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張三成立了壹家獨資企業,企業工商信息也顯示股東是張三,法定代表人是李四。這種情況是指企業實際控制人和股東為同壹人,但法定代表人不同。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如旗下52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劉的女助理張偉。比如騰訊、阿裏巴巴旗下的很多公司都不是由馬或馬雲代理(比如螞蟻金服全資控股公司“螞蟻智信(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胡,支付寶(中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等)).
根據我國公司法,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所以法人代表要處理很多雜事,比如很多和政府部門有聯系的事情需要用法人,銀行貸款和融資需要法人簽字等等。壹般情況下,企業的實際經營者是不會浪費時間去處理這些事情的,所以他們把法人代表換成了壹個有時間處理各種事情的人。
2.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不同於股東和法定代表人。
還是那句話,比如張三成立了壹家獨資企業,但是企業的工商信息也顯示股東是李四,法定代表人是李四,也就是說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不同於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張三是背後的實際控制人,李四其實只是個傀儡。
那為什麽張三不是名義上的股東和高管,而李卻是的人呢?很多這主要是為了隱藏聯系。比如張三的企業A已經在建行融資,其企業B要想繼續在建行融資,就要進行統壹授信,控制張三集團的額度。但是,如果張三將B企業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記在他人名下,與B沒有關聯,那麽A企業和B企業可以分別在建行融資。
再比如,張三的企業是上市集團。如果要進行大額融資,需要對外進行公告。壹個程序麻煩,壹個容易引起外界不必要的聯想。所以很多上市公司會通過身外企業(與集團工裝無關)進行融資。
雖然掛法人代表看起來很帥,但是非自有企業可以不掛或者盡量不掛。畢竟大部分企業對外融資的話,壹般都會要求法定代表人簽署連帶責任保證書。壹旦後續企業信用狀況不好,就很容易受到影響。
為什麽有些老板自己不是公司的法人?作者在最近十年培養了壹大批大大小小的企業家。筆者認為,第壹,近年來商業環境發生了變化。有的地方企業經營稍微有點麻煩,各類機構就找企業法人。有的地方甚至直接抓企業法人,導致企業經營出現壹些小問題,無法正常經營。對於企業來說,任何機構都得罪不起。任何有能力的機構都可以關閉企業,經營企業比過去困難得多。網易的丁磊早在二十年前就不敢當公司法人了。
第二,現在的公司容易註冊難註銷。註銷公司審核太難了。註冊個小公司,沒生意,關不了門。就算妳註冊了壹個小公司,沒做過什麽生意,妳想把公司關了,花很多錢,跑斷腿。結果是公司不能註銷。所以,如果妳不想要這個公司,妳就加入它。
第三,現在有些公司成立之初居心不良,準備賺錢就跑路。比如,近年來出現了大量的網貸公司、P2P平臺、區塊鏈公司、各種非法集資的平臺,還有壹些傳銷等等。這些公司從壹開始準備收錢就跑路了。於是他們在開公司的時候,就花錢買了壹些貧困農民的身份證來註冊公司。註冊公司後,他們想盡辦法圈錢。有的公司可以給投資人高達50%的年利息回報,然後騙了點錢就跑路了。受騙群眾報案後,公安機關查到的企業法人、股東都是與公司無關的人。現在公司老板不願意做企業法人,這反映了整個社會商業環境的變化和人們口碑的變化。三十年前,壹家小公司的小老板印了壹張名片。如果是公司法人,也會印法人。這是壹種榮耀。現在的企業主,有的不願意做企業法人,有的是逃避,有的是無奈。
