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上中國是最早發明歷法的國家之壹,它的出現對中國經濟,文化的發展有壹定的影響。農歷,中國傳統歷法之壹,也被稱為"陰歷"、"殷歷"、"古歷"、"黃歷"、"夏歷"和"舊歷"等。農歷屬於陰陽歷並用,壹方面以月球繞地球運行壹周為壹"月",平均月長度等於"朔望月",這壹點與陰歷原則相同,所以也叫"陰歷";另壹方面設置"閏月"以使每年的平均長度盡可能接近回歸年,同時設置二十四節氣以反映季節的變化特征,因此農歷集陰、陽兩歷的特點於壹身,也被稱為"陰陽歷"。至今幾乎全世界所有華人以及朝鮮半島和越南等國家,仍舊使用農歷推算傳統節日如春節、中秋節、端午節等節日。
智慧的中國人在經年的勞作中發明了歷法和節氣。相傳,在很久以前,有個名字叫萬年的青年,有壹天,他上山砍柴的時候,因為太陽曬得太熱,坐在樹蔭下休息。突然,地上樹影的移動啟發了他。回家之後,他就用了幾天幾夜設計出壹個測日影計天時的晷儀。可是,當天陰有雨或有霧的時候,就會因為沒有太陽,而影響了測量。後來,山崖上的滴泉引起了他的興趣,他又動手做了壹個五層漏壺。天長日久,他發現每隔三百六十多天,天時的長短就會重復壹遍。
當時的國君叫祖乙,天氣的不測,也使他很苦惱。萬年聽說後,忍不住就帶著日晷和漏壺去見國君,對祖乙講了日月運行的道理。祖乙聽後龍顏大悅,覺得很有道理。於是把萬年留下,在天壇前修建日月閣,築起日晷臺和漏壺亭。祖乙對萬年說:「希望妳能測準日月規律,推算出準確的晨夕時間,創建歷法,為天下的黎民百姓造福。」
冬去春來,年復壹年。後來,萬年經過長期觀察,精心推算,制定出了準確的太陽歷。當他把太陽歷呈奉給繼任的國君時,已是滿面銀須。國君深為感動,為紀念萬年的功績,便將太陽歷命名為「萬年歷」,封萬年為日月壽星。
人類根據太陽,月球及地球運轉的周期制定了年、月、日,和順應大自然與四季的春夏秋冬的法則,從而形成了歷法。中國古代的歷法有三種,陽歷,陰歷和陰陽合歷。陽歷也叫太陽歷;陰歷也叫太陰歷,月亮歷;陰陽合歷,也就是俗稱的農歷。其中的陰陽合歷壹直沿到今天。為甚麽農歷可以沿用到今天呢?
在今天看來,當時歷法的產生,是中國古人為了掌握農務的時候(簡稱農時),長期觀察天文運行的結果。中國的農歷之所以被稱為陰陽合歷,是因為它不僅有陽歷的成份,又有陰歷的成份。它把太陽和月亮的運行規則合為壹體,作出了兩者對農業影響的終結,所以中國的農歷比純粹的陰歷或西方普遍利用的陽歷實用方便。農歷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之壹,它的準確巧妙,常常被中國人視為驕傲。
介紹
漢族地區使用的農歷又稱夏歷,是壹種陰陽合歷,以月相定月份,以太陽定年周期。以太陽和月亮同時升起,因而在地球上看不到月亮的朔日為每月的開始,每月長短根據月相不同,可能為30日或29日,12個月為壹年。將太陽年劃分為24個節氣,第1、3、……23等奇數為"節",第2、4、……24為"氣",或"中氣"。由於太陽年周期和以月相為周期的12個月不壹致,約隔每四年增加壹個月,增加到沒有中氣的月後面,如2004年2月只有壹個節"驚蟄",沒有氣,將閏月增加到2月後為閏2月。每年的閏月位置都不太壹致。
農歷壹年壹般為12個月,壹個月天數依照月亮圍繞地球運行周期而定,為29或30天,閏年為13月,中國農歷年平年為353或354天,閏年為384或385天,平均每年約為365.2422天(即太陽環繞地球壹周的時間)。
