盡力),普天之下到處那是。哪裏只是不認真(豈惟:豈止,哪裏只是)?而且還要貪汙、敲詐等行徑(盜:竊取,這裏指貪汙和敲詐勒索等行徑)。假若雇壹個幹活的人在家裏(向使:假使),接受了妳的報酬,不認真替妳幹活,而且還盜竊妳的財物(貨器:錢財物品),那麽(妳)必然很惱怒進而趕走、處罰他(黜:降職或罷職。這裏指主黜仆,是驅逐不用的意思)。現在的官吏大多是像這樣的(以今:於今,而今,現在),而百姓卻不敢肆無顧及地把憤怒發泄出來並驅逐、處罰(肆:無所顧忌地、大膽地發泄或表示出來),為什麽呢?情勢不同啊(勢:情勢,這是指民與官的地位跟主與仆的地位情況不同)。地位情況不同而道理壹樣,對我們的老百姓該怎麽辦?有明於事理的人,能不惶恐並敬畏嗎(得不:能不)?”
薛存義代理零陵縣令兩年了(假:暫。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晚上還在考慮問題,辛勤用力而耗費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處理(訟:訴訟。平:處理得公平合理),繳納賦稅的(負擔)都均衡合理(均:指按合理比例承擔賦稅),老的少的都沒有內懷欺詐或外露憎惡的(懷:懷有。暴:暴露,表現出來),他的行為的確沒有白拿俸祿了(也:句中語氣詞,表停頓。的:的確,真實),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無誤(審:明白無誤,清楚)。我又低賤又恥辱(指被貶謫流放),不能在官員的評議中參與什麽評議(幽:昏暗,指昏庸惡劣的官吏。明:指賢明的官吏),在他臨行的時候(往:指離任前往別處任職),因此,贈給酒肉而再加上這些贈言(賞:賜,贈給。重之:指在‘賞以酒肉’之外再加上[贈言]。辭:言辭,這裏指這篇贈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