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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具的發展演變反映了哪些歷史規律?

壹個

人類的歷史始於工具的使用;隨著工具的使用,人類正式脫離了動物的行列,走出了蒙昧的荒野。農業的歷史始於農具對農業活動的影響。在農業開始之前,人類經歷了近兩百萬年的采集和捕魚。雖然這個時候的人已經會使用工具了,但還不能稱之為農具。自然生態在農業出現之前就被人們有目的地加工過,用於農業加工的工具就是農具。可見,從工具到農具,人類祖先是經過近200萬年的艱苦探索才學會的,得到農具並不容易。有了農具,就有了農業。農業和農具同時誕生於人類社會,誰也離不開它們的孿生兄弟。

農業和農具的誕生結束了人類對社會的需求,開始了人類貢獻社會的新時代。

隨著社會的變化,農業生產發展了,農具也有了相應的進步;農具的進步反過來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中國自古以農立國,農業歷史悠久。各行各業從來都是隨著農業的發展而發展的。農業的發展在某種程度上表現為農具的發展水平。農具的發明和發展導致了壹系列科技部門和研究科技部門的出現和發展。可以說,整個國計民生都不同程度地與農業直接或間接相關。從石器時代開始,中國就是壹個以農業生產經濟為基礎的國家,歷代所有的社會制度都與農業發展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農業生產工具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但也必然導致經濟條件的新變化,經濟條件的發展必然導致社會制度的演變。這是農業生產和農具發展對社會制度的巨大促進。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壹個以農業為基礎的大國,有壹萬多年的農業文明史。它是世界上為數不多的農業發源地之壹。中國農業科技基礎雄厚;中國農業文化內涵豐富。在中國大地上誕生和發展起來的炎黃文化,與古埃及文化、古希臘文化、兩河文化、古印度文化、瑪雅文化處於相同或相近的發展水平,只有炎黃文化演變為中華文化,從未間斷。當然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是炎黃文化壹直根植於無煙、綠色、龐大的農業文化(包括農具文化),科技含量豐富先進;它為中華民族的形成和持續發展提供了強大的物質基礎,為中國各族人民的大融合提供了相同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文化選擇。中國農業養活了世界上最大的民族,創造了無與倫比的經濟成就,走了壹條可持續發展的生態之路。這是中華文明的美好和獨特之處,也是當今中國新農村建設的基礎。

從本質上說,農具是人類為了生存和不斷改善生活條件,改善農業生產面貌,利用和改造自然的產物,標誌著農業生產力的不斷發展,是人類社會從必然王國向自由王國不斷進步的縮影。因此,生產工具中包含的農具是壹種文化載體和文化現象,是整個古代文明的重要內涵之壹。農具既然是人造的東西,就蘊含著人類的智慧和技術,成為人類物質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農具的生產、使用和廢棄也體現了人們的思想觀念,烙上了人類精神文化的烙印。

農業是壹切貿易的源泉。農業是人類進入農耕時代後不可或缺的產業。很多其他行業可能會隨著社會的發展暫時或永久消失,但農業不會。農業不僅過去存在,現在也存在,將來也永遠不會缺席。農具是農業的兄弟姐妹,沒有農業就沒有農具;沒有農具,就沒有農業。所以,人類走過的歷史進程,是從農業的腳步開始的;它在農業和從農業分化出來的各行各業的腳步中不斷前進。農業的發生和發展與農業工具的發生和發展密切相關。所以,研究人類發展史,就要研究農業工具發展史。

農具史是民族史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壹部沒有農具史的民族史是不可想象的。農具史從壹個側面反映了中華民族的偉大歷史;體現了中華兒女歷來勤勞勇敢聰明創造創新的偉大品質和優良傳統。研究農具的歷史,不僅可以使這些美德得到傳承和發揚,而且有助於提高人們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愛國主義精神,特別是年輕壹代。而且使我們能夠發現農業機械的科學發展規律;從中可以借鑒今天農業機械的發展,從而推動當代農業機械的發展,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

