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瑞安縣誌》卷壹《輿地誌·風俗》中記載:“瑞安民性古樸,風俗淳良,始於晉而盛於宋。”之後,又在文章中多次稱贊瑞安的民風及民情。可見,自古以來,瑞安人對風俗十分重視。那麽,古代時瑞安人過年有什麽風俗呢?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中有“冬至“、“臘月”、“除夕”、“元旦”和“元宵”這樣的記錄,這幾條都與瑞安過年風俗有關。
冬節圓兒吃爻大壹歲
瑞安人稱冬至為冬節。冬節這壹日,全家早上吃湯圓(有肉餡、麻心,或外粘豆粉,稱饃糍)。謂“冬節吃爻湯圓,人又長了壹歲。”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記載冬至為:“粉米為丸,設饌祭祖考。”
事實上,瑞安人對過年的感覺,不是從臘月(農歷十二月)開始的,似乎早早地從冬節就開始了。冬至壹般都在公歷的12月21日或12月22日這兩日,因為冬至並沒有固定於特定壹日,因此和清明壹樣,被稱為“活節”。按農歷來說,壹般在農歷十壹月月尾。
在瑞安,冬至也稱小年。因為冬至過後,新年就在眼前,所以民間有“冬節大如年”的說法。
瑞安的“冬節圓兒”有好幾種:饃糍、雞蛋圓兒、湯圓等。其中饃糍和雞蛋圓兒是小孩子的最愛,冬節當天早晨都要吃好幾個饃糍與雞蛋圓兒,把小肚子撐得飽飽的,接下來的每天放學還拿饃糍當點心,總是吃不厭。
在瑞安,冬節有吃湯圓過節的風俗,寓意團圓和喜慶。清《光緒永嘉縣誌》載:“冬至,粉糯米為丸,或炊舂為糍,以享先充饋。官僚相賀,略如元旦。”大約自宋代開始,民間有“吃了冬節湯圓大壹歲”之說。
玉海文化研究會會長何光明介紹說,以前的瑞安,希望家人在過年之前就能團聚在壹起,所以強調“冬節團圓吃湯圓”的感覺,同時,也寄托全家團聚之情。
從冬至開始至來年立春前夕,瑞安城裏還有“敲梆”的傳統習俗。每夜22時過後,夜深人靜時,就會自遠而近傳來壹聲聲清脆的“篤篤篤”的敲梆聲。敲梆人邊敲邊喊話:“寒冬臘月,小心火燭。前門照照,後門看看!”
搗年糕、曬臘肉,辦過年貨
瑞安人至今仍十分喜歡吃年糕,有“吃爻年糕,年年高”的說法。用糯米或粳米做的年糕有幾種,放糖的稱“糖糕”,不放糖稱“水晶糕”或“水浸糕”,印上狀元圖形的稱“狀元糕”。
古時,瑞安農村經濟條件差,常用年糕做“米雞”、“豬頭”、“元寶”代替“三牲”及元寶貢天、祭祖。農家將搗成的年糕浸水,儲至來年清明後,佐以油菜花頭、芥菜煮以代主食,或作春耕時點心,瑞安話稱之為“接力”。
據說最早年糕是為年夜祭神、歲朝供祖先所用,後來才成為春節食品。北魏賈思勰的《齊民要術》中有米磨粉制糕的方法:將糯米粉用絹羅篩過後,加水、蜜和成硬壹點的面團,將棗和栗子等貼在粉團上,用箬葉裹起蒸熟即成。這種糯米糕點頗具中原特色。
除了搗年糕,瑞安人還喜歡曬臘肉。壹般來說,進入臘月之後,天氣晴好,曬肉幹、雞、鴨幹以備過年時款待客人,稱“臘肉”或“醬油肉”、“醬油雞”、“醬油鴨”。還有曬海鰻幹過年,稱“鰻鯗”。
這些都是瑞安人喜歡的幹貨。
在古時,因新年期間歇市5天。如今的春節正月期間,商鋪通常也會休息幾天。所以,大家都要年底備辦過年食品、衣帽鞋襪,稱“辦過年貨”。
以前,窮家少錢,往往直至臘月二十八、二十九才上街辦貨,而貨價大漲,稱“殺窮漢”。
臘月是壹年之歲尾,民俗歷來有“正月裏不剃頭”、“有錢沒錢,剃頭過年”的說法,所以,理發和置辦新衣服也是過年風俗。從頭到腳煥然壹新,圖個好兆頭。
撣新、送神進“交年”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中記載的“臘月”壹條雖然精短,但基本說出了瑞安的臘月風俗習慣。其中記載:“二十四夜祀竈。先期選日掃舍宇,至是設祭,送神,次日人家多齋素。”
也就是說,在農歷十二月二十四這壹夜,有送竈神上天“呈好事”的習俗。
在送竈神之前,還有選壹個好日子,進行撣新。撣新,擇日掃舍宇,或稱換新。近年社區服務單位專設(撣)新鐘點工,上門服務,頗受大家歡迎。
撣新壹般都在臘月二十日或祭竈之前,家家選吉利日子,打掃門庭,上至椽瓦,下迄溝瀆,所有屋角、棟邊,都要用長竿紮上掃把,處處刷過,並洗滌所有用具,準備幹幹凈凈過新年。
早年,瑞安人的“祀竈”風俗也頗興盛。臘月二十四夜,竈神上天呈報歲事,在竈前點香燭,放爆竹、羅果品、酒,特別要有麥芽糖,以示竈神喝醉酒,用糖粘住嘴巴,上天時只能點頭稱好,避免“天譴”,來年賜福。二十四夜謂之“交年”。
