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用動物致死。
比如用毒蛇或者大蟒蛇;也有大象被踩死,或者讓象鼻把人拋起來摔死多次;拖死壹匹馬。涉及死亡的動物有很多,包括牛、駱駝、野豬、山羊、猛禽、烏鴉、蜥蜴、昆蟲和嚙齒動物。古羅馬的另壹種方式是把人和猴子、公雞、狗、貓、蛇裝進袋子裏,綁住嘴,扔到水裏淹死,用各種猛獸。用野獸殺人在古羅馬非常流行,是全民觀看的節日活動。角鬥士本質上是壹樣的。這類猛獸包括獅子、老虎、豹子、熊、鬣狗、狼和普通的狗。行刑前,壹般會讓野獸餓上壹段時間,讓動物接近暴怒。這種懲罰在歐洲壹直持續到5世紀。據歐洲人估計,在5世紀之前,大約有65438+萬歐洲人被判死刑,然後被動物吃掉。
在法國、英國和荷蘭有壹種流行的刑罰。犯人被脫光了衣服,肚子上扣了壹個鍋。將嚙齒動物如老鼠放入鍋中,在室外加熱。老鼠害怕了,就咬犯人的肚子,鉆到犯人的腹部,深入內臟。
中國古代除了肢解動物,其他方式只有模糊的記載,而且大部分是在歷史記載不是很清楚的古代。比如毒蛇的使用,後世只在商朝有記載,後世沒有記載。我們來談談肢解。
第二,割喉。
與砍頭不同的是,割喉之後,頭和身體是不分離的。它是古羅馬特有的刑罰,甚至被稱為“羅馬刑”,但在古羅馬,它並不是死刑的主要手段,只是壹種簡單的手段,因為它很難成為全民狂歡的節日。古羅馬死刑的主要手段是上面提到的喜慶、裝飾和動物手段。割喉的主要工具是匕首,古羅馬的匕首也很適合。在古羅馬,最多壹次有18000人被割喉處死。古羅馬人有時很麻煩。戰爭勝利後,戰敗方還會要求戰俘集體割喉自殺。後來歐洲武器多使用長劍,割喉逐漸不使用,但在戰場上,這種方法仍頻繁出現。
割喉在中國很少見,在官方歷史和法律中未見,壹般發生在民間私刑或犯罪活動中。
第三,剖腹。
這種懲罰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包括中國。這種方式在日本演變成了壹種儀式自殺。
歐洲宗教改革後,這種方法常用於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剖腹的殘忍在哪裏都差不多,比如把腸子拖出去十幾米,把內臟取出來。中國古代有剜心的特殊刑罰,應該算是剖腹產的壹種。但南北朝以後,正史中沒有記載。
第四,投擲。
從高處投囚,如巖石、高塔、城墻、教堂等。水滴下面也有不同的應力。古羅馬和希臘喜歡把人扔在石頭上;埃及把人扔進鱷魚,波斯把人扔進尖尖的石頭;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被扔在長矛上。在現代歐洲,人們被從直升機上扔下來殺死。這種懲罰在現代仍在使用,因為它可以很容易地偽裝成壹次事故。這種懲罰在中國的官方記錄中是找不到的,也可能存在。應該是私刑。
5.饑餓。
這種懲罰包括不吃不喝,還經常伴隨著其他懲罰。而且還可以控制犯人的食物和水的量,從而延長慢死的時間。
在歐洲,有壹種“饑餓面具”。戴上後,犯人嘴裏塞著鐵舌頭,無法進食。歐洲還有壹種餓死法,可以開合壹個鐵“恐怖梨”,防止犯人發出聲音。壹些“恐怖梨”內部有尖刺,或者可以旋轉,目的是破壞囚犯的喉嚨。當然,“恐怖梨”的用途不僅限於口腔,還可以用在犯人的肛門或陰道。餓死最恐怖的方法是給囚犯少量食物維持生命,然後在囚犯身上塗抹牛奶和蜂蜜,加上囚犯自己的排泄物,吸引大量蒼蠅和寄生蟲,直到無數蛆蟲進入還活著的囚犯體內,造成死亡。記錄的處罰持續了17天。納粹集中營是大規模饑荒的典型代表。