研究中國農具史,就是要還原中國農具發展史的本來面目,讓人們正確對待歷史。正確看待中國傳統農具的歷史。研究中國農具發展史,就是從歷史進步的足跡中找出我們的經驗和不足;找出我們由先進變落後的原因和教訓,為今後我國農業機械的發展提供參考。研究中國農具發展史,是為了給中國通史及相關學科提供更加豐富、準確、真實的關於農具發展的史料。

向世人再現歷史的真相,是包括農具史學家在內的歷史工作者的歷史責任。

為此,我們想到了壹個很重要的問題,那就是:中華文明應該是五千年還是壹萬年?傳統說法:中華民族有五千年文明史。據說這種說法主要是基於文字的發明和城市的出現。這種依據實在不合理。無論城市建設多麽發達;文字的應用再精彩,離不開農民嗎?沒有活人哪裏會有發達的城市和精彩的文字?如前所述,中國有超過壹萬年的農業文明史是無可爭議的。決定人類進入文明時代的標準應該是農業文明的到來,而不是文字或城市的出現,因為人類的第壹需求是吃飯和農業。城市再美好,文字再發達,也解決不了人的生存問題。壹萬多年的農業文明壹直延續,從今天壹直延伸。農業文明是其他文明的基石,幾乎所有的其他文明都源於農業文明。夏商周以後的農業文明當然是華夏文明;那麽為什麽夏商周以前的農業文明會被排除在中華文明之外呢?傳統農業工具鐮刀已有壹萬多年的歷史。在這壹萬年間,鐮刀壹直是“種、管、收”三大農業工程之壹的收割工程中的主要農具。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它仍然在農業收割中起著主導作用。鐮刀開創的農業文明不就是華夏文明嗎?壹萬多年歷史的稻作文化不就是中華文明嗎?

中國自古以來農業工具發展的史料比較貧乏,中國古代文獻眾多。然而,在這浩如煙海的古代文獻中,關於農具的史料卻少之又少,很多資料只能從與農具無關的文史資料中,像大海撈針壹樣去尋找、判斷、參考、借鑒。(這壹點可以從我的《中國農具發展史通誌》[約1500篇]中得到證明)。而且為後代鋪平道路提供了壹套重要信息。可惜沒地方發表,只能發表在我數量有限的《中國農具發展史補遺》上)。在中國古代文獻中,幾乎沒有專門論述農具的書籍。直到唐代,壹位詩人陸龜蒙作為愛好,寫下了中國歷史上第壹部專門論述農具的書。雖然有很大的史料價值,但其主要內容只是關於壹種弓犁。數百年後,元代王鎮編撰的王鎮《農書》對中國傳統農具進行了全面的總結和介紹。但卻成為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農具之作。在中國歷史上,雖然能收入農書的著作有幾百部,但真正講農具的人卻少之又少。甚至在之後的兩部大型農書《農政大全》和《計時通考》中,雖然農具占了不少篇幅,但基本都是王鎮的農書?壹本農機圖集,新意不多。清末,在壹批激進人物探索中國如何擺脫貧窮落後的潮流中,顧為了在壹些新開辦的學校中傳授農具知識,臨摹了中國第壹部教科書式的農具專著,成為中國學者獨立撰寫農機著作的第壹部作品;世界書店1933出版的唐誌才《改進農業機械法》,其實講的是如何在引進歐美農業機械的同時,提高我國傳統農業機械的省力高效能力,以及如何在改進和改革的基礎上自主開發新型農業機械。但它們不是歷史著作。