除夕守歲吃分歲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中記載的“除夕”記載:“炊歲糕,換桃符,粘春帖,燒爆竹,點歲燈,設肴饌,祀祖先。仍備熟食多品,為新正祭祀宴客之需,人家皆然。”
“炊歲糕,換桃符,粘春帖,燒爆竹,點歲燈,設肴饌……”壹下子列舉這麽多的風俗。至今,依然風行的大概還有帖春聯,點煙花、歲燈和分歲酒。
新年前夕,瑞安人在家裏的中堂上首懸掛祖先畫像(照片)、陳設家藏古董珍品及香爐、燭臺、果饈,以便親戚前來拜年,稱“擺珍(亦謂擺真)”。至初五家祭後,收藏祖先畫像、珍品、香爐、燭臺,謂之“完珍(亦謂完真)”。
所以,“擺珍”壹般在除夕之前,“完珍”則在正月初五之後。
至今“守歲分歲酒”,還是瑞安人最重要的過年習俗。除夕守歲在魏晉時期就有記載,全家老小熬年守歲,歡聚酣飲。
除夕之夜,全家團聚,吃過年夜飯,這是我國普遍存在的除夕守歲習俗。據史料記載,這種習俗最早起於南北朝,以後逐漸盛行,到唐朝初期,唐太宗李世民寫有“守歲”詩:“寒辭去冬雪,暖帶入春風。”直到今天,瑞安人還習慣在除夕之夜守歲,屋外時鳴鞭炮,室內圍坐看電視,笑語連連。
新春開筆過年忙
清代以前,行夏歷(又稱陰歷、農歷),以夏歷正月初壹為元旦,瑞安俗稱新年。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中記載的“元旦”:“賀歲,戶無大小,皆服明潔衣裳,拜天地、神祗、祖先、家長,以次出謁鄰右,親友交相酬答。三日後,果酒拜墓。五日以內為節假。”
民國以後,推行陽歷,稱陽歷壹月壹日為元旦,是壹年之始,改稱農歷正月初壹為春節。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以公元紀年,仍稱農歷正月初壹為春節。舊時的春節,各行業均放假,壹般以五日為期。民諺有:“三日重五、五日年,壹日清明種子好落田”。期間,店鋪貿易大部分停歇。
讀書人用大紅紙,書寫吉利辭名,或“壹年四季,讀書大吉”這類,這叫“新春開筆”,也有寫比較長的,如“新春開筆,大吉大利。壹年四季,萬事如意。生意興隆,財源廣進。六畜興旺,五谷豐登。家門清吉,人口康寧。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寫好後,貼在板壁上。會賦詩的人,則觸景生情,做幾首新自勉的詩。
《乾隆瑞安縣誌》中的《歲時》壹篇中,還有按語,稱:“歲時諸事,亦皆近古相沿,稱為佳節,雖奢不靡,足成禮俗,但嫌瀆於事神,相誇崇麗。及二月二日之盛,未免惑溺者。”這段話表明,以前的瑞安人還是提倡勤儉節約的。
新年壹聲開門炮
新年的早晨,大家開門燃放爆竹,迎接新年吉利安祥、驅邪,稱“開門炮”。中國民間有“開門爆竹”壹說。新年第壹件事就是燃放爆竹,以除舊迎新。現在我們壹般的人都認為放爆竹可以創造壹種喜慶氣氛,是節日的壹種娛樂活動,它可以給人們帶來歡愉和吉利。
近年來,大家自覺不再燃放爆竹,壹般連煙花也少點了,怕汙染了空氣。
過年風俗中,瑞安人最崇拜年。按宗族、親戚、朋友的輩分,下輩向上輩,外戚向內親拜年,並在祖先像前點香燭跪拜。
春節拜年時,長輩要將事先準備好的壓歲錢分給晚輩,據說壓歲錢可以壓住邪祟,因為“歲”與“祟”諧音,晚輩得到壓歲錢就可以平平安安度過壹歲。
如果將拜年按時間分配,大致如瑞安民諺壹樣:“初壹拜廟門,初二拜丈人(嶽父、母),初三拜屋底(堂房,族內),初四拜鄰舍,初五‘完珍’,初六上墳。”
至今,瑞安市區壹般於初壹上午上墳,壹部分的鎮街是初六上墳,大部分鎮街的風俗則為清明上墳掃墓。
新年初四這壹天,大家還要接竈神。因為上年臘月二十四日夜,送竈神上天“呈好事”後,新年初四夜要迎竈神朝天歸來,放鞭炮,在竈神前點香燭,稱“迎竈神”。
此外,唱詞、做戲、“送元寶”、“滾龍”(參龍)等的風俗也是正月裏熱鬧的看點。春節期間,民間藝人挨戶(或挨村)上門演唱鼓詞、蓮花小段,稱“門頭敲”;或在村落中心、廟宇演戲或唱整本、連臺鼓詞。唱“劃龍船兒”(指小木船,內祀陳十四娘娘,由藝人肩扛),亦挨村、挨戶唱故事。
“送元寶”的人來了,手拿壹枝萬年青,壹人呼,壹人應,內容大致是:“元寶搖壹搖,生兒中狀元;元寶扭壹扭,養豬大如牛”的討彩、吉利話。
民間舞龍隊在正月至清明節間在附近串村舞龍叫“滾龍”,部分舞龍隊還以藝人擊鼓演唱故事叫“參龍”。主家則以年糕果品之類酬謝藝人,或以“紅包”酬謝。飛雲江南岸還興壹種叫“賣纻”的曲藝,藝人僅限初壹、初二日夜間來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