中國古代可能有餓死人的事,但同樣是正史沒有記載,法律條文也沒有。應該只是私刑。至於全刑,中國的歷史記載裏好像沒有。
第六,籠子。
Cage指的是壹種特別狹窄的容器,用於監禁囚犯,壹般還帶有其他懲罰,如饑餓和幹渴。這種懲罰在歐洲和亞洲已經存在很長時間了。籠子壹般是中空的,內外透明。歐洲中世紀用的籠子比較多,因為教會不喜歡流血,喜歡展覽。把人關在籠子裏,掛在公共場所,嚴寒或烈日,加上饑渴,直到犯人死亡。在歐洲,犯人死後有時會被吊很長時間,直到屍體完全腐爛。
古希臘的亞歷山大大帝非常喜歡這種方式,以至於壹個非常狹窄的籠子被稱為“亞歷山大的籠子”和“小女孩”。
在中國歷史上,囚籠壹般是關押犯人的臨時手段,很少作為處決犯人的最終手段。
七、監禁。
監禁有點類似於籠子,不同的是籠子很小,可以移動,但監禁的空間很大,卻是固定的。但監禁往往是條件非常惡劣的地方,比如山洞、地牢,是對重刑犯的長期懲罰。這種刑罰在古希臘就有,中世紀歐洲教會也經常使用。這種懲罰經常與饑餓和其他手段結合使用,最終導致囚犯死亡。在西方社會監禁意味著被社會徹底拋棄。比如妳被囚禁在壹個山洞裏,妳會堵住山洞的入口。美國監獄現在都有專門的黑屋子,應該算是監禁的壹種變種。但是,這個黑屋子的目的不是致人死亡,而是懲罰。
監禁在中國也有,但也很少作為最後的執行手段,往往只是作為限制自由的手段,而且壹般提供的食物也很差。
第八,釘死在十字架上。
這種懲罰非常有名。最初並不是希臘羅馬發明的,而是歐洲把這種刑罰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耶穌受難的形狀除了常見的,還有箱形、X形、T形。其他形狀的十字架出現主要是因為有些人認為囚犯不能享受和耶穌壹樣的死法。使用方法是把犯人的手腳釘在架子上,或者用繩子捆起來,讓他們慢慢死去。有的犯人像耶穌壹樣頭上上下下,有的頭朝下,這樣可以死得更快。有專家指出,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囚犯並非死於饑餓、口渴或失血過多,而是窒息而死。專家解釋,被釘死後,肌肉收縮導致胸部壓迫,最終死亡。在古羅馬,最多6000人同時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覆蓋整條道路的兩側。
因為耶穌,後來歐洲用的十字架少了,但納粹用的多了。中國沒有這種刑罰。
九,活埋。
這種懲罰在世界各地都很普遍,包括中國,最常見的是用土掩埋。
有人說羅馬的歷史是從被活埋開始的。法國、德國等地後來發展起來的活埋,比如把人推進井裏,然後掩埋。中世紀的法國曾經有壹段時間,絞死女人是不雅觀的,所以活埋就成了對女人的特殊懲罰之壹。中國秦朝以後,活埋不再是合法手段,而是私刑。
十、木樁刑。
這種懲罰在亞洲和歐洲都有。所謂木樁刑,就是把壹個人釘在巨大的木樁上,壹般從肛門開始,嚴重的從嘴巴開始。犯人有躺著的,坐著的,倒掛的,橫掛的。除了沿身體軀幹插木樁,還有橫插木樁。19世紀,法國人把尖頭木樁改成圓頭木樁,不是為了減輕囚犯的痛苦,而是為了延緩死亡的時間。除了木樁,還有竹條和鐵條。英國國王過去常常使用燒紅的鐵棒。對於女囚犯,這種懲罰是從陰道插入木樁等刑具。在中國歷史上,這種懲罰在史書中是沒有的。
