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從甲骨文、金文經過大篆、小篆,發展為隸書、草書、楷書、行書。其自由多樣的線條曲直運動和空間構造,表現、傳達出各種形體、情感、氣勢,而通過筆法墨法的相兼相潤,使得字體肥瘦枯潤,巨細收縱,變化無窮,從而形成了具審美風貌的中國書法藝術。它兼備了具象和表現兩種功能,是我國壹門獨特的“線的藝術”。它以它那簡約而單純的黑白點畫構置藝術格局,並由此呈現書法藝術的至美——意境。意境,是中國傳統美學的核心範疇,是壹個標誌著我國藝術民族特征的獨有術語。書法藝術通過點畫線條的組合變化,使作品超越有限的形質上升到壹種無限的境界之中,因而,書法藝術的意境美是最為獨特的:它是書法作品的總體審美意向和審美氛圍,是書法藝術的靈魂所在!意境美是書法藝術高低的標尺。有意境,則成高格;無意境,則成奴書!壹書法意境美是書法藝術的核心,它從外在主要給欣賞者呈現出了詩意美和音樂美。壹、詩意美。壹幅優秀的書法作品猶如壹首優美的詩,情感篤深,意韻濃郁,使品味者有雋永之趣。當我們欣賞顏魯公的書作,會感到他雄古深邃,傲岸磅礴的書氣,好似那激情慷慨,格調剛健的“建安詩歌”;當我們壹覽懷素、張旭的狂草書,李白詩句“日落沙明天倒開,波搖石動水縈回”(《東魯門泛舟》)中的意境會浮現腦海,似乎又進入了壹個飄逸曠達的境界……書法和詩歌雖非同壹性質的藝術,但它們都是作者思想情性的自然流露,有著強烈的寫誌、達意性。自古以來,詩人作詩大都緣事而發,寫字亦不例外。蔡邕《筆論》:“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劉熙載《藝概·書概》:“寫字者,寫誌也。”可見,書法雖不似詩歌通過語言直抒胸臆,但它那藝術化的線條組合和筆情墨韻,同樣寄寓著作者的藝術情趣。其次,在創作方法上兩者都很講究抑揚頓挫的節奏,強調起承轉合的章法。而且書法創作多以詩詞為內容,以此增添書法的藝術魅力。所以,優秀的書法作品往往涵容著醇厚雋永的詩意,使書法的意境呈現出壹種別具壹格的書卷氣和詩意美。二、音樂美。著名美學家宗白華先生在《論中西畫法的淵源和基礎》壹文中非常欣賞派脫(W.Pater)“壹切的藝術都是趨向音樂的狀態”這句話。他還說:“中國樂教失傳,詩人不能弦歌,乃將心靈的情韻表現於書法、畫法。書法尤為代替音樂的抽象藝術。”⑴可見,書法與音樂有著密切的聯系。音樂由不同的音符組成,而組成書法的音符是各種不同的點畫線條。這些點畫線條的粗細、長短、姿態的千變萬化以及墨色濃、淡、枯、潤的不同,使書法如音樂壹樣,具有壹種節奏感。音樂中的大調猶如書法中的狂草,奔放、熱情、雄強;小調猶如書法中的小草,細膩而耐人尋味。而且書法也同音樂壹樣講究章法。首寫壹字,其氣勢須管束到底,壹字乃通篇之準,下字之首筆和上字之末筆之間要承上啟下並貫穿書作始終。而最使人拍案叫絕的是書作中筆斷意連之處,筆斷如鷹擊長空,意連又扶搖而上,它豐富了書法的表現力,增添了書法的含蓄感。總之,音樂是運動的書法,書法是靜止的音樂。虞世南《骨髓論》言:“鼓瑟倫音,妙響隨意而生”也道出了音樂與書法意境的聯系。 補充: 二書法意境美之所以是書法的最高境界,因為這境界“誕生於壹個最自由最充沛的深心的自我。”⑵書法意境美的創造,根本上取決於書家的思想感情、審美趣味、審美理想以及人格襟抱。如王羲之《蘭亭集序》所體現的清風出袖,明月入懷的平和自然之美,正是其隨順自然、委運任化的人格心靈的體現;顏真卿端莊寬舒、剛健雄強、大氣磅礴的書法,又體現出他凜然正氣的人生追求;鄭板橋的“六分半書”,不衫不履,天性自然,於其中透出他人格心靈的真率與活脫……又如書法美學得到空前繁榮和發展的魏晉時代,書法藝術從實用性的文字進入審美領域的書法就是在這個輝煌燦爛的、人格化、抒情化的時代中突現出來的。