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以前
商 周 及商周以前與中原王朝的關系
傳說始祖 炎帝 和 黃帝 都曾來過長沙。 司馬遷 的《 史記 ·五帝本紀》說,黃帝曾“披山通道,南至於江,登熊、湘”,後來就把長沙這片地土封給了他兒子少昊氏( 宋朝 羅泌的《路史》記載:少昊氏“始於雲陽,胙土長沙”(胙即賞賜之意),據此,傳說中的少昊氏是遠古長沙的壹個氏族首領,是開發長沙的第壹人。
長沙, 夏代 屬古 三苗 之地;到商、周時代,三苗國消失了,但三苗後裔仍然在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這時長沙屬“揚越”(又叫“荊蠻”),史稱“揚越之地”,作為古越人(古長沙越人為揚越的的壹支)到這時創造和形成了富有特色的越文化,以拍印的幾何紋飾硬陶即印紋硬陶是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商周時期,北方中原王朝對南方“荊蠻”、“揚越”的戰事頻繁,雖未能在這裏建立起他們直接的統治,但“揚越之地”壹度成為商周的“南服”,迫使“荊蠻”臣服納貢。《逸周書·王會》記載,周初營建雒邑告成,各方 諸侯 來賀,貢物中有“長沙鱉”壹種,這是“長沙”壹名見於史籍的最早記載。
古越文化與中原文化
商周時期中原文化的傳人,長沙進入 青銅器時代 。長沙古越人仍然是居住在茅草覆蓋的半地穴式房屋,過著氏族生活,主要以 石器 作為工具,生產上依靠刀耕火種。商代中期,中原的青銅鑄造技術傳入,開始使用和制造青銅工具銅斧,到 西周 後期出現了銅制大鋤(壹種重要的松土工具)、銅插(即耙,用於松土和起土的農具);而且還制造出了形制考究、紋飾精美的青銅容器、樂器。長沙出土的大批商周青銅器,大多具很高的工藝水平,富有鮮明的越族風格; 1938年 寧鄉 出士的著名的四羊方尊,是商周青銅器中珍品; 1959年 以來寧鄉、 長沙縣 出士的十幾件銅鏡,壹般重70—80公斤,最大的221.5公斤,為 中國 到目前為止發現的最大的商代銅鏡。
荊楚文化與中原文化
東周 以後,進入 春秋時代 ,也是中國歷史上的動亂年代,春秋末期, 楚國 (荊楚)的勢力進入長沙。 戰國 初期,越國滅 吳 ,楚越對峙開始,長沙成為楚國東南邊睡的要塞。戰國中期,楚國實行變法,國力強盛,對南展開大規模的軍事行動,湖南全境納入了楚國版圖,長沙成為楚國南部的軍事重鎮,包括湖南湘北、湘中、湘南廣闊地域的政治軍事中心,楚國在長沙建立了城邑。楚人對長沙的進入,加上經過數百年的戰爭,古越人消失了,長沙古越文化被楚文化替代。
楚人的南侵,帶來了中原和江漢地區的生產工具和生產經驗,使長沙地區進入了 鐵器時代 ,長沙結束了商周以來延續了1000多年的原始狀態,直接進入封建社會。
楚國至楚懷王時國勢日弱,諸侯各國特別是 秦國 對楚國多次發起戰爭,前222年,秦國大將 王翦 帥軍南下,打敗楚軍在江南的余部,楚國以長沙為政治軍事中心的江南之地被秦國所征服,楚國滅亡。長沙(湖南)作為楚地和楚國軍事重鎮的時間長達800多年。
秦漢時期
秦代的長沙郡