十壹、活剝。
不用妳解釋,大家都懂。這種懲罰在亞洲和歐洲都有。印度的做法是用小火烤體表,然後剝皮。古希臘羅馬也有這種刑罰。中世紀歐洲這種刑罰不多,但也有記載。有時候分不清壹年和壹年。比如在波斯和歐洲,就有藝術地剝人皮的做法,有的剝成細帶,有的剝成長條。現代納粹也收集人皮或用人皮制作手工藝品。在中國,純剝皮是非常罕見的,最新的記載是14世紀明朝初年,而且不是法律規定的刑罰。接近活著就是所謂的年入,後面再說。
十二、肢解。
與淩遲不同的是,淩遲是被切小塊,肢解是被切大塊。暫時不包括斬首。這種懲罰全世界都有,中國也有。
用於肢解的工具壹般是刀和斧。有時候肢解並不壹定要取人性命,比如砍掉手或者腳,耳朵,鼻子,男性生殖器等等。《拿破侖法典》也規定可以采取這種刑罰。
中國古代五馬分屍也被認為是壹種分屍,但在歐洲也有分屍牛、馬等動物的刑罰。中國古代也有車劈、腰斬等刑罰。這在歐洲歷史上也存在,只是工具不同。車裂在南北朝後消失,割腰壹直延續到宋代。之後,割腰就不是正式的法律了。自公元2000年以來,肢解已不再使用.
十三歲了。
壹年中的壹年,就是把妳身體的壹部分切成小塊,直到妳死去。很多人以為靈池是中國特有的,其實是錯的。淩遲產於歐洲和中東。而且從靈池在中國出現的時候,就從來不是中國人發明的。淩遲在中國的出現有好幾個版本。壹種是五代就出現了,但這個版本是宋代提供的。第二是出現在宋代,第三是出現在元代。這些說法應該是“年年歲歲”壹詞的出現,與“年年歲歲”的意思不同。“年”這個詞本來和死刑無關,意思是山越來越高。後來適用於死刑。起初,它的意思是讓囚犯慢慢死去。但這個詞剛出現的時候,不壹定是後來人們熟悉的方法。現在人們接受的“年中之年”法,出現在元代。
由於壹些特殊的做法,中國對穿越年的處罰被西方人大大誇大了,比如每壹刀的大小,總共三千多刀,持續幾天。與歐洲不同的是,中國在清末廢除年號,比歐洲晚了壹點,所以成為野蠻的證據。然而,靈池在中國社會只存在了六七百年,比歐洲和其他國家兩千多年的歷史要短得多。希望看過這段話的朋友以後勸勸某些人,不要老是說中國年。中國人絕不是世界上最殘忍的。
十四,殘缺不全。
破體刑就是不規則的碾壓壹個人的身體。常見的方法是用壹個大輪盤把人綁在輪盤上旋轉,旁邊或地上有釘子、刀子之類的東西。在古羅馬,肢解有時被稱為“耙子懲罰”。這種“耙刑”有時把人綁在旋轉的圓盤上,有時把人固定。除了多齒鐵耙,古羅馬還用單齒鉤處決人。對了,古羅馬的壹條法律。古羅馬法律規定處女不能被判死刑,這個法律的本意並不光明。為了規避這條法律,古羅馬的劊子手得到了特殊待遇,她可以在行刑前強奸女囚。在記錄中,壹個7歲的小女孩就遭遇了這樣的結局。
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體罰方法,但時間更早,商代以後沒有記載,也沒有使用特殊器械。後世有這種刑罰,壹般只用刀,比如亂刀,但不是正式的法律。
十五、碾過處罰。
