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朝的文字獄
年羹堯案
雍正朝的文字獄始自年羹堯案。年羹堯是漢軍鑲黃旗人,進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在川藏壹帶
平叛屢建 ?雍正功勛,康熙末年授定西將軍、兼理川陜總督,壹意依附當時還是雍親王的胤禛。胤禛
繼位後,年羹堯備受寵信,累授川陜總督、太保、撫遠大將軍,爵封壹等公。年羹堯又因妹妹是雍
正的妃子,開始居功自傲,胤禛早就想殺壹儆百,只是苦於沒有借口。雍正三年(1724年)二月,出
現“日月合璧,五星聯珠”的天文奇觀,臣僚上表稱賀,胤禛特別註意年羹堯的奏表,並找到
了“毛病”,壹是字體潦草,二是將成語 “朝乾夕惕”寫成了“夕惕朝乾”,此語意為終日勤慎,
就是寫倒了意思也不變。雍正可不管這些,認為年羹堯居功藐上,心懷不軌,那些對年羹堯有怨懟
的人見皇上帶了頭,便群起而攻之,於是年羹堯被劾成九十二條大罪。胤禛令年羹堯自裁,親族、
同黨或斬首或流放或貶謫,凡是與他有壹絲牽連的人統統受到處罰。
年羹堯死後七天,汪景祺斬首示眾,即汪景祺西征隨筆案。汪景祺,浙江杭州人,雍正初年,
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陜西布政使,是其上司年羹堯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訪,乘機投書幹謁年羹堯,
做了年羹堯的臨時幕客。汪景祺這次西遊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二卷,獻年羹堯收藏。年羹堯得
罪抄家,《西征隨筆》被繳進宮中。雍正讀後咬牙切齒地在首頁題字雲:“悖謬狂亂,至於此極!
惜見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種得漏網也。”大約是隨筆提及“狡兔死,走狗烹”,本是提醒
年羹堯。胤禛因此憤恨,但是又要表現自己孝道,處罪諭旨只稱汪景祺“作詩譏訕聖祖仁皇帝,大
逆不道”。於是汪景祺被定處斬,梟首示眾,其頭骨在北京菜市口梟示了十年。妻子兒女發配黑龍
江給披甲人(滿洲軍士)為奴;兄弟叔侄輩流放寧古塔;疏遠親族凡在官的都革職,交原籍地方官管
束。由於牽累的人多,汪景祺僑居的平湖縣城甚至傳出“屠城”的謠言,居民驚惶逃竄。
與年羹堯有牽連的還有錢名世名教罪人案。錢名世字亮工,江蘇武進人,與年羹堯是鄉試同
年,大概因此而有交誼。雍正二年(1724年),權勢赫赫的年羹堯進京覲見,錢名世贈詩諛頌,
有“分陜旌旗周召伯,從天鼓角漢將軍”、“鐘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詩句。年羹堯
受誅,錢名世當然在劫難聞逃。雍正給他加的罪名是“曲盡諂媚,頌揚奸惡”。但沒有殺他,只是
把他革職逐回原籍,卻又禦書“名教罪人”四字,命錢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額,掛在錢家中堂
上。奇恥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錢名世無臉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孫孫都擡不起頭。胤禛
還命常州知府、武進知縣每月初壹、十五去錢家查看匾額懸掛情形,如未懸掛則呈報巡撫奏明治
罪。這還不夠,當錢名世離京時,雍正又命京官自大學士、九卿以下都作諷刺詩為錢名世“贈
行”,結果***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詔作詩。雍正壹壹過目後,交付錢名世輯成專集,題為《名教罪人
詩》,刊印後頒發全國學校,讓天下士子人人知曉。諷刺詩作得夠味的給予表揚,不夠味的給予處
分。正詹事陳萬策詩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異亮工奸”(指南山集案的戴名世,而年羹
堯也字亮工),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誇獎。而翰林侍讀吳孝登則因詩句“謬妄”,被發配
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作詩的人當中,有叫查嗣庭的,他批判錢名世“百年遺臭辱簪纓”;有叫謝
濟世的,他批判錢名世“自古奸諛終敗露”;但是不久,他們就跟著遭殃,亡國奴做豬做狗,仍不
免挨噬。
隆科多是不得不提的人物,他是康熙帝孝懿皇後的弟弟,壹等公佟國維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
軍統領、理藩院尚書,雍正初年襲爵壹等公,授吏部尚書,加太保。隆科多和年羹堯壹樣,是雍正
的重臣,沒有他二人,很難登位,尤其是隆科多,直接參與了弒君改詔篡位。雍正的江山坐穩了,
就要除掉知道秘密的人,年羹堯已除,隆科多也必須死去。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
玉牒(皇室宗譜)罪付審,諸王大臣合議劾隆科多犯有四十壹條大罪,得旨永遠圈禁,家產追補贓銀,
其二子也受處分。次年,隆科多死於禁所。
而與隆科多案有關的查嗣庭案結束於隆科多治罪前數月。查嗣庭字潤木,號橫浦,浙江海寧
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進士,選入翰林,經隆科多保奏授內閣大學士大夫,後又經左都禦史蔡
王廷保奏授禮部左侍郎。該文字獄詳見清初六家卷查慎行傳,雍正五年(1727年)五月,案件結束,
查嗣庭戮屍、梟首,親族或斬或流放,牽連的江西官員統統革職。不僅如此,由於汪景祺、查嗣庭
都是浙江人,雍正進而遷怒於浙江士人。查嗣庭下獄的次月,即雍正四年(1726年)十月,清廷特設
浙江觀風整俗使,專職監視士人,整頓士風(接著東南各省相繼設立觀風整俗使)。十壹月又下詔停止