它總體上打破了秦漢以來的樸茂方正,代之以輕便流利、神韻卓犖的藝術風格,體現為平和自然、含蓄蘊藉、剛柔相濟,由此藝術風尚為之壹變,帶來了藝術上的自覺時代,並高高揚起了肇自老莊的“中國藝術精神”。這時的書家常常用書法來抒發個人感情,使之成為壹種理想化人格的化身,並在其中反映時代精神。而在此後的唐宋元明清各代也突出體現了筆者的上述觀點。是的,藝術的使命不僅僅在於反映客觀世界,更重要的是反映人的主觀精神。在中國書法藝術的本質構成中,筆者認為藝術主體——書家是最根本最核心的。因為只有發自藝術本體的感性沖動,才能催發出人類文化意識照耀下絢麗無比的生命花朵——藝術。所以,書法意境美的創造最終取決於書家的思想感情、審美理想和對客觀現實的美的感受。因而我們也可以從書家特有的漢字藝術造型和作品意境中窺探出他們獨特的審美意識和風格,諸如儒雅與庸俗、雄健與嫵媚、蒼勁與秀潤、老辣與稚拙、沈郁與飄逸、豐實與空靈等等。所以,要了解書法藝術的真正審美根源,只有到書法主體的心靈中去尋找。因為在那些流暢的線條、飛動的曲線、變化多姿的結構中滲透著主體的內心世界和人格精神! 補充: 人們在形容書法藝術時往往用“獨特”壹詞,因為就世界範圍而言,它是我們民族的特產—只有中國文字才產生了震撼古今的書法藝術。以漢文為主的中國文字雖幾經變化,但始終未脫離象形的特征,事物之形的復雜多變決定了中國文字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從而為書法藝術提供了廣闊的天地。書法作為中華民族文化的嬌子,其點畫線條也不再是單純的形式再現,而是我們整個民族文化、民族藝術精神曲折隱微的體現。“中國樂教衰落,建築單調,書法成了表現各時代精神的中心藝術。”⑶那麽,書法到底體現了怎樣的藝術精神呢?下面將做壹個簡要的探討。藝術精神是指壹種藝術獨自具有的、內在的品質或氣質,也蘊涵著壹種文化的理念。中國藝術精神是什麽呢?徐復觀先生在《中國藝術精神》中認為是莊子精神。不可否認,莊子以及道家思想對中國藝術精神產生的深刻影響。在書法這種看似簡單,實則凝練的藝術中,既要展示出書家隨心所欲而不逾規矩的技巧工夫,又要透露出書家的情性、修養、氣質和審美觀,除了技法之外,更多地是靠學養,是“無心於變,自然觸手盡變者也”⑷,這也正是莊子要求的“心齋”、“坐忘”的自由境界。可見,書法創作作為壹種精神現象是與我國道家傳統審美文化中的“自然精神”緊密相連的。書家豐富的表現力和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大都是建立或歸宿在道家的“自然精神”這壹美學境界上的,這也促使書家創作要合乎自然天成的審美規律,以形寫神,在虛實隱現中妙造自然之境,達到“如藍田日暖,良玉生煙”⑸的氣韻生動的審美境界,從而獲得宇宙生命的渾成之美!所以,書法的意境美首先體現了包孕著我國傳統文化精髓的莊子及道家所言的“自然精神”。其次是主體精神和創新精神,這兩者在很多時候都是緊密相連的。中華民族的文化精神是以探索主觀規律和反映精神世界為目標的,在書法上則表現為書家的主體精神。當王羲之、張旭、懷素等書家下筆縱橫揮灑時,策動他們的是自由表現自我情感的欲望,他們寫的是“胸中逸氣”,是壹種創造力的生命行為。這種行為伴隨著他們主體意識的覺醒而產生,並激發著他們強烈的自我崇高感,從而創造出新的書法形象、意境和風格。例如在唐代張旭以前,隸、行、真、小草各書體已日趨完善。他在掌握了精湛的傳統技藝和深厚功底後,突破小草的規範,創造出風格迥異的狂草,這便是壹種“超越自我,超越傳統”的創新精神。所以,在歷代書家不斷超越的奮鬥不息中,我們也清晰地看到了中國藝術精神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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