碾壓就是用輪子、石輪、磨盤等圓形重物碾壓壹個人。在歐洲,有很多安裝在車輪上的尖刺或釘子壓死人,也有被釘子淺填然後被巨大的巨石壓死人的。在鬥獸場,這種死刑是表演項目。在古希臘和古羅馬,另壹種折磨人的刑罰是用兩個沈重的木制圓盤將犯人夾在中間。有時釘子被安裝在木制圓盤的內部,然後動物拖著它們到處走。這是磨刑和肢解刑的結合。上面提到的用大象行刑,也可以看作是碾壓式的懲罰。碾壓刑後來在歐洲發展出壹種“夾棍刑”,利用杠桿原理碾壓人。直到19年底,法國還在使用這種刑罰。另壹種開發出來的夾子直接捏碎犯人的頭。
這種碾壓式的懲罰在中國也有,但不多。壹般是私刑,不是法律規定的刑罰。國內常見的磨刑壹般只是車輪碾壓,基本沒有歐洲那麽五花八門。
十六,火刑柱。
火刑在中國古代也有,但遠不如歐洲豐富多彩。當然,在人類最早的法律文件《漢謨拉比法典》中,火刑被列為三大刑罰之壹。因此,木樁不壹定是歐洲人發明的。在古印度,火刑柱也很流行。在歐洲,古希臘有壹個賭註。此後,歐洲人在木樁上表現出了豐富的想象力,尤其是在中世紀,木樁的手段更加壯觀,甚至對木樁所用材料和木樁的放置都有詳細的規定。
十七、烤刑和烤刑。
烤和烤都是用小火,和燒不壹樣。燒只用柴火等燃燒材料,烤和烤也用不同的金屬器皿。中國古代的“烙印”就屬於這壹類。而中國古代的烤炙刑並沒有歐洲那麽豐富和悠久。
古希臘有專門用來燒烤犯人的銅床;古羅馬使用特殊的鐵架;這種鐵架後來在中世紀被采用;中世紀把犯人吊在火上慢慢燒烤,或者把人插在鐵條上燒烤;也有犯人提前被扔進開水或油脂裏;有壹個熱愛藝術的暴君,他把五個囚犯放在壹個大理石盆裏,然後把熔化的錫水和鉛水倒入其中,冷卻後做了壹個雕塑。中世紀的歐洲廣泛使用油鍋,囚犯在油水混合的大鍋裏用小火慢慢煮;西班牙也有特殊的烤箱。
其他亞洲國家也有很多烤炙刑。中國除了商朝有名的“烙印”之外,漢代以後就沒有烹煮這種刑罰了。
十八、看到了懲罰。
鋸刑有點類似於肢解,主要區別在於工具。這種刑罰最早出現在地中海周圍,後來傳到了希臘和羅馬。看到了《聖經》中記載的懲罰。
從兩腿之間看到了懲罰,從中間看到了懲罰。鋸刑的工具不僅是金屬鋸,還有粗繩子。在18的末尾,看見了在法語和西班牙語中仍然存在的懲罰。納粹也用這種方法。然而,中國歷史上並沒有這種懲罰的記錄。
十九、箭刑。
這個懲罰比較簡單,用弓箭射。在中國和全世界。
二十、通過懲罰。
就是用壹種長而鋒利的武器刺入人體。嚴格來說,箭刑也被認為是穿透刑,但穿透刑更多樣。
最早的穿透性懲罰出現在地中海東岸。迦太基人在壹個大木桶上釘了壹顆釘子,把犯人放進桶裏,然後把桶卷起來。希臘人和羅馬人使用標槍作為穿透性的懲罰。有的穿透刑是用長而鋒利的武器穿透後把犯人展示在壹根柱子上,有時壹根柱子上可以固定幾個被穿透的犯人。還有壹個細長的圓柱體,裏面剛好夠壹個人站著,圓柱體可以開合。囚犯被放進去後,圓筒外面的尖刺就被釘進去了。這種穿透性的刑罰在19世紀中葉仍被歐洲各國采用。與中國相反,也有類似的懲罰。比如秦代就有在犯人頭上挖洞的方法,秦代以後就沒有記載了。從死亡速度來說,秦朝的犯人死得快,受的苦也少,比歐洲的穿透刑要“仁慈”壹點
二十壹、毒藥
地中海地區也產生了毒藥,古希臘著名思想家蘇格拉底就死於這種刑罰。這種處死方法後來經常使用,但大多數是法外處死手段。中國古代也用毒藥,但沒有成為正式的法律。
二十二,吊死。