浙江士人鄉試、會試。吏部侍郎沈近思上疏擁護,說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吳山蒙恥”,條陳
整頓風俗、約束士子的十條建議,雍正批轉浙江巡撫和觀風整俗使議行。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
經浙江總督李衛請求,雍正才解除停止鄉會試的詔令,兩年後撤消觀風整俗使。
謝濟世案、陸生楠案
其後又有謝濟世案、陸生楠案,兩案都胎育於李紱、田文鏡互參事件。田文鏡是監生出身,從
州縣小吏歷練而上,雍正二年(1724年)擢受河南巡撫。他政令嚴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員辦事懦緩,
接連劾罷三四員州縣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黃振國,系左都禦史蔡王廷所薦。
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隸總督的李紱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鏡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紱忍
不住指責田文鏡,說他不該有意蹂躪讀書人。於是田文鏡上密疏參劾李紱因與黃振國等人科舉同
年,所以有意袒護,言下之意是說李紱等人私結朋黨。不久,李紱入京覲見,陳述田文鏡貪虐及黃
振國等人冤抑情狀。雍正稍加調查,就懷疑李紱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黨。
同年冬,浙江道監察禦史謝濟世上疏參劾田文鏡十罪。雍正把奏疏退還,而謝濟世堅持要上
疏。雍正壹怒之下把謝濟世革職逮捕,大學士、九卿、科道會審擬斬。由於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
內容完全壹致,都為黃振國鳴冤,黃振國是蔡王廷所薦,蔡王廷與李紱關系親密,雍正於是認定這
幾個人在搞朋黨,將謝濟世減死發配新疆阿爾泰;蔡王廷降為奉天府尹;李紱降為工部侍郎(不久革
職)。陸生楠,舉人出身,以軍功遷授吳縣知縣。引見時雍正見他應對滯訥,“舉動乖張”,便把他
扣下來留京學習辦事,後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見時,雍正見他傲慢不恭,所呈奏折又寫有“五經四
書中如‘惠迪吉’、‘從逆兇’,何以異於佛老”等句,覺得是諷刺自己。雍正進而想到他是廣西
人,與謝濟世是同鄉,而李紱原先做過廣西巡撫,“平日必有與李紱、謝濟世結為黨援之處”。於
是命把陸生楠革職,也發配阿爾泰。
陸生楠在阿爾泰著有《通鑒論》十七篇,竟成陸生楠通鑒論案的禍源。雍正七年(1729年)五
月,駐守阿爾泰的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疏劾陸生楠《通鑒論》十七篇,文中“抗憤不平之語甚
多,其論封建之利,言辭更屬狂悖,顯系排議時政”,《通鑒論》隨本繳進。雍正雍正得奏,於七
月初三日諭內閣,對《通鑒論》中的“狂悖”議論逐條加以批駁。批駁完,雍正“提議”將“罪大
惡極,情無可逭”的陸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擬陸生楠應治之罪。從官當然遵旨惟
謹,這年年底,陸生楠在阿爾泰軍中處死刑。
錫保在疏劾陸生楠的同時,對謝濟世也參了壹本,說謝濟世所著《古本大學註》毀謗程朱,書
隨本繳上,即謝濟世註大學案。雍正讀過後頌諭內閣,認為謝濟世不僅毀謗程朱,而且對時政“恣
意謗訕”,尤切齒於《註》中所去:“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壹句,咄咄逼問
道:“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
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壹二事否乎?”然後命朝臣議謝濟世應治之
罪。眾臣擬謝濟世與陸生楠壹同處死,雍正心血來潮,密諭錫保在殺陸生楠時把謝濟世壹同綁赴刑
場,最後卻宣布謝濟世免死,不知當時兩人是何感受。
曾靜、呂留良案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陜西西安的壹條大街上,川陜總督嶽鐘琪正乘轎回署,
突然有人攔轎投書。這就是曾靜、呂留良之獄,詳見江東義士卷呂留良傳。案結處置,呂留良、呂
葆中父子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
收。呂留良學生嚴鴻逵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其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學生沈在寬斬立決;
黃補庵(已死)嫡屬照議治罪;刊印、收藏呂留良著作的車鼎豐等四人判斬監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
千裏外,還有十數人受杖責。而曾靜供詞及懺悔錄,集成《大義覺迷錄》壹書,刊後頒發全國所有
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刑部侍郎杭奕祿帶領曾靜到江浙壹帶等地
宣講,命兵部尚書史貽直帶領張熙到陜西各地宣講。可笑的是老子定案、兒子翻案,雍正曾聲
明“朕之子孫將來亦不得以其詆毀朕躬而追究誅戮”,然而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乾隆帝繼
位,尚未改元就公開翻案,命將曾靜、張熙解到京師,於十二月把二人淩遲處死,並列《大義覺迷
錄》為禁書。(準確的來說,曾靜、呂留良案涉及到謀叛未遂,不符合“明清時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羅織
罪名清除異己而設置的刑獄。”的定義,並非典型的文字獄案件.)