我的壹個朋友,她工作的公司老板,招了壹個很漂亮的年輕姑娘,幹的活最輕松,工資也差不多。她也是老板潛規則的對象。經過多次深入接觸,女孩被它打動了。女孩覺得老板比別人強,工作不好也沒人批評。她覺得自己受到了老板的青睞。這時候老板也“有錢”了,讓姑娘做公司法人代表。因此,壹些新註冊的運營公司使用了女孩的證書和信息,包括其他貸款和其他業務都使用了女孩的信息。資金流大了,姑娘才慢慢醒悟。此時,女孩名下的公司早已官司纏身,非法集資,負債累累,真正的幕後老板早已跑路。
所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老板是兩個概念。大家經常把他們搞混,以為老板是用誰的信息註冊的公司。其實老板才是壹個公司的最終受益人,也就是說所有員工都掙錢,法人代表對公司負法律責任。公司的法律風險由法人承擔。
壹般情況下,法人代表和老板是同壹個人,但是在壹些特殊情況下,法人只是法人,其他什麽都不是,比如上面說的這位就是典型的背鍋人,被真正的老板騙了。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法律不要求老板是法人,找法人很正常。
法人不壹定是實際控制人,可以是大股東、小股東,也可以是股東聘請的職業經理人。就像去年支付寶(中國)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法人變更,從馬雲到葉玉卿,當時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後來被證明是虛驚壹場。
由此可見,公司法人不壹定是實際控制人,壹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壹個擁有幾家公司的人雲絕對不會是所有公司的法人,只是接了壹個主要的工作。即便如此,馬雲還是選擇了退休,連阿裏董事局主席都要辭職。估計到時候他可能會辭去所有法人。
現實生活中,有些老板自己不做法人,而是讓親戚朋友做法人。是出於什麽考慮?很多人認為是因為妳沒有承擔責任。其實這不是主要原因。是否承擔責任,不僅要看妳是不是法人,還要看妳在經營過程中的實際責任。如果有違法行為,別人是代替不了他的。
我知道的壹些情況是,有些人不適合做法人。比如壹個老板從公司退休後,自己開了壹家公司。因為他和公司還是勞動關系,不能自己註冊公司,只能以親戚的名義註冊。
還有的人不喜歡自己上市,就找了個替身代表公司處理壹些基本的公司事務,但實際控制權不會交給別人。這更多的是減少壹些不必要的應酬,而不是把責任推給別人。畢竟公司是自己的,出資是真金白銀。誰會冒險?
還有就是到了壹定年齡,選擇接班人也很正常。有的老板因為年齡或者身體原因把公司交給別人,放棄法人。目的是讓他們創辦的公司更好的發展。前面提到的馬雲退休,其實也是這個道理。
所以法人和老板不是同壹個人很正常,不是為了轉移責任。
在公司做法人,看起來很美,其實很麻煩。
小李以前在公司電商部門做天貓運營。短短壹年時間,爆了幾款產品,公司賺了不少錢。但是老板有點像鐵公雞,操作連提成都沒有,小李就有了單幹的想法。
然而,蕭不能以藝術家的身份工作。雖然他已經工作了壹年,但他的錢有限。他想開天貓店,需要壹大筆本金。
公司裏新來的美工水平不錯,漸漸和小李混熟了。短短壹個月,他就和同事建立了深厚的友誼,經常壹起吃飯,壹起開心。
小李覺得如果自己創業,在藝人的幫助下開壹家電器店,會順利很多。
而且這個藝術家也很有想法。如果以後自己創業,有運營幫忙,會順利很多。
這個想法不謀而合,讓彼此壹拍即合。
既然想法不謀而合,不如開始準備吧。
不過這個藝人不是富二代,也沒有什麽積蓄。他創業需要錢,又好像不知道找誰借。
畢竟開天貓店需要註冊公司,入駐天貓要5萬。沒有壹個65438+萬,很難入門。
但是,小李覺得,做任何事情,第壹件事就是壹個“幹”字。
先這樣吧,於是小李在壹個陽光明媚的日子去註冊公司。
在深圳註冊公司是免費的。拿著身份證就行了。由於我們約定壹起合作,小李讓藝人把身份證給他,壹起註冊了壹家電子商務公司。50%股權,以小李為法人,藝人為監事。
藝人沒有露面,只是給了他壹個身份證,小李負責。
這充分說明了藝人對小李的信任。小李覺得這個人很靠譜,是個哥哥,以後壹定會幹大事的!