秦國 滅掉 楚國 ,在原楚 江南 之地設立“ 長沙郡 ”,之後就是 秦王朝 的誕生,長沙為 秦代36郡 之壹,從秦代開始,長沙開始納入中國統壹的政治版圖,並第壹次明確地以壹個 行政區域 載入史冊。秦代 長沙郡 涵蓋今湖南大部分、 湖北 以南、 江西 西北和 廣東 的連縣、 廣西 的全州等地, 面積 幾乎相當於今湖南全省,湘縣為治所。
西漢時期長沙國與長沙王
秦朝 滅亡, 漢王朝 建立。 劉邦 稱帝之後,公元 前202年 封 西漢王朝 開國功臣吳芮為長沙王,以原秦朝的長沙郡建長沙國,將湘縣改名臨湘縣,臨湘縣駐所作為國都,也標誌著 湖南 歷史上出現了第壹個 諸侯 國,長沙成為王國都城。長沙王是長沙國的最高統治者(最高官員),其王位世襲,但自 東漢 漢朝對諸侯王國改變體制之後即公元前144年,實際成為有名無實的番王了。長沙國從公元 前202年 始封至公元 7年 廢除,存在200多年,長沙國先後分為“吳氏長沙國”和“劉氏長沙國”兩個時期。
吳氏長沙國
古長沙城作為漢王番都,臨湘古城位於長沙國的中心地帶,為歷代長沙王的駐所和長沙國的政治軍事中心。古書《 水經註 》記載,臨湘城(即古長沙城,史稱臨湘故城)系吳芮始封長沙王建築。公元前157年,吳氏長沙國廢除。
吳氏長沙國時期,為古代長沙歷史上輝煌時期,政治上始終不渝維護國家統壹,是西漢王朝的忠實諸侯王國。劉邦所封八個異姓諸侯王臧荼、韓信、英布等七個諸侯王全部消滅,唯獨吳氏長沙國自始自終效忠朝廷,就是淮陰王英布(即長沙王吳芮之女婿)反叛,長沙王吳臣(吳芮之子)還大義滅親。吳氏長沙國自吳芮始封,到前156年其五世孫吳著死,因無子被撤除,***傳5代,歷時46年。王國的官吏制度與西漢朝廷相同,設有丞相(漢高祖初曾稱柱國),由朝廷直接委任,名為輔佐諸王,實際上是派來掌握本國實權以控制地方的。
劉氏長沙國
前158年 文帝 之子文帝繼位,重置長沙國,史稱“劉氏長沙國”,公元前155年,景帝庶子劉發封為長沙王。劉發之長沙國正值西漢王朝大削諸侯王國勢力的時候,至此,疆域廣闊的長沙國分離出南部另立桂陽郡和零陵郡。自前155年封地,到 前145年 ,隨著朝廷對諸侯番國管理體制的改變,這時的長沙國瞎地大為縮小,已析出桂陽郡和零陵郡,僅有臨湘、羅、下集、益陽、連道、湘南、安城、丞陽、茶陵、攸、昭陵等13縣;長沙國的番王至此也削除了實際權力,不得幹預自己所轄諸侯國的政務,成為名義上的王,上至相(管理政務的最高行政長官,改制以前稱為“臣相”),下至縣令全部由朝廷任免。
“劉氏長沙國”從劉發始封到劉舜被廢,***傳7代8王,歷時164年,隨西漢王朝滅亡而拆除。公元 8年 , 王莽 篡位自立為帝建“新朝”,長沙國改名“填蠻郡”,國都臨湘改名“撫睦縣”。
東漢長沙王、長沙國與臨湘侯
王莽政權很快就被西漢末農民大起義所淹沒。公元25年,原 西漢 皇室宗族、長沙定王劉發的後裔 劉秀 (即光武帝)擁兵稱帝,又建立起壹個漢朝,因以 洛陽 為都,史稱 東漢 。由於全國各地分布著大大小小的農民起義隊伍和各色武裝割據,劉秀又展開了統壹全國的戰爭。公元 26年 (建武二年),劉秀遙封西漢末代長沙王劉舜之子劉興為長沙王,復建長沙國,以控制 洞庭以南 的局勢。到 29年 ,江夏太守侯登、武陵太守王堂、長沙相韓福、桂陽太守張隆、零陵太守田翕、蒼梧太守杜穆、交趾太守錫光等,相率遣使貢獻,悉封為列侯。至此,包括長沙在內的 湖南 全境正式歸於東漢,長沙的歸漢,對劉秀統壹天下的戰爭起到了重要作用,劉秀於 40年 (建武十六年)統壹 中國 。長沙已早在 37年 ,劉秀以長沙王劉興等“皆襲爵為王,不應經義”,將其改封為臨湘侯,又將長沙國廢除,改為長沙郡。