屈大均案
《大義覺迷錄》在廣東巡講時,廣東巡撫傅泰從張熙供稱欽仰廣東“屈溫山先生”,想起本省
著名學者屈大均號翁山,猜想“溫山”是“翁山”之訛。於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
山詩外》諸書,果然發現其中“多有悖逆之詞,隱藏抑郁不平之氣”。這樣,又壹宗思想“悖
逆”案被揭發。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來縣教諭)自動到廣州投案,繳出父親的詩文
著作和雕板。案情上報,刑部擬屈大均戮屍梟首;因屈明洪自首,故免死,僅將屈明洪及其二子遣
戍福建,屈大均詩文禁毀。這就是屈大均案,詳見嶺南三大家卷屈大均傳。
裘璉戲筆之禍
然後又有裘璉戲筆之禍。裘璉是浙江慈溪人,少時曾戲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內有“欲定太
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先生壹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語句,當時頗
為傳誦。康熙末年,七十歲的裘璉中進士,後來致仕歸鄉。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歲的裘璉突
然被捕,原來有人告發他那篇代張良寫的招賢信是替廢太子胤礽出謀劃策。次年六月,裘璉卒於京
師獄中。少年戲筆,老年得禍,真所謂“人生識字憂患始”。
“清風不識字”案
翰林院庶吉士徐駿,是康熙朝刑部尚書徐乾學的兒子,也是顧炎武的甥孫。雍正八年(1730
年),徐駿在奏章裏,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字,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再
派人壹查,在徐駿的詩集裏找出了如下詩句“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
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雍正十壹年(1733年)下詔征舉士人,想學康熙重開博學鴻詞科,誰知響應廖廖,只得作罷。人
才雕零,文治廢弛,壹至於此,文字獄的消極影響於此可崢。
“維民所止”案
雍正年間,查慎行的弟弟查嗣庭去江西做考試官,他出了壹道作文題 “維民所止”,源出《詩
經·商頌·玄鳥》。原文是“邦畿千裏,維民所止”,大意是說,國家廣闊土地,都是百姓所棲息、居
住的,有愛民之意。這個題目完全合乎儒家的規範,沒有什麽問題。但是,當時盛行文字獄,雍正
聽說後,覺得“ 維止”兩字是“雍正”兩字去了頭,這豈不是要殺自己的頭嗎?
這壹下不得了,雍正下令將查嗣庭全家逮捕嚴辦。查嗣庭受到殘酷折磨,含冤死於獄中,這還
不算,連屍身都不得安寧,受到戮屍之辱。嗣庭的兒子也慘死獄中,族人遭到流放,浙江全省士人
六年不準參加舉人與進士的考試。查慎行也受到牽連,奉旨帶領全家進京投獄。他在途中寫下這樣
的句子:“如此冰霜如此路,七旬以外兩同年。”後來得以放歸故鄉,不久即謝世。當年的考生排
名靠前的也遭到了迫害
關於査嗣庭科考案,《清稗類抄·獄訟類》 雲:“或曰:查所出題為“維民所止”。忌者謂“維
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也。上聞,世宗以其怨望毀謗,謂為大不敬。”此說常為史家所征引。
據法式善《清秘述聞》載,當年江西鄉試三題為“君子不以言舉人”壹節、“日省月試壹
句”、“山徑之溪間”壹節,並無“維民所止”題。査嗣庭曾著“維止錄”,其中記事有於雍正不
利者,如首頁雲:“康熙六十年某月日,天大雷電以風,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已即
位,奇哉。”《維止錄》是査嗣庭獲罪的原因,疑後人因此附會為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