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這本書寫的故事超過500字(1)
“我可以壹天不吃飯,但不能壹天不看書。”這句話告訴我書對我們人類的重要性。它不僅能幫助我,還能陶冶我的情操。它是我的良師益友。我家裏有很多書,比如童話、科普書、小說、作文選、參考書等。但是我最喜歡童話,尤其是鄭的《皮皮魯的故事》。有壹次,它讓我開了個玩笑!
那天我把它當成了《皮皮魯的故事》裏的“皮皮魯和幻影”,我只是在看集錦。正好家裏的水打完了,我媽讓我去打水燒水。我提著水壺走著,想著皮皮魯怎麽了,還有救嗎?步伐更加急促,但我還是條件反射地跑進了食堂。我壹踏進去,裏面的人就喊:“妳拿著水壺做飯啊?”我剛從陸璐的世界裏走出來。我低頭壹看,咦,真的是!我的臉壹下子就紅了,趕緊上樓去打水。
我也喜歡看科普書籍。看了《昆蟲》和《酷蟲派》,才知道原來螢火蟲是吃蝸牛的。他們先通過嘴裏的壹條溝把毒液註入蝸牛體內,讓它們不能動彈,然後吃蝸牛。這讓我知道,判斷事物不應該看外表,而應該看內在本質。看了《發現》,學到了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識,比如各國的人情世故,生活中的很多小竅門,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
上次買了壹本《星球大戰》看了壹些。我正要去上學。我匆匆收拾好書包,匆匆趕往學校,但我忘了帶那本書。於是我趴在桌子上,以為火星人已經到了地球上。人類把它們消滅了嗎?還是人類被火星人打敗了?上完三節課,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打開書讀了起來。我幾乎忘了吃飯和睡覺。
蘇聯作家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認為書是壹艘小船,載著我們駛向知識的海洋。
我用這本書寫的故事超過500字(2)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是高爾基的名言,是的,如果沒有書,我真不知道這個世界會是什麽樣子。我從小就喜歡看書,給大家分享壹下我讀書經歷中的壹個小插曲!
記得我三年級的時候,在書店看到壹本叫《格林童話》的書,愛不釋手。因為錢不夠,這本書花了10元,我只有5元。碰巧媽媽不在家。不過,我真的很喜歡那本書!
突然,我看見壹個老人在收廢品。我靈機壹動:我可以撿廢品賣了!去做吧。我跑回家,帶了壹個大包。我為那本書拼寫。在小區裏尋找“獵物”,第壹次感受到辛苦。我真的很累!
經過壹下午的勞動,我撿了29個空汽水瓶,2個角鐵和壹些紙箱。
當我興高采烈地把我的“勝利品”拖到收廢品的老爺爺面前時,老爺爺豎起大拇指說:“小姑娘,妳真行!”然後他拿著我手裏的東西,稱了稱,給了我,7.5元。我高興地謝過爺爺,飛去書店買了那本夢寐以求的書。
每當看到這本書,心裏都特別甜,因為這是用勞動換來的。
我用這本書寫的故事超過500字(3)
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們必須閱讀。讀壹本好書就像和壹個高尚的人交談,讓我的生活豐富多彩。閱讀也讓我快樂。在書中,我遇到了羅賓遜、聰明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睿智的華生醫生和調皮的湯姆·索亞。在許多書中,《快樂星球》這本書是我最喜歡的。說到這本書,我也想從看電視劇說起。自從《快樂星球》開播以來,我每壹集都看了個不停。看完電視劇,我還沈浸在那些精彩的情節裏。
壹個星期天,我和媽媽去了新華書店。當我正在瀏覽書架上琳瑯滿目的書籍時,突然發現書架上有許多快樂星球,真是讓我喜出望外。我立刻從裏面翻出壹本《快樂星球的電腦冒險》,如饑似渴地讀了起來。啊!書中的情節立刻把我帶到了快樂星球,我仿佛看到了“多面體”在用“冰檸檬”做實驗;後來,他帶我去丁凱樂的學校,看到胖哥和金剛在東方老師的課上扔紙團。總之,書中的內容非常精彩。我在看書的時候,媽媽過來拍拍我回家。我馬上讓我媽去買這本書。壹向重視我學習的媽媽當然馬上同意了。