絞刑產生於中世紀的意大利,後來傳到歐洲。壹般的絞刑方式是把犯人的雙手反剪到背後,用繩子綁住犯人的手腕,然後吊到桿子或架子上,再突然松開繩子,讓犯人自由降落。然而這次著陸並沒有落地,而是突然停在半空中。這種懲罰經常使囚犯的手臂脫臼。在執行這種刑罰時,有時會在犯人的腳踝上綁上重物,會導致犯人大腿脫臼。如果懸掛的重物很重,也會導致犯人腹部開裂。18世紀後期瑞典曾有壹起與絞刑有關的案件。法官無法決定兩個嫌疑犯中哪壹個是強奸犯,所以他讓兩個囚犯擲骰子。分小的判死刑,分大的判絞刑。結果被判絞刑的人沒死。絞刑會根據犯人犯罪的嚴重程度調整腳鐐的重量,所以被絞死的犯人有40%能活下來。
這種刑罰在18世紀的中國短暫出現過,是西方人帶來的。
二十三,鞭刑。
鞭刑在世界各地都存在,尤其是在地中海沿岸,後來蔓延到整個歐洲。鞭刑可輕可重,但也經常用於執行死刑。古羅馬的致命鞭刑,往往是把鉛球或骨頭綁在鞭子上。英國人喜歡鞭打。將囚犯鞭打至皮開肉綻後,將他們浸泡在海水或醋中。歐洲國家鞭刑的區別在於鞭子,有的是空心的,裏面裝的是鉛;有的在鞭梢掛重物;有些人的鞭子上有尖刺;有的是金屬鏈鞭;有些在鞭梢有蜘蛛網壹樣的刺。大約在19世紀中葉,歐洲廢除了鞭刑。然而,鞭笞從死刑手段清單中刪除後,並沒有從懲罰手段清單中刪除。美國在20世紀早期仍然使用鞭刑。作為壹種懲罰,鞭笞在英國壹直保留到20世紀70年代。新加坡至今仍在使用的鞭刑也是英國殖民時期遺留下來的產物。
中國在南北朝時期有很短的鞭刑歷史,隋朝也是如此。其他朝代很少使用鞭刑。
二十四、棍刑。
棒刑並不完全用於死刑。古埃及、古希臘和羅馬都有棍棒刑。在後來的歐洲國家中,英國使用棍棒懲罰的時間很短,而法國則經常使用。直到19世紀,棍棒刑在法國仍是壹種死刑手段。歐洲有時使用狼牙棒。
棍棒刑在中國也叫棍棒刑,但大多是簡單的棍棒。這種刑罰在中國使用已久。最早的記載出現在秦朝,壹直延續到清朝。然而,鞭刑並不壹定在所有朝代都被用來執行死刑。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只是壹個打屁股。
二十五、車輪刑。
輪刑誕生於羅馬晚期,是肢解刑的變種。它把犯人綁在輪子上,通過旋轉和拉扯導致屍體被肢解。這種刑罰最終被英國和德國禁止,直到19世紀中葉。這種殘酷的懲罰是歐洲典型的圍觀者之壹,因為它可以把平輪固定在高高的柱子或平臺上。根據17世紀的壹項記錄,歐洲最小的輪刑受害者還不到壹歲。這種處罰在中國沒有記載。
二十六、處決。
屠宰也是壹種肢解懲罰,然而,鞭笞使用自然力,肢解使用人力。嚴格來說,中國古代的分屍、肢解也算是壹種懲罰。這種懲罰在全世界都很普遍。在古希臘和古羅馬,劊子手有時會使用樹木,將兩棵樹彎曲成閉合狀態,先將其固定,然後將犯人的手腳分別綁在兩棵樹上,再松開兩棵樹的繩索,樹幹自行彈開的力量造成犯人身體的肢解。中世紀歐洲很多國家都采用屠宰,使用的工具大多是馬。17世紀的法國,曾有7000多人觀看並壹起被絞死的記錄。之後,眾人搶走死者的肉和內臟,分別食用。歐洲直到公元18世紀才廢除這壹刑罰。宋代以後,中國停止使用鞭刑。
二十七,勒死。
勒死就是勒死。與絞刑不同,絞殺使用的是外力,絞刑使用的是犯人自身的重力。亞洲和歐洲的許多地方都存在窒息現象。在壹些歐洲國家,絞殺已經發展為勒殺。犯人坐在特制的高背椅上,脖子上纏著鐵鏈。鐵鏈是用螺絲連接在犯人脖子後面的。幾圈螺絲下來,犯人的喉結被切斷,然後椅背上的壹個突起會把犯人的小腦弄斷。這種懲罰在歐洲壹直存在到20世紀70年代。絞殺在中國由來已久,但並不是死刑的合法手段,中國也沒有歐洲人費盡心機的絞殺方式。