三國至隋唐五代時期
湘州改制為湖南和長沙建制史上的標誌。由於長沙地理位置的重要,長沙作為地方壹級行政區劃的中心,其地位與作用更加鞏固。三國的長沙郡,行政範圍基本局限於湘江以東地帶,隋朝的長沙郡跨越湘江至整個湘中地區,從而基本上奠定了從此直到清代長沙建置的規模。隋朝的統壹,湖南重歸統壹的中央政權之下,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往來與聯系不斷加強,獲得了壹個廣闊和相對安定的空間。
東吳長沙郡
三國 時期, 219年 孫權 奪取長沙至 279年 西晉 滅 吳 ,長沙屬於孫吳之地。孫權稱帝後湖南政區發生變化,今湖南的大部大致屬當時的南郡、武陵、零陵、桂陽、長沙、臨賀、天門、衡陽、湘東、昭陵10郡,隸屬 荊州 。
257年 ,長沙東部為衡東郡(治所翻縣,今 衡陽市 ),西部為衡陽郡(治所湘鄉縣今湘鄉縣西),益陽縣南部之地析出新陽縣(今 寧鄉縣 ),治所在溈水上遊(今寧鄉縣橫市鎮壹帶),屬於衡陽郡。
265年 ,長沙郡的安成縣(今屬 江西省 )和豫章、廬陵兩郡幾縣設立安成郡,長沙郡瞎地進壹步縮小,***轄臨湘、測陽、恢、醒陵、羅、 吳昌(漢昌改)、建寧、下集、蒲沂等9縣,包括今長沙、嶽陽、株洲 3市地以及今屬 湖北 的通城、崇陽、蒲沂3縣(市)地。
三國時期的長沙郡,上有州(荊州),下有 縣 、 鄉 、裏,為孫吳時代的行政體制。除行政長官外,長沙郡屬諸曹的設置(官名)已經頗為全備,有掌“選署功勞”的功曹、管賦稅的田戶曹、管造船的船曹;有負責由貯租米、布帛的倉吏,收貯租錢的庫吏。縣以下的鄉也設有屬吏,簡胺中就出現了“東鄉勸農摻”、“南鄉勸農撮”的名稱。此外,還有“司馬”、“關丞”、“倉田曹”、“錄事”等。(資料來源:依據“長沙走馬樓”出土的簡牘整理)。
西晉·南朝之湘州
西晉 統壹中國後沿襲漢代分封制。 280年 (太康十年),晉武帝封其第六子司馬乂為長沙王,以郡為國。西晉初期,長沙郡仍隸屬荊州,以臨湘為治所, 西晉至南朝的300年中,地方行政仍實行州、郡、縣三級制。
長沙郡下轄臨湘、瀏陽、巴陵(280年分羅縣置,今 嶽陽 、臨湘地)、羅、吳昌、醴陵、建寧、攸、下雋、蒲沂等10縣。280年,新陽縣改名新康縣,縣治遷到今寧鄉縣治以西10裏的冷水鋪及萬壽山壹帶。 299年 ,晉惠帝分巴陵、下雋、蒲沂等縣設立建昌郡,長沙郡轄地又壹度減少。
湘州的建立 :西晉後期,由於北方勢力侵擾,西晉統治重心南移,荊湘地區更為重要。 307年 (永嘉元年),晉懷帝司馬熾從荊州分出長沙、建昌、湘東、衡陽、邵陵、營陽、桂陽、零陵等8郡另立湘州,以臨湘(今長沙)為治所。湘州的設立,是古代湖南政治軍事上的壹件大事。
隋朝的改制
577年 ,北周滅北齊,重新統壹了北方。 581年 ,北周外戚楊堅廢周稱帝,建立 隋朝 。 589年 (陳禎明三年|隋開皇九年正月),隋軍渡過長江,攻克建康,陳朝滅亡。從此自西晉滅亡以來長達270多年的南北分裂局面結束。