回家的路上,我媽壹進店裏看衣服,我就趕緊找個地方坐下來看書。本來很討厭和媽媽壹起進店,但是今天很期待媽媽在店裏多呆壹會兒,呵呵,因為可以多看看書。我終於到家了。壹進家門,我就迫不及待地坐在沙發上,和書中的人物同甘共苦,連我媽都請我吃飯。
這本書我已經看了不下十遍了,每次看都能發現新的東西,有新的感覺。我多麽想像樂樂壹樣在快樂星球上玩啊,還能交到壹些像樂樂壹樣有能力的朋友。從這些故事中,我深深體會到科學不是萬能的,壹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團結互助,攜手共進,人生的列車才會到達理想的頂端。可能這就是我喜歡這本書的原因吧。現在第二本、第三本都出版了,我也買了壹些。我每天晚上睡覺前都看,和同學交流。
我和書有不解之緣。俗話說:“讀壹本好書就像交壹個好朋友。”我喜歡對我有幫助的書。
我用這本書寫的故事超過500字(4)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也是我最喜歡的寶貝。自從接觸了書籍,見識增加了,作文水平提高了,視野開闊了。書籍讓我的生活充滿了激情和活力。書籍是讓我受益匪淺的財富。我可以通過書和作者對話,我可以學習別人的優點和品質來彌補自己的不足。
另壹件有趣的事情發生在我和這本書之間。三年級的時候,我在座位上看了壹本叫《我最喜歡的狗是妳》的書,被它迷住了。看到最後壹個小故事,讓我悄悄哭了。故事是這樣的:有壹只母狗,每生壹窩小狗就被主人賣掉。這個婊子壹生都在悲傷中度過。當生命塊走到盡頭時,有人拿來壹只還在吃奶的小貓,放在母狗旁邊。母狗雖然看到了那只不是自己寶寶的小貓,但還是好心的舔了舔小貓,離開了這個世界。這個故事讓我感受到了濃濃的母愛,感受到了動物之間的親情。這時美術老師讓我們把美術書放在桌子上。當她來檢查的時候,我被迷住了,所以我沒有把書放在桌上。美術老師問我:“妳沒帶書嗎?”我想止住眼淚,告訴老師是我帶的,但是眼淚像水龍頭裏的水壹樣湧了出來。我抽泣著說:“我帶來了。我現在就拿出來。”老師以為我以為她哭是因為她說話太兇了,就跟我說對不起,去查其他同學了。書真的可以讓人著迷!
現在我把書當成生命中不可分割的壹部分,我會壹直把讀書當成人生最大的快樂,我會壹直讀下去。
我用這本書寫的故事超過500字(5)
書香是壹杯意味深長的淡茶,清香撲鼻,流淌於心,回味悠長。
我第壹次見到這本書是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雖然只是壹本繪本,但也奠定了它在我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讓我看完後有壹種親切感。
也許是因為我喜歡聽故事,這是每個孩子都有的愛好。所以小時候,我沈迷於書本。整天抱著爸媽給我買的書不放,很快在家裏得了個“小書蟲”的外號。雖然很長壹段時間抗拒義,但漸漸習慣了。
再大壹點,聰明壹點,就有點自大了,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聰明的。當我的小尾巴翹起來的時候,爸爸發現了,但是他笑了笑,什麽也沒說,只是轉身扔了壹本磕頭書。我莫名其妙的打開,裏面有很多蝌蚪壹樣的文字,讓人頭暈。我很快意識到我的傲慢。在我父親看來,那只是壹個玩笑。我不爭氣的臉紅了,灰溜溜的把書還給爸爸,又回去認真練我的“壹橫壹縱”。
這件事之後,我不再單純因為“讀書”而讀書。沒有“心魔”,自然更愛讀書,更愛書。雖然我還太小,不能看什麽有深度的書,但對當時的我來說還是挺有收獲的。
我已經穿越了時間的洪流,進入了初中。雖然我還是很愛看書,但是業余時間在減少是不爭的事實。偶爾從學習資料上擡頭,也會懷念小學時無憂無慮的讀書時光。不過,時間雖然短,但也不是壹分錢都沒有。時不時在學習之余偷個“新鮮”也是初中生活的壹大亮點。多年以後,我壹定會為這次經歷而微笑!
這些年來,我只是壹個行走在茫茫紅塵上的普通凡人,物以稀為貴,壹顆平常心,壹個願書與我壹起成長,陪我前行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