二十八,吊死。
絞刑是最常見的死刑之壹,在世界各國和各個歷史時期都有。絞刑在許多國家仍然合法。在各種死刑中,絞刑是最簡單的,壹根繩子,壹個活結。在歐洲,絞刑壹般是對平民的懲罰,對貴族則是斬首。在壹些地方,囚犯被掛在袋子裏,有些人被戴上頭罩。在歐洲,絞刑是處決兒童最常用的方式。對於13歲以下的孩子,掛繩不在脖子上,而是在腋下。英國是絞死孩子最多的國家。1833年,英國最後壹個被絞死的孩子只有9歲,因為他偷了墨水。當然,英國法律也規定七歲以上的孩子可以判絞刑。英國的這壹傳統被美國繼承,美國法律仍然可以對未成年人執行死刑。
19世紀末的英國,執行絞刑後,大部分屍體都被解剖了,發生了很多被絞死的人復活的事情。甚至有壹次,壹名死去的囚犯在壹名法醫的幫助下逃跑了,這名法醫本來是要解剖他的。20世紀中期,倫敦皇家外科學院的看守人證實,在對36具上吊屍體的屍檢中,有6人在被處死後心臟仍跳動了7個小時,另有2人心臟跳動了5個小時。為了避免這種情況,1942年,英國法律規定,遇到這種情況,必須再掛壹個小時。奧地利的預防措施是絞刑必須持續三個小時。英國執行絞刑的劊子手被譽為“世界上最好的劊子手”。
掛壹般是繩子繞在脖子上,但鉤子也有用;古羅馬人也懸掛頭發或生殖器;這種絞刑在中世紀的歐洲也很常見;還有吊筋;倒掛雙腳。
中國古代的吊也是存在了很久的,但都是吊脖子,很少有人像歐洲人壹樣玩出無數花樣。
二十九,石頭。
就是用石頭把人砸死,這可能是最古老的刑罰之壹。它出現在《聖經》形成之前的地中海和中東地區。古希臘和羅馬都用這種刑罰來對付特殊的罪行,比如通奸,這更類似於伊斯蘭世界。中世紀的歐洲也采用這種刑罰。這種刑罰的特點是不需要專門的劊子手,犯人被綁在廣場之類的地方。很多人扔石頭,最終砸死人。這是歐洲殺戮活動集體狂歡的最好例證,大家都滿足了嗜血殺戮的欲望。16世紀後的歐洲,這種懲罰不再普遍。直到現在,仍有少數國家采用這種方法。
中國從未有過這樣的懲罰。牽強附會,在去刑場的路上,會有人向犯人扔垃圾,但絕不是死亡的手段,最終還是要看劊子手。
三十,溺水。
溺水就是溺水。這種懲罰在很多國家都存在。這種刑罰很早就在地中海地區被采用。古羅馬的溺水者常將重物綁在犯人身上,或把犯人裝在袋子裏扔進水裏;法國和德國經常把犯人淹死在沼澤裏;在中世紀的歐洲,這種方法也被用於處決壹些患有傳染病的病人。壹些歐洲國家直到20世紀還在使用溺水。
在歐洲,有壹種溺水懲罰的變種叫水刑,就是給犯人大量的水,有時是臟水、醋或酒,同時不讓犯人小便。最終,囚犯會被水淹死。另壹種水刑是將犯人在冰水中凍死。
在中國古代,南北朝以後不再使用溺死,水刑也沒有。
三十壹,斬首。
和絞刑壹樣,斬首在世界各地早已司空見慣。這兩種刑罰在中國和西方最大的區別就是適用於相反的對象。在中國,砍頭多用於平民,絞刑多用於達官貴人,因為中國人不喜歡死無葬身之地。英國貴族認為不死於劍下是可恥的,他們的好戰性表現在死刑上。
中國的劊子手,在執行斬首時,要求壹刀兩斷,否則劊子手會顯得不專業。用犯人的話來說就是給個痛快,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減少犯人的痛苦。在西方,我們經常看到十幾刀二三十刀的現象;還有人活了三天不砍頭的例子。所以歐洲存在給劊子手小費的現象。也許是這個原因,後來歐洲用斷頭臺和斷頭臺代替了劊子手。