就這樣,小李成了“老板”,有了自己的公司。
公司沒有業務,但是需要做會計和報稅。如果沒有業績,可以報零稅,自己報或者委托財務會計報。
小李有個同學是專門做這個的。他把這些委托給同學,壹年給3000塊,這是良心價。
還有公司的註冊地址。小李和藝人都沒有房子,小李卻找同學幫忙,把地址掛在以前同事的辦公室裏。
好的,壹切似乎都很順利。
現在是錢的問題了。小李和藝人沒有資本。他們覺得可以先做運營代理藝人的生意,等積累了本金再開淘寶天貓店。
想法都不錯,但現實似乎有點殘酷。
小李和藝人辭職創業已經兩個月了,還沒接到訂單。小李雖然有機會經營,但大多要求去工廠或者公司上班,也接待過壹些藝人,都是零零碎碎的生意。
這位藝術家壹回到江西老家,小李就收到了壹份藝術家名單。雖然不大,但是很急。
然而,藝術家沒有回來。小李很生氣,但又無可奈何,最後只好作罷。
壹周後,藝術家帶著妻子和孩子回來了。
小李驚呆了。他為什麽突然有了老婆孩子?小李壹直以為藝人單身,沒有像他壹樣的“包袱”。
現在藝人要養老婆孩子,生意慘淡。
於是小李決定去上班。幾個月後,除去房租水電,兩個人的利潤只有3000。小李決定扣除1000報稅,剩下的給美工。
然後就各奔東西了。
小李這次冒險失敗了。他覺得自己沒經驗,所以沒放在心上。
公司報了壹年零稅後,他就不報了,任其自生自滅。
他以為這輩子可以不管了。
他不知道自己擔任法人的公司進入了異常名單,被黑了。
後來小李去了壹個同學老王開的淘寶店做運營。
老王想再做壹次手術,可以開個天貓店。他急於加盟,但他註冊的企業還不到壹年。但天貓店鋪要求企業註冊兩年以上才能入駐。
網上買天貓店鋪怕被騙,成本高。
同學老王覺得小李幾年前好像有個公司,業務類別是電子商務。如果公司轉到老王名下,就能順利起步。
於是老王和小李說轉賬,但沒提錢。
畢竟是“空殼”公司,壹文不值,不壹定會給人。
現在還在黑名單上的公司,必須先補報稅,然後搬出黑名單,才可以轉讓。
嗯,沒關系。對於壹個知道去跑跑步的會計來說沒什麽麻煩。
於是小李趕緊讓壹個朋友幫他把異常名單拉出來。
但是最大的麻煩來了。雖然這是個空殼公司,不值錢,但是之前的藝人也占了50%的股份。
要轉讓,必須所有“股東”同意。
這幾年,小李和這個藝人分道揚鑣,沒有再“聯系”。
還好,雙方的QQ還在。小李試圖聯系藝術家,向他說明情況。
藝人同意了,但是說已經不在深圳了,在上海,然後就不回消息了。
兩個月後,老王開始催促,公司轉讓的怎麽樣了?
小李回復說還在處理中。
小李左右為難。美工不在深圳,轉讓股權必須親自到場,也就是必須親自來。
沒想到壹個空殼公司過戶這麽麻煩。他有點後悔,知道不該這麽做。
但是半途而廢就不好了。找會計朋友幫忙已經花了幾千塊了,現在還要找“藝術家”幫我轉股權。
幾年不見,這個“藝人”變得很陌生,“生死哥們”的老感覺也消失了。
但小李還是想抱著壹線希望,請他來深圳幫忙,哪怕給錢也行。當然,小李肯定包吃住。
於是小李給藝人打電話,藝人還是接了。
他說他剛入職上海壹家新公司做總監,很忙。他沒有時間過來,也不能休假。
小李想,可能是畫家要錢,就說:“這樣怎麽樣?我給妳發工資,給妳報銷來回車費和住宿費。”
藝人沒有直接回答,然後說考慮壹下就掛了。
小李很苦惱。沒想到過去還是壹個很好的“朋友”。現在請求幫助做某事是如此困難。
但他仔細想了想。在這個時代,沒有人有義務幫助妳。
還是錢的問題。
過了幾天,小李給藝人打電話,藝人說:“轉讓50%股權,不給我點錢嗎?”
我明白了。小李明白藝術家的意思。
不過這個空殼公司不值錢,轉給老王純粹是同學之愛。妳怎麽敢向他要股權錢?