隋統壹中國,對南朝的政治體制實行改革。地方行政改州、郡、縣三級制為州、縣二級制,廢除郡壹級。隋文帝時,以長沙有昭潭,改湘州為潭州,設立潭州總管府。
長沙郡廢除,所轄的臨湘縣改為長沙縣,並廢瀏陽、醴陵2縣並入;
建寧縣亦被廢除,並入衡州(原湘東郡)的湘潭縣。
隋煬帝時,進壹步改制,廢諸州總管府,裁並州縣,改州為郡。潭州又改為長沙郡,轄長沙、衡山、益陽、邵陽4縣,以長沙縣為郡治。
長沙縣轄地包括今 長沙 、 望城 、 瀏陽 、醴陵4縣(市)地。區域大小大致與現今長沙市轄區相當。
衡山縣為原衡陽郡所轄,後湘鄉、湘西2縣並入,包括今 湘潭市 城區及 湘潭 、衡山、湘鄉、雙峰、漣源、 寧鄉 等縣(市)地。
益陽縣亦為原衡陽郡轄,後廢新康縣並入,包括今 益陽市 城區及 桃江 、新化、 安化 、 寧鄉 、漣源等縣市地。
邵陽縣為原邵陵郡所轄,後廢扶夷、都梁2縣並人,包括今 邵陽市 及邵陽、邵東、新邵、新化、武岡、洞口、隆回、新寧、城步、漣源等縣市地。
盛世潭州
李靖 平定蕭梁, 621年 長沙歸於 唐朝 。唐王朝地方行政仍沿襲 隋朝 州(郡)、縣兩級制。636年(貞觀十年),唐全國為10道,潭州屬江南道。733年(開元二十壹年),唐增為15道,潭州屬江南西道。
唐朝初期,行政區劃調整,將邵陽縣劃出,另立南梁(州),從長沙、益陽、衡山3縣分別劃置醴陵、新康(624年又歸入益陽)、湘鄉3縣,南梁***轄6縣。
潭州的縣級區劃也進行了調整
708年 (唐中宗景龍二年),分長沙縣復置瀏陽縣,並將縣治從居仁鎮(令官渡鎮)遷至今瀏陽市所在地。
749年(唐玄宗天寶八年),衡山縣改名湘潭縣。潭州仍轄6縣,即長沙、瀏陽、醴陵、益陽、湘鄉、湘潭,直至唐末。
621年湖湘初定,唐王朝在長沙設立潭州總管府,624年總管府改為都督府,管轄潭、衡、永、郴、連、南梁、南營、南雲8州軍事(624年為7州,南雲不在內)。潭州都督府是唐代前期湖南地區的最高軍事機關,行政長官為都督,但往往兼任潭州刺史,實行軍政合壹體制。長沙唐中央政府湖南軍事機構所在地,唐前期軍事上實行兵農合壹的府兵制,全國各沖要之地設置軍府,又稱折沖府,直屬中央。唐玄宗時改革軍事,潭州設有橋口(今望城縣喬口鎮)和祿口(今株洲)、花石(在湘潭)守防。
唐代以前的長沙社會發展整體落後於中原地區,經過三國、兩晉和南朝長達400年的經營開發,到唐前期,由於社會安定和歷任州(郡)縣官的治理,趕上了中原地區的發展,此時的長沙人丁昌盛、經濟繁榮、文化燦爛。771年(大歷六年)上任潭州刺史的張謂曾撰寫了壹篇《長沙土風碑銘》,唐代宗大歷年間,詩人 杜甫 遊長沙,曾寫下了不少詩章,其《清明》壹詩中有:“著處繁華矜是日,長沙幹人萬人出。渡頭翠柳艷明眉 爭道朱蹄驕齒膝”,也正是盛世長沙壹日的寫照。
湖南道治所
唐王朝 到 唐玄宗 時繁榮達頂峰,之後開始衰落,至“安史之亂”進入了它的中期,唐中期進行了政治體制改革。 764年 (唐代宗廣德二年),衡州設置湖南都團練守捉觀察處置使,簡稱湖南觀察使,轄衡、潭、邵、永、道5州; 768年 (大歷三年),轄區也有所擴大,增加了郴、連2州,長沙成為湖南道的治所。至此長沙等地從原江南西道分離出來,單獨成為地方壹級行政區劃即湖南道,“湖南”壹詞開始作為地方行政區劃的名稱在歷史上出現。