據說最早的斷頭臺出現在古波斯。歐洲最早的“斷頭臺”是用來屠宰動物的。用於人類死刑的斷頭臺在歐洲經歷了多次變革,每次都在技術上有所改進。斷頭臺在不同時期有很多名稱,如國民剃刀、百葉窗、老虎窗、自行車、切紙刀等等。
現代常見的斷頭臺是法國大革命時期兩位法國醫生設計的,其設計理念是體現人人平等和人道主義。法國第壹臺斷頭臺的制造預算是5萬多兩白銀,最後用了8000多兩白銀才制作完成。為了搶他的生意,不同的廠家爭相降價。此後,斷頭臺技術在法國被多次改進。這種機械裝置在法國使用了200年,1981年正式廢棄,被砍下近10000顆頭顱,平均每周壹顆。有趣的是,斷頭臺在法國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卻從未被指名寫進法典。這種現象也出現在《劊子手》中。雖然劊子手是國家雇員,但他不是公務員,也不出現在政府的工資單上。挺可敬的。
斷頭臺也被其他壹些國家所接受。中國沒有斷頭臺。
三十二,槍斃。
火槍出現後,歐洲開始出現這種死刑。有人認為是古代“箭刑”的延伸。因為最初的火槍價格昂貴,所以早期的火槍懲罰只適用於有地位的特殊人群,包括士兵。由於早期子彈質量太差,不得不同時處決很多人和很多槍。歐洲記錄最多的壹次是50人的行刑隊,兩次齊射,***100子彈打死壹個犯人。後來有人指出花子彈太貴,恢復了歐洲古老的死刑方式。
槍決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死刑方法,也有壹些國家保留了槍決以外的其他方法。
從槍刑發展而來的,還有槍刑,俄羅斯、法國、阿富汗、美國都用過;歐洲還有爆炸刑,將火藥填入犯人體內,如肛門、陰道,然後引爆;歐洲還有汽油刑,讓犯人喝大量汽油,通過嘴巴把導火索放進犯人肚子裏,點燃導致犯人身體爆炸。歐洲人善於思考殺人方法嗎?
三十三、毒氣。
現代化學技術提供的殺人手段。希特勒的納粹大規模使用它。當今世界只有美國還在用。
34.電刑。
新技術出現後,很快就會應用於死刑,電刑就是其中之壹。
偉大的發明家愛迪生壹直認為應該給居民提供直流電。為了貶低交流電的競爭對手,愛迪生推動了交流電電椅的發明,以證明交流電可以殺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愛迪生本人主張廢除死刑。雖然愛迪生最終沒能戰勝交流電的競爭對手,但電刑被美國法律接受。愛迪生等人用囚犯做了多次實驗後,最終將電壓定為1780伏。第壹個被電死的人是個女人。經過不斷的實驗和調整,現在美國電刑的技術標準是1900伏,7.5安培,但也有高達2500伏的電壓。
三十五,註射。
機器的進步帶來了斷頭臺;電的發明帶來了電刑;化學帶來的毒氣懲罰;醫學和化學的結合帶來了註射死刑,號稱是最溫和的死刑。這種死刑方法起源於美國,現在被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所接受。
美國現在是世界上死刑方法最多的國家,有五種* * *。壹個現代國家死刑的合法方式如此之多,美國是唯壹的壹個。美國的壹切都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