建國前後,農具史的研究雖然不能說是空白,但也不多見。劉仙洲先生曾系統地整理了有關古代農業機械的資料,並組織編寫了《中國科技史資料選編——農業機械》,由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然後(1963)劉仙洲先生出版了專著《中國農業機械發明史》,開啟了研究中國農業工具史的大門。然而,即使是這部專著,仍然是綱領性的,缺乏詳細的考證和論述。更重要的是,傳承的趨勢還相當弱。高校和科研單位既沒有這方面的機構,也沒有這方面的課題,更沒有出版農具史著作的園地。雖然中國農科院和幾所高校相繼成立了農業史研究室,但幾經沈浮,舉步維艱,很少有人和財力從事農具史的專題研究。另壹方面,隨著建國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相應的文物考古的發展,雖然出土了壹批與農具有關的文物,但只是散見於各種發掘報告中,缺乏系統的整理和認真的分析、比較和研究。改革開放後,這種情況開始好轉。以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遺產研究室為代表的幾大農業史研究機構得到加強和充實,中國農業史、農業史研究、古今農業等相繼創立,使農具史研究開始有了自己的地位。尤其是大型學術刊物《農業考古學》的出版,更是將農具史的研究推向了百花齊放的時代。作者寫了《十年回顧》、《今天的考古學》和《五年和上壹層樓》三篇文章,對農具史的研究作了全面的回顧。近二十年來,先後出版了張春輝的《中國農具發展簡史》、《中國古代農業機械發明史(補編)》、張凱的《中國古代農具》、《農具史》和作者的《中國農具大綱與圖集》。還有以《中國農業科技史稿》為代表的大量農業專著,都或多或少地談到了農具的內容。特別是陳文華先生的《中國農業科技史圖集》和《中國農業考古圖集》對歷年發掘的農具文物進行了系統整理,極大地豐富了農具史研究的資料來源,為中國農具史的編纂創造了壹定的物質基礎。

但這畢竟只是壹個基礎,如何整理零散的數據系統;如何梳理幾萬年來農具的發展;如何找出各種農具的起源和發展途徑,特別是壹些重要的有影響的農具;如何充分展示農具研究的各種學術觀點;如何統壹各種差異;如何體現農具技術的整體發展;如何提煉農具發展的技術理念...這是壹個沒有先例的難題。

經過多方努力,到目前為止,我們終於有了中國農具史的基本讀物,比如我的拙作《中國農具發展史》,但也只能是“基礎”,很多細節還沒有解決,或者說沒有完全解決。比如:農具用詞的形、音、義的發展演變;區分農具與“異名同物”、“異名異物”、“壹物多物”、“壹物多物”;只知其名不知其物的農具探索;只知道定型的農具,不知道怎麽產生的,也不知道發展演變的來龍去脈等等,都有待深入調查研究。

另外,目前研究農具史的主要依據是文獻、考古和文物。這顯然有壹些不足:第壹,文獻尤其是古代文獻有很大的局限性,社會上實際存在的農具比文獻記載的多,自古以來都沒有。雖然根據壹些相關調查做了壹些補充,但由於缺乏全國範圍的古代農具調查,仍有許多傳統農具無法寫入;尤其是古代已經失傳、文獻中缺乏記載的傳統農具,成為農具史上不可彌補的疏漏。第二,考古和文物是非常偶然和隨機的。我們看到的只是某個時空已經發現了什麽,還有多少沒有被發現,未來會發現什麽。誰也說不準,所以現在的壹些結論很可能會被未來新的考古和文物的發現所否定。再次,無論是文獻還是考古文物,都缺乏對農具結構的描述。彌補這壹短板最重要的手段就是對現存的傳統古農具進行全面的普查和實物測繪。雖然做了壹些工作,但由於涉及面廣,需要相當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所以把這些內容寫進《農具史》需要相當大的努力。沒有國家的立項和投入,恐怕很難完成。第四,農具出土文物的再鑒定也是農具史研究中應該做的壹個龐大的工程,做起來難度很大。這些文物中的許多很可能在最初的評估中是不準確或不正確的。目前這些農具被收入農具史專著時,只談現實。這絕對是壹個很大的缺點,需要在以後的時間裏彌補。

在口語中,“農具”和“農機”的界限非常模糊。從文字學的角度來看,大概也是如此。

顯然,“農具”是“用於農業生產和勞動的工具”的簡稱。那麽什麽是“工具”呢?工具的本義是指人們在勞動生產和社會活動中使用的有形的和無形的東西。它是壹個廣義的詞,可以指在各種生產活動中使用的對勞動對象產生作用的器具。古代手工業常用的斧、鋸、鑿是工具;古代農業常用的犁、耙、鋤是工具;現代工業常用的車床、刨床、車刀也是工具;現代農業常用的收割機和圓盤耙也是工具。顯然,收割機、圓盤耙、車床、刨床、斧子、鋸子、犁、鐵耙等等。也可以叫機械,所以在壹定意義上,“工具”和“機械”的界限是很模糊的。這些工具是社會中存在的有形的東西。但是,工具還有壹個引申意義,就是指人們從事意識活動所需要的東西,可以是具體的、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抽象的。比如“語言”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意思是抽象的東西。當然,“用於農業生產和勞動的工具”不會是抽象的東西,而是從事農業生產和勞動的人所使用的具體物品。