這真是給自己挖坑。如果妳同意給藝人股權錢,也許他也會想小李從中賺了多少差價。
妳不同意給藝人股權錢,他也不會來幫忙。這幾個月來,他壹直白跑來跑去,和同學老王壹起上班也會不舒服,不開心。畢竟壹個淘寶店不需要那麽多運營。
最終小李妥協,給了藝人8000元,先把自己50%的股權轉到自己名下。
然後將100%股權過戶到老王名下。
股權轉讓當天,藝人如約而至,小李卻不願意簽字,直到付錢給他。
小想不明白為什麽這個曾經的“好兄弟”在利益面前好幾年沒見面了,而且臉色都這麽難看。
給錢簽完字,小李連再見都不想說,連看都不想看壹眼,就各自散去了。
後來小李從這位藝術家的另壹位朋友那裏得知,他其實壹直在深圳,而不是在上海。。。
小李苦笑,他甚至不敢去想過去的事,怕難受。
回來後,小李和老王談了公司轉讓的費用,要花多少錢。
聽到這裏,老王似乎明白了什麽,但是老王沒有說話。
想著壹個破公司還賺那麽多錢,這不是“坑”人嗎?
小李很無奈,但畢竟是上班族。為了這個公司,包括來回的費用,補報稅,給會計和美工發工資,他前前後後花了壹萬五。
老王覺得買個殼公司最多花3000塊,現在小李出了15000,好像有點過分。
哎,提到錢真的好疼!
小李不應該當著老王同學的面說這些,就算吃虧也沒什麽。
。。。。
壹個月後,小李辭職了。
後來,他註銷了公司。
後來我找了份新工作。
鑒於題目,其實完全可以把問題轉化壹下:老板不是公司法人有什麽好處?看看會不會清晰很多!
眾所周知,當今社會是法治社會。可以說很多時候,壹旦涉及到公司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走法律程序,所以無論事情大小,公司法人都是第壹責任人!
所以無論是非法裁員、三角債還是偷稅漏稅,只要涉及法律,法人只能承擔相應的責任,不能推卸。
壹旦涉及刑事責任,首當其沖的也將是法人。雖然他只是壹個傀儡,但在法律上他只能是壹條“魚”。
所以有些老板有意識地想逃避自己的法律責任,然後安排別人擔任公司法人,這樣就可以大膽地在幕後操縱公司轉運。
所以從某種角度來說,法人是老板為了自己可能踩紅線而刻意找的替身!甚至讓人不禁覺得老板的行為不像人,已經有了壹些違法的計劃和安排!
現在很多老板,尤其是中小企業的老板,資金並不是很充裕,很多還在三角債,往往導致銀行的信譽危機。甚至很多人失信被列入黑名單,可能還有“老賴”的記錄!
為了讓公司正常向銀行貸款,老板不得不安排其他信譽好的人做公司的法人,以便向銀行貸款。
其實現在大家都很清楚這個操作,只是老板用這種方法鉆了銀行貸款規定的壹些空子,從而更好的為自己謀取利益。
壹旦貸款無法償還,或者公司破產,最終責任人還是法人。就算銀行會用法院強制還款,結果也只能是先強制執行法人的房產或不動產。
這無疑給了幕後老板轉移財產的機會和空間。
不久前,海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張家輝和她的丈夫利用親戚的名聲註冊了20多家公司,財產上億!
大部分都是丈夫的親屬法人,以規避國家的壹些相關規定!
因為國家出臺了政策,所有國家公職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所以有些國家的公職人員為了規避相關政策規定,只能讓別人擔任公司法人,把自己變成公司的幕後操縱者,為自己謀取非法私利!
所以這也是老板不成為企業人的重要因素。
以前很多非法集資、吸儲、傳銷、放貸等公司都是用別人當法人,老板退居二線,躲在整個公司的違法活動中拉關系。
壹旦達到目的,很多老板可能會轉移資金,或者攜款潛逃,卷走投資人的血汗錢,甚至造成投資人家破人亡的悲劇!
企業法人完全是老板擺布的傀儡,直到最後鋃鐺入獄!
所以企業法人並沒有我們普通勞動者看到的那麽光鮮。其實很多時候,企業法人只是別有用心的老板,玩的是套路和手段!
這件事妳怎麽看?歡迎評論交流!