湖南觀察使設立及遷治長沙,為朝廷穩定湖南局勢采取重要措施,然而卻引起了湖湘武將們的不滿。安史之亂後,地方兵將大多驕橫跋屋,不服駕馭,“喜則連橫而叛上,怒則以力而相並” 當時駐防長沙等地的正是這樣壹批驕兵悍將。至安史之亂之後,江南壹帶分裂割據漸漲,湖南壹帶鬥爭表現為湖南觀察使與悍將驕兵的激烈沖突,而長沙正處於這壹沖突的中心地帶。 770年 (大歷五年),湖南道遷治長沙僅僅2年之久,湖南兵馬使臧即帶領壹班驕兵起而造亂,肆虐長沙,殺死潭州刺史兼湖南觀察使崔灌,演出了壹場“兵變”惡劇。發生於770—780年的長沙減價兵變和邵州王國良事件,即表明分裂割據勢力已經在湖南興起。
楚國王都
五代十國 時期,此時的湖湘地區出現了壹個由 馬殷 建立的 楚國 ,原唐朝湖南道治所的長沙即為其都城,至此長沙進入了壹個引人註目的(馬)楚國時代。馬楚政權時期,馬殷政治上采取“上奉天子、下撫士民”、內靖亂軍、外禦強藩等政策,使人民獲得了壹個相對安定的環境;經濟上,采取興修水利、獎勵農桑、發展茶業、提倡紡織、通商中原等措施,長沙以及湖南社會經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這期間楚國與北方各個政權的貿易以茶葉為主,湖南的茶葉從此全國聞名。 參見: 五代十國·楚國
軍閥割據
951年 ,南唐大將邊鎬滅 楚 , 湖南 重新回到軍閥割據 南唐即以邊鎬為武安軍節度使,駐節潭州; 952年 10月,劉言乘潭州民情怨憤之機,派王逵、周行逢家兵攻打潭州;南唐在長沙的統治僅壹年,即煙消雲散。
劉言占據湖南後,湖南的政治、軍事重心壹度從長沙移至今天的常德市; 953年 劉言被周行逢與王逵合謀囚殺。
周行逢為武清軍節度使,權知潭州軍府事,駐長沙;周行逢主政湖南之後力“矯前人之弊”,以嚴刑峻法處置悍將,整肅貪官,從此,沅湘間的戰亂壹度停息下來; 962年 10月(建隆三年九月),周行逢去世。 962年l 1月,張文表獲知周去世消息起兵叛亂 隨即以去朗州吊喪為名率兵直赴潭州,鎮守潭州的廖簡被殺於酒宴席上,占領了潭州。963年 宋朝 占領長沙。
宋代湖南路治所
963年宋軍占領潭州,宋太祖規定潭、朗兩州“直隸京師,長吏得自行奏事。”原武安軍、武平軍的建置廢除,朗州作為湖南軍事政治中心,“在潭州之上”的地位也隨之消失了。宋朝統壹中國之後,為防止藩鎮割據,規定州、郡長官必須由文臣擔任,加強了對地方的控制。改以前“太守、刺史和縣令、縣長”的稱謂為“知×州(縣)事”,簡稱知州(縣)。
997年 (至道三年),宋真宗正式改道為路,全國為15路。原湖南道改為荊湖南路,潭州為治所。真宗( 998年 —— 1022年 )時,荊湖南路的轉運使司、提點刑獄使司和安撫使司相繼設立,三大衙門都設於潭州城內,其安撫使並由潭州知州兼任,長沙又成為湖南9州、軍、監的政治軍事中心。
宋代潭州區劃的調整
宋代 是長沙歷史發展的十分重要的時期。在這300多年中,長沙作為湖南政治軍事中心的地位更為鞏固,長沙行政區劃的格局基本定形,後來長沙地區在 元 、 明 、 清 三代長達600多年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宋朝初期和中期,潭州行政區劃也經歷多次調整。