“農業生產勞動工具”壹詞由工具、生產勞動和農業三部分組成。

“勞動生產工具”壹詞將“工具”限定在“生產勞動”的範疇內,不再包括“語言”等抽象工具。“農業勞動生產工具”壹詞將這壹特定工具限定在“農業勞動生產”的範疇內,即只有在這壹範疇內使用的特定工具才可視為“農業勞動生產工具”。而勞動生產工具,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應該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用來加工勞動對象的具體物件。勞動生產工具置於勞動者和勞動對象之間。農業勞動生產工具是農業勞動者——農民和農業勞動生產對象——土地或農作物,以及加工土地或農作物之間的具體器具。所以鋤頭、鐮刀、犁、耙子等等都是非常明確的農業工具,因為使用它們進行勞動生產的是農民,勞動生產的對象是農作物或者土地。

「農業機械」是什麽意思?我們得從“機械”的含義說起。

“機械”也有具體和抽象兩種含義。具體的意思其實是指某些物體。“機器”指的是什麽,從來沒有壹個確切的定義。慈海說(1)機械是“機器、機構等”的總稱。;(2)用詞巧妙,具有欺騙性;③僵硬呆板。“①是具體意義,②和③是抽象意義。有人解釋說,機械是壹種只能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工具,即“機械”仍然屬於“工具”的範疇。對於“農業機械”,劉仙洲先生在《中國農業機械發明史》中是這樣解釋的:“在中國的歷史文獻中,這種工具有時叫做農具,有時叫做農具,有時叫做農具。根據機械的定義,任何壹種工具,無論多麽簡單,當它被用來工作時,都是壹種機械。所以在這本書裏,它們壹般被稱為農業機械。“按照這種解釋,也就是說,中國古代的傳統農業工具,不管它們的結構多麽簡單,都可以稱為農業機械。由此可以得出相反的推論:壹切農業機械,無論多麽復雜,也是農業生產的工具,也可以稱為“農具”。因為在文學和口語中有壹個習慣,古代的農業生產工具叫“農具”,現代的農業生產工具叫“農機”;由動力機械驅動的物體稱為農業機械,如播種機和收割機。由人力或畜力驅動的人工制品稱為農具,如鋤頭、鐮刀、鏟子和鋤頭。

中國農具的發展和中國農業的發展是壹樣的。它的壹個基本特征就是自身的連續性。而且農具的連續性比農業更明顯。即使農學上有壹些重大突破,農具也不會馬上改變。比如播種的過程雖然從古至今經歷了很多變化,但是播種的工具從來沒有發生根本的變化。農具發展的連續性還表現在它很少受到外界條件的幹擾,重大的政治和軍事變化可以促進或延緩農具發展的進程,但很少中斷其自身的程序。幾乎歷代都有推動農具快速發展的時期,但都是上壹代的延續,從未有過跨越式的變化。正是在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傳統農具多次受到進口農機的沖擊,但在失去外來幹擾後,傳統農具仍然頑強地回歸到自己的發展道路上,按照自己的規律發展。因此,中國傳統農具的發展史,總體上表現了中國傳統農具整體發展的歷史規律;具體來說,更明顯地表現出每壹種或每壹類農具不斷發展演變的歷史規律。

由於原始農具離我們太遠,沒有直接的文字和圖形資料,在研究原始農具時,往往會出現壹些不是農具本身的問題,而是後人的認識問題。由於認識問題的不壹致,往往導致對農具本身的研究出現很多困難。

正確認識原始農具的生產過程,是正確認識原始農具本身的前提。壹般來說,農具的起源是壹個漫長的過程。這裏我們對原始農具生產的壹般過程作壹個嘗試性的簡要描述:

在原始農業的早期,農業和采集之間有壹個很長的過渡期。這壹時期的農業工具非常簡單,大部分存在於采集時代。只是在原始農業發明以後,勞動對象發生了變化:用於切割野生植物的枝、莖、葉、藤的刀割工具,變成了收割水稻、谷子、黍等人工種植作物的莖、穗的收割工具;用於加工野生谷物種子的工具變成了加工人工種植的水稻和谷子種子的谷物加工農具。另外,這個時代還有壹種特殊的農具,就是刀、斧、鋤頭、鑿子等等。因為這個時代主要的耕作方式是“刀耕火種”,所以這個時候的刀、斧、鋤、鑿等應該稱為農田開發的農具。直到“火耕”農業逐漸過渡到“耕田”農業,刀、斧、鋤、鑿等。退出了農具的範疇(但並沒有消亡,成為加工農具等工具的重要工具,壹直流傳下來)。無論“刀耕火種”還是“燒棍耕”,壹般都沒有施肥、灌溉和田間管理,所以這個時代沒有施肥、灌溉和田間管理的農業工具;連耕地的農具都沒有。因為群眾還沒有安頓下來,土地往往收割後就荒廢了,再種下去就要被人用刀燒死了。很大程度上還保留著撿工具用工具扔的習俗。對工具的形狀和性能要求不是很嚴格,所以這個時代的農具種類並不多。除了上述的斧、鋤、鑿等開發土地的農具外,還有戳洞播種、收割脫粒的農具。就這樣,過了幾千年甚至幾千年,人們開始在漫長的實踐中認識到,土地和農具的再利用可以大大節約能源,收成可能比重新開荒要好。於是人們部分定居下來,從事相對穩定的農業生產。使用的工具也以省力易用的方式收集起來,以便重復使用。因此,農具是否好用和節能也很重要;哪些農具適合做什麽農活,有目的地挑選,有目的地做出適當的打磨,於是就有了更精致的打磨農具;有柄復合農具越來越多,不僅有木木復合農具,還有木石、木骨、木蛤復合農具。“耒”,是耒與耒的組合,以及由耒、耒、耒發展而來的鏟、鋤、鋤等農業工具,用於翻土、松土,還有斧、鋤。社會也進步到了原始農業的後期。

正確判斷古代文獻中解釋古代農具詞語的歷史背景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很多古書上有“神農之世,木為棺,木為棺”的說法,於是就有人按照這句話來設置歷史上所有的枷鎖:所有的枷鎖都是木的;所有的雷都是木制的。這種觀點顯然不全面。古籍中的這種記載可能只是雷的制作方法之壹,並不是神農時代的制作方法,而是未來某個時期的制作方法。其實,早期的雷可以說是沒有“揉捏”制度的;早期的石頭大多是石頭做的,更不用說“石頭”了。另壹個例子是周樹,它說,“神農.....劈柴做鋤頭”。難道說歷史上所有的鋤頭、鋤頭都是“破木頭”做的嗎?

更準確的說,古籍中多處引用的這段話,源於《周易》?語錄》,原話如下:“包家不造,神農家造,木為雷利益而砸,以教天下,蓋壹切利益。“也就是說,這種對凝聚力的解釋是以《周易》中的易卦為基礎的。根據易卦中顯示的形象,附加了新的含義。對此張博先生有過精辟的論述(略)(張博《周易農事文選·古今農業》1988,1,46)。可見“木為棺槨,木摩為雷”的說法,既不是直接來源於《周易》。這更加證明了我們不能用“木為棺,摩木為棺”的理論作為研究原始棺材的依據。

之所以不能挑字,是因為古文字的記錄不是100%準確。因為這些文字所在的文獻很多都不是農業專業著作;寫作內容大多不是作者的目擊記錄。即使有些書與農業有關,但作者大多是非農業專業人士。很多話本身就有投機的成分,如果在這個基礎上往上推,也不能百分百相信。比如上面這個“搓木為雷”的例子,如果推斷木材在原始農業早期也是使用的,那麽在原始農業早期人們剛學會用尖木棒戳洞播種的時候,是什麽外部條件能激發人們想到壹下子把壹大塊木頭砍成像後代壹樣的鏟形農具呢?現在總有人抱著這句話不放,認為蠍子的外表壹定是木頭鑿出來的,有點玄學。