農歷可按如下方式推斷:當月亮運行到地球與太陽之間成壹直線的那天,為每個月的開始,稱為(朔日)初壹。壹年中日最長的壹天為夏至,日最短為冬至,根據這兩點將壹年24等分,得到24節氣。通常,離立春最近的那個朔日(春節)所在的月,為正月。春節在公歷1月20日至2月20日之間。
從古代起,每個朝代都要"立正朔",夏朝時,以冬至月為正月,按幹支記年法是第壹個月,即"子"月;商朝改正朔,推後壹月,周朝又改正朔,又推後壹月,漢朝定立太初歷,以後每朝雖然仍然立正朔,但民間不再改變,始終以正月為新年,但"子"月仍然維持在11月。
每位皇帝即位時,要改年號紀年,有時興之所至隨時改年號,但從明朝開始,皇帝在位時不再改年號,但新皇帝即位時仍然要改,這種紀年法的缺陷是上壹位皇帝的末年和下壹位皇帝的元年吻合,如"同治14年"就是"光緒元年",因為這壹年是上壹位皇帝去世,下壹位皇帝即位的同壹年。可是幹支紀年始終維持,除了清代的康熙,沒有壹位皇帝在位超過60年,所以只要說某皇帝年號和幹支,年代就相當清楚,如"光緒乙亥"就是同治14年或光緒元年或1875年,同治在位期間沒有過乙亥年。
中國其他民族有自己的節日,如苗族四月八,壯族三月三,白族三月街等,都是以中國農歷為依據。漢族的傳統節日如新年(春節)、元宵節、端午節、盂蘭盆節、中秋節等都是以農歷為依據。
早期歷法
中國的歷法與紀年采用陰陽幹支三合歷;上古時期,根據不同的農業牧業生產情況需要,分別產生過太陽歷法和太陰歷法。農歷作為中國傳統歷法,最早源自何時無從考究,據出土的甲骨文和古代中國典籍多有記載,現時陰陽合壹的歷法規則壹般認為源自殷商時期。從黃帝歷法到清朝末期啟用西歷(公歷)始,中國歷史上壹***產生過102部歷法,這些歷法中有的曾經對中國文化與文明產生過重大影響,比如夏歷、商歷、周歷、西漢太初歷、隋唐大衍歷和皇極歷等,有的歷法雖然沒有正式使用過,但對養生、醫學、思想學術、天文、數學等起到過重大作用,如西漢末期的三統歷和唐朝的皇極歷法等。漢朝以前的古代中國歷法以366天為壹歲,用"閏月"確定四時和確定歲的終始;已經有日、月、旬和時的時間單位,具備了陰陽歷的技術;觀察到了五大行星和日月的運動規律,用"閏月""減差法"來調整時差;歷法實施成為重要大事,主要內容之壹是"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和"正閏余",即確定閏月位置和如何減去多余出來的天數(不是加上缺少的天數),由此來確定年歲的終結和開始。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由於周朝王室衰落,諸侯各行其是,因此出現多軌制歷法,亦即各諸侯和各地部落還有自己的地方歷法;秦朝為中國歷史上最後壹個"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歷法。
漢朝初期開始中國歷法出現了大轉折,全國統壹歷法,歷法也成為了壹門較為獨立的科學技術。漢武帝責成司馬遷等人編寫了《太初歷》,之後劉歆作《三統歷》,這兩歷的重要特點是年歲合壹,壹年的整數天數是365天,不再之前歷法的366天。以"加差法"替代之前的"減差法"以調整時差,年歲周期起始相當固定,用數學計算就能確定閏月,用不著"考定星歷,建立五行",至此,陰陽五行基本上退出了歷法。之後中國歷朝頒布的歷法,均與太初歷大同小異;中華民國成立後,紀年采用西歷或民國紀年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