Corporate,聽起來很“清高”,看似是壹個公司的管理者和負責人,實際上並沒有實權,要承擔很多瑣碎的事務。當然,老板不成為公司法人,不全是因為法人需要承擔壹些責任,也有其他原因。
按照國家的規定,有些職業是不能在公司就業的,比如在事業單位工作的。最明顯的就是有些創業的高校老師成立了自己的創業空間和公司,但是因為是體制內的,所以不能成為法人。這個時候他只能找熟悉的人或者公司員工做法人。
作為代表公司形象的法人,難免有時需要代表公司出席壹些公開場合,比如與公司的客戶或合作夥伴談判。如果老板跑很多公司,這樣的事情都是他自己做的。我相信老板每天的時間被占用太多,自然要找人做法人。
公司作為法人,不僅要經常出席壹些公共活動,還要配合處理公司壹些瑣碎的行政事務。比如銀行貸款,往往需要法人親自簽訂借款合同。在較大的公司中,經常會發生貸款行為。壹年簽幾十個合同,老板親自來簽,顯然不合適。還有壹些稅務事項需要法人辦理。
換個角度看,壹個法律人的瑣事太多,占用老板太多時間。老板不是公司法人,便於集中精力做公司的戰略決策,專註於最重要的業務和方向。
法律糾紛在企業經營中不可避免,法人有義務配合解決法律糾紛。如果老板是公司法人,需要經常處理這些事情。也許有人會說,可以委托代理人來應對法律糾紛,但這畢竟是壹個重復性的工作。
找別人做法人也可以避免壹些不必要的麻煩。有時候在簽訂壹些合同的時候,會要求法人簽訂無限連帶責任來提供擔保。壹旦公司出了什麽問題,法人就要承擔很多不必要的責任。
比如法人的行為超出了《公司法》等企業法律法規賦予的權限,無論行為對錯,法人都要承擔後果。
除了規避責任的考慮,很多老板為了盡可能隱藏個人信息,不做法人。目前公司的信息和日常經營活動都可以在公開或半公開渠道查到。如果老板有好幾個公司,每個公司都是法人,“老底子”壹下子就被看到了,這顯然不利於老板的隱私保護。
這個問題問得好。讓我們拭目以待。
目前,社會有很多種。老板為什麽不做?第壹,有可能老板是大股東,讓公司的壹個朋友或者壹個人作為公司法人經營,也有助於控制實際控制人,是幕後老板。其實沒什麽好回避的,因為大老板還是承擔了最多的風險。
我遇到了公司的第1個員工,作為公司的法人,老板作為首席投資人,拿著公司的實際控制權。
還有壹個原因是因為是上市公司,比如註冊地在開曼群島或者國外,為了合理避稅,可能會選擇公司的壹個普通員工作為這個法人。
因為在很多公司,老板不可能都是實際最大的投資人,或者大股東。有可能他只是個小股東,股份很少,也會被當成法人。
從業人員的意思是法定代表人。
根據公司法,企業雖然是壹個組織,但在法律上享有各種權利,相當於壹個人的出生、死亡、債務、銀行賬戶。這種擬人化的組織稱為“企業法人”。
把企業當人看,可以讓創始人承擔有限責任,讓創始人敢於創新,敢於冒險,因為當企業失敗時,創始人不用承擔整個家族的財富,背負無限債務,不會影響家族的生存。這樣他就敢於放開手腳去創新。。
把企業當“法人”看待,有限責任公司發明後,整個經濟活力大大提高,這是人類非常了不起的發明。
但是,企業的“法人”畢竟不是人,而是組織。法律要求它有壹個“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處理壹些法律事務。這是法人代表。。
以前公司小,法人代表壹般都是老板。。因為老板擔心這個法人代表可以用壹些權力拿走公司的利益。。
但是現在大公司都有嚴格的組織體系,公司的核心資源和能力並不在於壹個人的行動。。。也不可能有人在公司破壞產權,所以不需要老板自己當法人代表。。因為做法人代表需要履行很多法律職責,簽很多字,老板壹般沒時間,所以會選擇壹個靠譜的員工做法人。。
因此,劉的助理擔任了旗下480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其他bat公司有幾百家子公司,法人代表往往是企業高管,壹些不太重要的子公司的法人代表,甚至是企業法務部門的壹個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