965年 (乾德三年),廢除馬楚政權末期設立的龍喜縣將 長沙縣 東的常豐場升為縣(973年又並入長沙縣);原屬嶽州的湘陰縣劃屬潭州。
977年 (太平興國二年),分長沙6鄉置 寧鄉縣 ,以原唐代新康縣玉潭鎮(即今寧鄉縣城)為治所。
993年 (淳化四年),原屬衡州的衡山縣劃予潭州。
1073年 (熙寧六年),大臣章享巡察湖南開梅山,分湘鄉、邵陽、益陽、寧鄉4縣地設 安化縣 。
1098年 (元符元年),分長沙縣5鄉、 湘潭縣 2鄉置善化縣,縣治即附於潭州城內。至宋末,潭州***轄長沙、善化、寧鄉、 瀏陽 、 湘陰 、益陽、湘潭、澧陵、湘鄉、安化、佼、衡山等12縣,是荊湖南路各州中人口最多、地域最廣的壹州。
宋代長沙發生的重大事件
兩宋之交時長沙壹度為天下註目、太快人心之處。l126年8月, 北宋 奸臣“六賊”之首蔡京流放 廣東 ,行至潭州而死。次年, 南宋 朝廷懲處叛國之臣,偽“楚皇帝”張邦昌被貶至潭州“安置”,後於l1月下詔賜死。
宋代政局相對穩定,由於統治者實行與民休息政策和壹些賢臣清吏的治理,長沙 經濟 的發展趕上和超過了中原地區。 文化 上,長沙 嶽麓書院 的創立,胡安國、胡宏父子和 朱熹 、張拭在長沙講學興教,長沙成為著名的湖湘文化之都。長沙城市的規模擴大,其城垣直至清末也沒有超過,城內已打破坊市界限,商業繁榮,人口稠密,已蔚然而為“湖湘壹大都會”。
南宋初,湖南民族、軍閥矛盾尖銳,動亂不已。建炎四年正月, 金 兵攻陷長沙,屠城而去;先後有馬友、杜彥、孔彥舟等幾股潰兵、土匪武裝湧入長沙,燒殺擄掠,無惡不作。
l130年, 洞庭湖 區爆發了著名的鐘相、楊幺起義,湖南人民紛紛響應,潭州的寧鄉、益陽、湘陰、安化等縣也成為義軍占領區。短短2年,長沙城垣殘破,十室九空,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向子甄乃率所屬移駐攸縣。
1131年 2月(紹興元年正月),南宋王朝曾改荊湖南、北路為荊湖東、西路,分別以鄂州、鼎州(今常德市)為治所,潭州屬東路。1131年,又恢復舊制,仍以潭州為南路治所。南宋初,潭州為沿江6大帥府之壹,有宰相李綱、張浚,大將韓世忠、王理、嶽飛等先後來到長沙。
l132年,李綱任湖廣宣撫使兼知潭州,次年10月,宋朝廷以禁軍疲沓不堪戰事,劃分諸統兵大將轄區,潭州先為王理轄區,後因其作戰無能,又代之以名將 嶽飛 ,長沙又成了聲震中外的嶽家軍的駐防地。在鎮壓楊麽起義的戰爭中,李綱、張浚、嶽飛先後以統帥身份坐鎮長沙,指揮潭、鼎、嶽、辰、澧等州和湖北的各路軍隊,先後招降黃佐、周倫、楊欽等義軍將領,瓦解義軍20余萬人,避免了壹場血腥屠殺。
南宋中後期,長沙時局相對穩定,有重臣名將劉鎬、張孝祥、辛棄疾、周必大、真德秀、魏了翁、向士壁、汪立信、 文天祥 、李芾等任職長沙,支撐南宋王朝湖南大局。辛棄疾創飛虎軍,張孝祥、真德秀為政廉潔,文天祥治獄清平,都為長沙留下了壹段佳話。而向士壁、張唐(張浚之曾孫)、李芾潭州抗擊 元 軍,悲壯激烈,為宋代長沙添上了英雄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