利用古代文獻和古文字考證古代農具是重要手段之壹,這是完全必要的,但絕不能陷入形而上的境地。古籍中關於古代農具的註釋很多,但並不都是正確的,甚至經常出現相互矛盾的註釋。所以要註意避免機械地在古籍上挑詞。應該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來看待古籍中的農具記載。比如,在古代文獻中,農具互相註釋的情況並不少見,但有些農具被註釋後就成了農具的壹種。正如有人指出的:“註釋古代文獻的經學大師,對工具的形狀和作用並不熟悉,所以兩種工具形狀相似,混成壹物。在今彥中,錢、矛、剁、剁、剁、剁是相互訓練的,導致工具名稱混亂”(陳青銅農具錢與農業考古)因此,如何利用好這樣的資料,需要壹個認真的大腦。

“火耕、犁耕”的提法比“刀耕、鋤耕”更準確。

回顧歷史,似乎可以得到壹個理解,把古代農業分為刀耕、鋤耕、犁耕三個階段更為準確。因為在刀耕階段用來砍樹的主要工具不是刀,而是斧和鋤頭。對於砍樹來說,斧子和鋤頭的作用遠大於刀。對此,說“刀耕火種”並不成立。更何況,不管刀、斧、鋤頭對土地有沒有直接作用,直接作用於土地的是火。所以,把這個階段稱為“火耕”更為準確。進入熟瘠農作後,用來翻土準備播種的主要是雷農具,而不是鋤頭。因為鋤頭的作用壹直被定義為“鋤草”工具,而鋤草屬於中耕,從未被視為農業耕作的主要內容。作為鋤頭的壹種特殊形式和工作方式,它可以從事壹定的挖刨工作,具有壹定的耕作功能,但這不是鋤頭的主要功能,也不具有鋤頭的象征意義。就像人們提到“鏟”會想到“耕”,提到“鋤”會想到“鋤”。所以“鋤地”的提法給人的感覺是不準確的。但是,無論從火耕到翻耕,還是從翻耕到翻耕,二者之間都沒有明顯的差距;有壹個交叉過渡期。所以總體上處於火耕階段,不排除在某個時空出現了翻耕。同樣,在犁耕階段,也不排除犁耕在某些時空依然存在。進入耕田階段後,犁承擔了耕作土地的主要任務,但並不是世界的唯壹規則,在壹定的時空裏仍然有犁、犁、犁、犁。所以原始農具(以及後代)都有普遍性和地域性的問題。

在原始農業的“刀耕火種”中,最初階段仍可能從保存下來的天然火種中獲取火種,之後會逐漸過渡到人工火種。過去壹般認為,人工獲取火種的原始方式是利用古書中常說的所謂“鉆木取火”。按照常理,人們最早獲得人工火種,不可能是從“鉆木”中獲得,很可能是從制作石器中獲得。因為鉆木對於原始人來說,並不是生活中常見的現象和動作,無論當時的生產生活,很少有“鉆”或“轉”的活動和動作。在石器時代,制作石器是壹項非常普遍的活動。當人們制造石器時,產生火花並不罕見。人們穿的皮毛或樹葉產生火花,或熄滅的灰燼產生火花,從而引起燃燒,這是很自然的。而且,砸石頭生火比鉆木頭生火容易多了。因此,在火的發明和利用過程中,從自然火的保存開始到人工火的獲得,首先應該從“制造石器”時出現的火中獲得,“敲擊石頭生火”應該是獲得人工火的第壹途徑。事實上,歷史上也有類似神話的關於“擊石引火”的傳說,比如朱榮的“擊石引火”。相傳朱融和屯仁應該都是同時代的人,但後人只強調“打鉆取火”,忘記了“擊石取火”。

過去和現代都有關於“挖隧道人鉆木取火”的爭論,甚至有人做過鉆木取火的實驗。這裏不評論這些,也從未否定過“鉆木”或“轉木”能火的觀點。因為“摩擦生熱”是已經被物理證明的客觀真理。只要滿足壹定的條件,石頭和空氣的摩擦都能著火,何況木頭和木頭或者石頭和木頭的摩擦!我們要強調的是,“隧道人”時代的客觀環境並沒有使木木或石木摩擦的實際需要,也沒有使木木或石木摩擦達到火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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